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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下的大秦帝国的粮食总产量虽然不算太多,比起大秦帝国在始皇帝时期的巅峰,依旧是有着相当的差距。请大家搜索(品%书¥¥网)看最全!更新最快的小说
但是若是论眼下的人均粮食数量,张嘉师虽然没有做过相对专业的统计,但是毫无疑问,这一点应该是超出始皇帝当政的巅峰。
毕竟张嘉师的治下,人口因为各种方面的因素而出现很严重的损失,但是张嘉师治下的耕种体系,总体而言还算是比起大秦帝国的耕作体系要好不少。
两者之间的最大差距,就是耕牛的数量。
这一点是张嘉师眼下还无法改变的距离,因为经历过长时间而大规模的战乱之后,大秦帝国的耕牛也算是损失最严重的一种财产。
在乱世,马匹与耕牛的损失可以说是多方面的。而马匹主要受到战争的直接拖累而出现大规模的损失,耕牛的话,原因可以说无法统一概况。主要还是因为相应的环境变得恶劣,让大秦帝国或者是其他国家保护耕牛的相应法令变得无足轻重而最终导致这样的情况出现。
但是张嘉师治下的耕作制度,虽然说耕牛数量不多,但是在其他相应体系的补助而言,可以说让整个耕作体系有不少的效率提升。
这一点主要还是张嘉师依靠后世的见识以及青玉灵书的相应耕作资料,所能够改变的一种合适方式。
张嘉师相信,有着这方面的补充,大秦帝国的耕作体系,总体而言已经不弱于农耕技术相对较高的宋朝时期。
……
有一部分资料,很直接的描述了宋朝农业水平的相应基础。
“宋朝时期,中国的农业和食物最后成形。食物生产更为合理化和科学化。到宋朝末年,不再由汉人统治的华北已在农业上成熟。此后直至20世纪中期,就很少再发生变化了。华南在此后历朝中扩大了农耕,并增加了新的农作物,但那里的模式还是在宋朝确立的。而且并未伴有多少技术上的基本变化。”
这一部分的资料摘录自美国学者尤金?安德森编纂的《中国食物》。
在中国农业发展的历史上,宋代的地位可以说相当高:
宋代大兴水利,大面积开荒,又注重农具改进,农业发展迅速。许多新形田地在宋朝出现,例如梯田(在山区出现)、淤田(利用河水冲刷形成的淤泥所利用的田地)、沙田(海边的沙淤地)、架田(在湖上做木排,上面铺泥成地)等。这大幅增加了宋朝的耕地面积。至道二年(996年)。全国耕地为三百一十二万五千两百余顷。到天禧五年(1021年)增加到五百廿四万七千五百余顷。各种新的农具在宋朝出现,例如新式水车龙骨翻车和筒车。代替牛耕的踏犁。用于插秧的鞅马。新工具的出现也让农作物产量大幅成长。一般农田每年可亩收一石,江浙地区一年可达到二至三石。
北宋时宋真宗从占城引进耐旱、早熟的稻种,分给江淮两浙,就是后来南方的早稻尖米,又叫占城米、黄籼米[1]。长江流域和珠江流域农业发展迅速。一些北方农作物粟、麦、黍、豆来到南方。棉花盛行种植于闽、广地区。茶叶遍及今苏、浙、皖、闽、赣、鄂、湘、川等地。种桑养蚕和麻的地区也在增加。南宋时太湖地区稻米产量居全国之首,尤其以平江府(今苏州)为代表,有“苏湖熟,天下足”(指苏州和湖州)或“苏常熟,天下足”(指苏州和常州)之称。农作物单位面积产量。据蒙文通先生考证,唐代平均每亩约1.5石(比汉代高50%),宋代约2石,比唐代高约30%。甘蔗种植遍布苏、浙、闽、广、等省,糖已经成广泛使用的食品,出现世界上第一部关于制塘术的专著:王灼著《糖霜谱》。
除了《糖霜谱》之外,宋朝人范蔚宗作《香谱》以及蔡君谟作《茘支》、《茶》两谱。皆极尽物理,举世皆以为当。
这些著作同样也在侧面验证了宋朝农业发展的相关基础。
另外从几个方面而言,宋朝农业发展水平,也得到了一定的证明。
这些方面包括:
宋朝农业生产工具:
