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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3章 曾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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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裴潇潇一进门就看到了坐在沙发上,神思不属的妈妈。

    裴潇潇边换鞋,边问:“妈?你怎么来了?”

    裴潇潇平时并不让母亲来卫家,因为她与公公的关系,她怕有一天败露了,对他们所有人都是没有好处的。

    裴丽华定了定神:“你哥哥失踪一个星期了,我心里总觉得不安,怕他出事。”

    裴潇潇盘脚坐到裴丽华对面的沙发上,撇嘴:“他多大人了,也不是一回两回玩失踪了,等钱花光了自然会回来。“

    裴丽华没有再继续这个话题:“潇潇,你知道宋氏华媒的沈毅吗?”

    裴潇潇一边欣赏自己刚做的指甲一边点点头:“知道。”

    “他,他娶了一个有钱人家的千金?”裴丽华紧紧盯着裴潇潇问。

    裴潇潇翘着手指挨个打量着,懒洋洋地说:“要说沈毅这个人呢,也算是有能耐地吧。他入赘宋家,娶了宋家唯一的大小姐宋兰若,宋兰若死得早,只留下了一个女儿,他呢就理所当然的成了宋氏传媒的董事长。他的那个女儿宋云卿,跟我是在大学同学,我们一个寝室的,她还是子杰前任的未婚妻。”

    裴潇潇的唇角扬起一抹讥讽的笑容,想到宋云卿那些年的窝囊样子,再想到她与子杰在订婚宴上分手,心中无比的解气。

    “你是说,子杰,是你从沈毅的女儿手中抢来了?”裴丽华莫名的惊喜。

    裴潇潇懒洋洋地点了点头:“可以这么说。”

    裴丽华左右手不停搓来搓去,露出欣慰的微笑。

    裴潇潇想到什么,忽然冷了脸:“只不过,那个女人现在找了一个比子杰更好的男人!”裴潇潇恨恨地说。

    真没想到,宋云卿居然有这样的造化,居然真能拴得住慕熙臣这样极品的男人。

    沈雅雯真是个废物,这么多年都近不了慕熙臣的身。

    呵!想来想去,还是卫子杰最好上手了。

    裴丽华对这些却不感兴趣。

    “那沈毅夫人去世以后有没有再娶?”这是她最关心的问题。

    裴潇潇嗤笑:“那样的男人怎么可能不娶?”她没有注意到妈妈瞬间煞白的脸色。

    “他的夫人还没死的时候,他就已经把小三带回了家,还有他们的女儿,那个女儿才比宋云卿小两岁,真是打人家宋家千金的脸啊!他对那个小三极好,只不过那个小三,现在的沈夫人,一辈子只生了一个女儿罢了。”

    “你说的那个小三,是谁?”裴丽华的声音都在颤抖。

    “叫吴曼丽,是个很高贵端庄的女人,虐待起前夫人留下的孩子,手从来没软过,很厉害的一个女人。”想想宋云卿当年过的那种日子,她就对吴曼丽满心好感,做女人啊,就要像她这么高竿。

    “你说,她叫吴曼丽?”裴丽华努力压制着自己心中的情绪。

    “嗯,特别漂亮的一个女人,高贵有气质,在她面前,我婆婆被碾得渣都不剩。”裴潇潇是由衷的佩服。

    “妈,你干什么去?”裴丽华走了出去,裴潇潇诧异的问。

    裴丽华一句话也没有说,径直而去。

    中午的阳光,温暖而温柔。

    裴丽华却浑身发冷的走在阳光中,不,不是冷,是彻骨的冰寒。

    她整个人都仿佛浸入了冰水之中。

    这个世界上哪里会有女人自甘堕落?

    曾经,她是个清纯女子。

    清纯到把一世的爱恋都给了一个男人。

    为他,她辍学。

    为他,她背弃父母,离家出走。

    为他,她洗手做羹汤,甘愿放下一切。

    他有鸿鹄之志,她每每都是用崇拜的眼神看着他。

    他是她的神,她的天,她的一切。

    这个世界上有他,便有了一切,有了色彩,有了阳光雨露与幸福。

    可是,他的才能不被那些大公司赏识,他的工作总是换,一份又一份,总是不能让他实现他的理想。

    他们的生活也日渐拮据起来,他的脸色越来越差。

    她开始变得胆战心惊,小心翼翼。

    她多希望有奇迹出现,让他们能一下子就发财,有了钱,他就可以创业了,就可以实现他的理想了。

    他的理想就是她的理想,她坚定的相信,她就是为他而生的。

    直到有一天,他兴奋地从外面回来,破天荒的没有给她脸色看。

    那一晚,他对她格外温柔,格外体贴,让她感受到了从未有过的爱怜。

    她的心无比满足,也许是老天爷听到她的祈祷了吧?从此以后赐给他们一个幸福的未来。

    可是第二天,他告诉她,他有了一个上位的机会,但是他必须恢复单身,不能让任何人查到她的存在。

    她惊呆了,吓傻了。

    他抱着她安慰:“我这也是为我们的未来着想,现在这个社会想出人头地太难了,我必须抓住这次机会,丽华,你最懂事了,一定要帮我。等我目的达到了,我一定会加来娶你,这个世界上,我最爱的那个人就是你啊!”

