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锲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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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养过很多只狗,黄的、黑的、白的,卷毛的、长毛的、短毛的,长尾巴的、短尾巴的、断尾巴的;它们各有各的特色,时至今日,回想起它们的模样,我依旧能分辨出它们的叫声。

    过客何其多。

    安妮是我印象里最重要的,也是我最喜爱的。

    它与其它的狗不同,有什么不同呢?

    这小家伙可是表姐送我的,是的,送我的,送我的生日礼物。

    虽然这家伙让我拿四本小说与表姐交换过来,可我依旧觉得它是我的,姐姐送我的,我的。

    与这小家伙的初识并没有多跌宕起伏,无非就是哭了一回,让表弟生了回气,让妈妈骂了一顿。

    无非如此。

    安妮的名字源于爸爸初二的时候给我买的一本书——《绿山墙的安妮》,说来也挺好笑,活了快二十个年头,爸爸只给我买过一本书,也就是这一本书让我记了好久,不敢常常翻看,不愿时时放着。

    我要将它藏起来,除了柜子和我,谁也不知道。

    我记得刚看见安妮的时候才有一个半巴掌大小,土黄色的毛发微微蓬松,一双黑溜溜的眼睛,挺机灵的模样。

    这是条土狗,是的,土狗。

    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总觉得土狗很聪明,至少,比那只会听见风声、瞎叫唤的隔壁泰迪——泡芙,聪明多了。

    它来的那会儿我上的初一,是2013年3月14日。

    表姐是在停车场捡到的,我见到的时候是在表姐家的楼下,当时,它正在吃东西。

    我刚停好车,表姐就大声吆喝我过去看,说她捡了条狗,问我羡不羡慕。

    我说羡慕,因为我有半年没养狗了。

    说来也是奇怪,认识我的人都知道我喜欢狗,无一例外。

    表姐听我说完,就盯着我看,我觉得疑惑,一抬头,就听表姐说要将这小黄狗送给我。

    “真的可以给我吗?”难以置信,她居然会送我东西。

    小时候偷我芭比娃娃的事儿还记得清清楚楚,这会儿却送我东西,莫不是逗我玩?

    “我上次不是借你四本书弄丢了吗?我把狗送你,你的书我真的找不回来了。”

    原来如此,我就说怎么会呢。

    用死物换活物自然可以,我毫不犹豫,点头,表姐就将狗抱起塞到我怀里,这一刻我真真切切的感受到了这小家伙的温度,我,又养狗了。

    小家伙成了我的私有物。原先中午都是要睡午觉的,可这回我却和小家伙唠了一中午,直到上学后才恋恋不舍的将这小家伙放到院子里。

    快乐是短暂的,以为此时就罢,小家伙彻底属于了我。

    没想到下午放学却看见表弟抱着小家伙,一口一个表姐只是逗我玩的,小家伙还是属于他们家的。

    我哭了,明明说好的,可一下午就变了,这不是欺负小孩吗?

    好说歹说,最后小家伙还是没拿回来,想到我们两家也就隔壁,小家伙得不到那看看也好。

    可等表姐回家的时候,事情又发生了转机。

    小家伙,还是属于我的。

    我记得她说:“阿娓喜欢狗你给她就是,我们家都有阿来了。”

    大概意思就是如此,时隔已久,我记得也就这么多了。

    经此一番波折,小家伙还是属于了我。

    为防止意外,我带小家伙去了灶坑按下手印,“按下手印,你就是我家的了,不能跑,以后要乖乖的,知道了吗?”

    终于,小家伙属于了我,我也有伙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