994年推广踏犁;1036年-1101年使用拔秧工具秧马;1115年-1234年河北地区使用分立起垄、中耕趟地的趟头;1127年-1162年江南水田使用碎土、平田、混和泥浆的工具耖;1169年用于开荒的留刀见于记载;12世纪后期钢刃农具开始推广。曾之道作《农器谱》(已佚),记述了耒耜、耨镈、车戽,蓑笠、铚刈、筱篑、杵臼、斗斛、釜甑、仓庾等农具和农业设备。是当时最详尽的农具书。
宋朝的农田水利发展:
988年-998年开发河北海河流域淀泊水利;1026年范仲淹议修通、泰、海三州捍海堤,以卫民田。堤长数百里,史称范公堤;1064年-1075年福建莆田建成木兰陂;1069年制订《农田水利约束》,建立全国性的农田水利管理制度;1070年-1076年王安石变法期间,全国兴修水利10793处,溉田360多万亩;1088年单锷作《吴中水利书》是为有关太湖水利的最早水利著作;1107年-1110年修丰利渠,溉田350万亩。并创造了暗棚滤沙技术。
宋朝在农耕土地方面的改变:
960年-1279年长江下游出现稻麦一年二熟制。围湖造田引起水旱灾害,己普遍受到重视;1068年-1077年宋熙宁期间,进行大规模引浊放淤、改良农田;1127年-1279年滥伐山林,造成水土流失事例已见记载;1149年架田建造见于陈慕《农书》记载,是为中国最早的人造耕地。使用深耕冻垡,熏土暖田的措施利用冷浸田;1154年蔗田利用蔗粮轮作用地养地;1172年“梯田”名称见于《骖鸾录》。
宋朝时期相应的作物发展:
960年-1279年小麦在长江流域大发展,形成“极目不减淮北”的局面。季稻已发展到福州和昆明、贵阳一线;1012年宋真宗遣使福建,取占城稻三万斛,分给江淮、两浙三路种植,是中国历史上水稻的一次大规模引种;1061年油菜已成为江南地区的主要油料作物;1086年-1100年中国最早的水稻品种志《禾谱》问世;1227年-1279年太湖地区已成为全国著名的水稻高产区,时有“苏湘熟、天下足”之称。
可以说。张嘉师知道,一旦在作物方面有着相应的提升,以大秦帝国的相应政策以及眼下奠定的基础,其农耕体系的发展力度,必然不会弱于宋朝时期,毕竟大秦帝国,是第一个全面而坚定实施牛耕制度的朝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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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了相应的农业发展基础。粮食以及其他方面的农作物产量有所提升的话,张嘉师就需要顾虑到另外一个方面的影响。那就是在中国历史上多次引发相应问题的“谷贱伤农”。
谷贱伤农的字面意义就是在丰收的年份,农民的收入却反而减少了。
在后世的经济学观点中,“谷贱伤农”是农业经济的一个经典问题。
传统观点认为,农民从出售粮食中获取之利润取决于两个因素:产量(Q)和粮价(P),利润是二者的乘积;但这两个变量并不是独立的,而是相互关联的,其关联性由一条向下倾斜的对粮食的需求线来决定,二者成负相关关系。另外,粮食需求线缺少弹性。也就是说,需求量对价格的变化不是很敏感。当粮价下跌时,对粮食的需求量会增加,但增加得不是很多。其基本的道理在于,粮食是一种必需品,对粮食的需求最主要的是由对粮食的生理需求所决定的。
而另外一种观点则是认为,“谷贱伤农”的解释并未仔细考虑供给方面突然增加的背后因素是否存在扭曲市场的现象。教训之一是。美国在大萧条时期对农业的一系列干预使本已过剩的农产品面临更严重的过剩。再一个,粮食需求缺乏弹性的前提是粮食品质单一化,而品质多样、多元化经营并不在该解释的思考范围内。更重要的是,即便是单一品种的粮食,其生产也要受到市场经济规则的严格支配,农民在生产准备期需要进行贷款、采购原料肥料以至农用机械等。若农民大批进入粮食供应方,则相关的生产资料价格必然上涨,承担不起高成本的农民则退出供给方,最终达到产品供求的平衡,利润变化不会太大;若在生产准备阶段就有扭曲市场资源配置的行为发生,导致农民一哄而上,“谷贱伤农”就真正成为现实了。