    她问他原委。

    他告诉他,他新的工作是在N市最大的那家公司做业务经理。老板很赏识他。

    他认识了老板的独生女儿。

    现在他要努力表现,他要娶老板的女儿,这样他的后半生就将衣食无忧了。

    “那我呢?”她含泪问他。

    “丽华,你乖乖等着我,等我把事情搞定了,我一定回来找你,可能暂时给不了你名份,可是,为了我们的爱情,你就先委屈一下,就算为了我,好不好?我一定来找你,我发誓言。”

    裴丽华从来没有这样无助,这样伤心过。

    她好怕,怕他一去不复返。

    她好恨,恨自己为什么没有一个富有的家世可以留住他。

    不记得他好了多少誓言,做了多少许诺。

    最终,他还是走了,头也不回地走了,完全不顾她的苦苦哀求。

    在他走了两个多月以后,她发现她怀孕了。

    她却找不到他了。

    而她与父母早已决裂,她没脸回去找他们。

    一个不满二十岁的未婚少女,独自一人,生下孩子,是一件多少困难的事,只有裴丽华自己知道。

    她从未放弃寻找他,也一直不敢离开那里,她怕他有一天回来了,找不到她。

    那样困难的境地里,她选择相信他,相信他的誓言,相信他的话,相信他们的爱情,相信他一定会回来找她,找他们母子。

    独自带着孩子,生活异常的困苦,养活自己都很难,何况还要养一个嗷嗷待哺的孩子!

    她不能分太多的心去寻找他,她得赚钱解决她和儿子的生活问题。

    于是她委托了自己的好朋友吴曼丽,她把他们的爱情合盘托出,全都告诉了吴曼丽,让吴曼丽无论如何也帮她找到他,唯独没有告诉她,他们已经有了一个儿子的事情,她想等找到他了,给他一个惊喜。

    可是没有毕业证的她,再如何努力,也不过是做一些收入很低的短工,根本不够养家糊口的。

    于是吴曼丽推荐她到夜总会去上班,虽然是昼夜颠倒,虽然经常被客人揩油,但是收入颇丰,能够让她和儿子的生活过得好一些。

    无数个疲惫不堪的日子,她无数次感到绝望。

    她的眼泪已经流干了。

    吴曼丽一直安慰她,鼓励她。

    那个时候,她一直庆幸,还好,她有吴曼丽这个好朋友。

    等到孩子已经可以满地跑了,她的等待也变得绝望了。

    那个上流社会离她太远了,她跳起来都够不到。

    老天爷赏饭吃,给了她一张绝世的容颜。

    夜总会的经理对她非常好,把她从一个普通的侍应声一点一点提拔起来。

    俗话说: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灯红酒绿的环境中,她有一群的拥泵,那些人来了就会送花送礼物给她,也大方的点酒水,点各种高档的消费,经理把这些都算成她的业绩,给她提成。她的收入慢慢多了起来,养她自己和儿子不费力气了。

    儿子上托儿所,没有爸爸。

    儿子上幼儿园,没有爸爸。

    儿子上小学了,还是没有爸爸。

    她的心,终于绝望了。

    生日的那一天,经理带着同事给她庆祝生日,她喝得酩酊大醉,哭了笑,笑了哭。

    醒来的时候,身边睡着的人是那个大腹便便的经理。

    那一刻,她没有哭,也没有心痛,没有觉得耻辱。

    仿佛松了一口气一般,终于她还是走上了这条堕落的路,终于她不必再等谁,再为谁守着贞节了。

    傍上经理的日子更好过了些。

    可惜好景不长,经理的母老虎老婆打上门来。

    夜总会里,她被经理老婆带来的人扒光了衣服,剪了头发,痛打了一顿,扔了出去。

    全程没有人帮她,那个经理也不知道躲到哪里去了。

    幸好是晚上,她就那样几乎全裸的回到家里。

    一边清洗自己一边嚎啕大哭。

    把她心底里关于爱情,关于未来,关于所有的美好,都哭出来,用眼泪冲刷掉。

    从些再也不相信任何男人对她的好。

    再也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有什么狗屁的爱情。

    她从那个经理那里勒索了一大笔钱,足够她和儿子活一年的了。

    然后她开始了以自己的方式活着。

    游荡于各色男人之间,用色相换金钱。

    男人,见得越多,看得越清楚。

    在他们的心中,娶到家里的那一个,永远不如外面的那一个。

    一边想方设法得到女人的身体,一边又拚命鄙夷着他们。

    家里那个规规矩矩恪守着道德规范的那一个,完全引不起他们的兴趣。

    一定要偷偷来与她幽会才找得到激情。

    男人背会越是有一个勤俭持家的贤内助,他们越舍得把钱花在她这种水性扬花的女人身上。

    她同形形色色的男人上床,为了钱。

    她让形形色色的男人对她服服帖帖,欲罢不能,成了女人的公敌。

    可是,她不在乎。

    只有午夜梦回,看到身边沉睡的儿子越来越肖像他的那张脸,才会让她泪雨滂沱,无法自持。

    可是,他杳无音讯。

    她的心就像晾在沙滩上的海星,慢慢枯萎,变得冷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