在张嘉师所在的后世。防止谷贱伤农的手段主要有两个,第一是政府的支持和保护,目前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农机补贴、粮食的最低保护价、发展农业政策保险等均属于此;第二就是发展特色农业,提高相应农业发展的竞争力。
但是在古代,这种情况是不可能以后世的手段来进行应对,但是古代的国家在这一方面也有着相应的方式来解决或者是部分解决这种问题。
其中最为著名的则是“常平仓”制度。
常平仓是中国古代政府为调节粮价,储粮备荒以供应官需民食而设置的粮仓。主要是运用价值规律来调剂粮食供应,充分发挥稳定粮食的市场价值的作用。在市场粮价低的时候,适当提高粮价进行大量收购,不仅使朝廷储藏粮食的大谷仓一太仓和甘泉仓都充满了粮食,而且边郡地方也,仓廪充盈。在市场粮价高的时候,适当降低价格进行出售。这一措施,既避免了“谷贱伤农”,又防止了“谷贵伤民”,对平抑粮食市场和巩固封建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愿望。
“常平仓”制度思想源于战国时李悝在魏所行的“平籴”,即政府于丰年购进粮食储存,以免谷贱伤农,歉年卖出所储粮食以稳定粮价。范蠡和《管子》也有类似的思想。汉武帝时,桑弘羊发展了上述思想,创立平准法,依仗政府掌握的大量钱帛物资,在京师贱收贵卖以平抑物价。宣帝元康年间连年丰收,谷价有贱到一石五钱的,“农人少利”。大约就在这以后,大司农中丞耿寿昌把平准法着重施之于粮食的收贮,在一些地区设立了粮仓,收购价格过低的粮食入官,以“利百姓”。
汉以后,常平仓置废不常。晋武帝泰始四年(268),立常平仓,丰年则籴,岁俭则粜。齐武帝时,米谷布帛价贱,议立常平仓市买积储,永明六年(488),诏出上库钱于京师市买,令诸州各出钱于所在地市买储之。
据《通典》,后魏孝文帝太和十二年(488),秘书监李彪奏请折诸州郡常调九分之二及京都度支岁用之余,各立官司,年丰籴积于仓,岁俭减私十分之二(《魏书?食货志》作“加私十分之一”,为误。)粜之,遂颁诏施行。北齐武成帝河清三年(564),令诸州郡置富人仓,亦用常平之法。
隋文帝开皇三年(583),置常平监于京都,常平仓于陕州。同年,度支尚书长孙平奏令民间每秋成时,按贫富为差户出粟一石以下,储之闾里以备凶年赈给,名为义仓;五年,遂依其议诏立义仓。
唐太宗贞观二年(628),命州县并置义仓,凡置地亩纳二升(高宗时改为按户等出粟)储之,凶年赈给或贷民为种秋熟纳还。十三年,令洛、相、幽、徐、齐、并、秦、蒲诸州置常平仓。高宗时,置京都东西市常平仓,并设常平署官。玄宗开元七年(719),扩大设置常平仓的地区,并定常平仓本上州三千贯,中州两千贯,下州一千贯;大抵谷贱时加时价三钱为籴,不得抑配,贵时减价出粜。天宝四载(745)丰收,命义仓亦准常平法收籴,义仓遂兼有常平职能。天宝八载,关内、河北、河东、河西、陇右、剑南、河南、淮南、山南、江南十道常平仓粮共四百六十余万石。安史之乱,常平仓废。德宗即位(780),始复京城东西市常平仓,后户部侍郎赵赞奏准于津要都会各置常平本钱,置吏征商人税并竹木茶漆等税充之,然因军费浩大,所税随得随尽,不能用于常平。宪宗元和元年(806),规定诸州府于每年地亩税内十分取二以充常平仓及义仓,依例籴、粜或赈、贷。自此常平仓与义仓职能合一,并称常平义仓。文宗开成元年(836),又命官民田土常赋外每亩另纳粟一升,于诸州所置常平仓逐年添储,会昌中停罢。
……
上面的描述,基本上就是唐朝或之前的常平仓制度的方针以及实际行动的方式。
只不过,张嘉师知道,很多时候的常平仓制度,更多只能够治标不治本,甚至是因为整体环境的恶化而形同虚设。(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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