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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八零章 诸子百家十二派(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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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假如说张嘉师认为《吴子》是武经七书当中算是最全面的兵书,那么张嘉师不得不承认一点,那就是大秦帝国横扫六国的战略思路,跟《吴子》并没有太大的关系,而是与先秦时期的兵家又一著作,也就是曾经被秦王嬴政拜为国尉的魏缭,也就是史书当中的尉缭所著作的《尉缭子》有着根本的关系。

    ……

    尉缭在战国时期有两人,其中一人为魏惠王时期的隐士,另外一人是秦王政时期的国尉缭。因同在战国,容易混淆。尉缭在史书所提及的一般指魏缭。

    魏缭,生卒年不详,战国兵家人物。魏国大梁(今河南开封)人。不知姓,名缭,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入秦游说,被任为国尉后,改称尉缭。

    他为秦王嬴政统一六国立下汗马功劳,主张‘并兼广大,以一其制度’。相传尉缭懂得面相占卜,在被秦王嬴政赏识之初曾经认定嬴政的面相刚烈,有求于人时可以虚心诚恳,一但被冒犯时却会变得极之残暴,对敌人也毫不手软。尉缭认为这样的嬴政欠缺照顾天下百姓的仁德之心,多次尝试逃离嬴政为他安排的住处。

    根据一些观点认为,魏缭是秦王政十年(公元前237年)来到秦国的,此时秦王政已亲秉朝纲,国内形势稳定,秦王正准备全力以赴开展对东方六国的最后一击。

    当时的情况是,以秦国之力,消灭六国中的任何一个是不成问题的,但是六国要是联合起来共同对秦,情况就难料了。所以摆在秦王面前的棘手问题是,如何能使六国不再“合纵”,让秦军以千钧之势。迅速制服六国,统一天下,避免过多的纠缠,以免消耗国力。离间东方国家,虽然是秦国的传统做法,而且李斯等人正在从事着这项工作,但是采用什么方法更为有利。则仍是一个很棘手的问题。消灭六国,统一中国。是历史上从未有人干过的事情,年轻的秦王深知这一点,他不想打无准备之仗。

    另外,当时秦国还有一个非常严峻的问题,就是战将如云,猛将成群,而真正谙熟军事理论的军事家却没有。靠谁去指挥这些只善拼杀的战将呢?如何在战略上把握全局,制定出整体的进攻计划呢?这是秦王非常关心的问题。他自己出身于王室,虽工于心计。讲求政治谋略,但没有打过仗,缺乏带兵的经验。李斯等文臣也是主意多,实干少,真要上战场,真刀真枪地搏杀,一个个就都没用了。

    尉缭对当时战争总的看法是:存在着两种不同性质的战争。反对杀人越货的非正义战争,支持“诛暴乱、禁不义”的正义战争。明确指出:“凡兵,不攻无过之城,不杀无罪之人。夫杀人之父兄,利人之货财,臣妾人之子女。此皆盗也”。关于进行战争的战略战术,尉缭强调对战争要有全面的认识,指出有道、威胜、力胜等三种不同而又相互联系的取胜策略。认为懂得了这三种所以取胜的办法,就全面地掌握了战争的主动权。他指出战争中将帅指挥的重要性。“权敌审将,而后举兵。”将帅者心也,群下者,支节也。”就是要正确分析敌情。慎重选好将领,而后出兵。将帅与士卒之间,要如心(大脑)与四肢那样协调一致,成为一个整体,方能谋略高明,机智果断地进行正确指挥。他主张治军必须先立法制,并要执法严明,才能整齐统一,高山敢越,深水敢渡,坚阵敢攻,做到“天下莫能当其战”。对违背军纪、军令者要施以重刑,严惩战败、投降、逃跑的将领和士兵,使上下畏惧,专心向敌。在具体的战术上,尉缭还实践了当时最先进的方法,如在列阵方面,他提出:士卒“有内向,有外向;有立阵,有坐镇”。这样的阵法,错落有致,便于指挥。这一点在今人能见到的秦始皇陵兵马俑坑中可以得到证明。

    关于军事与政治的关系,尉缭把它比喻为植物的躯干同种子的关系,所谓“兵者,以武为植,以文为种,武为表,文为里,能审此二者,知胜负矣。”并指出,没有良好的政治,就不能有强大的军事力量,而军事又是解决政治问题的手段。作者反复强调发展生产对于军事的重要意义,指出治兵者要以耕、织为治国之本,“夫在耘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民富国强,本固兵坚,方能守必固,攻必克。

    尉缭以朴素的辩证观点,提出了治军的12条正反面经验。按照12条正面经验去做,就可以压倒敌人;反之,则会被敌人所压倒。正面的12条经验是:树立威信在于不轻易变更号令,给人恩惠在于奖赏及时,当机善断在于能顺应各种事态的变化,战胜敌人在于掌握了敌我双方的士气:进攻取胜在于出其不意,防守坚固在于修整防御工事,不犯错误在于守法度,不陷于困境在于有准备,谨慎在于防微杜渐,明智在于能处置大事,消除祸害在于果敢善断;能得众心在于谦恭待人。

    即重视将帅的政治品德和个人模范作用,要求将帅秉公执法,恩威并施,吃苦在疥,临战忘身,为人表率;重视部队的行政建设,制定了较完备的战斗、内务、纪律条令,是研究先秦军制史的重要资料;注重军队的训练,论述了训练的目的、方法、步骤及训练中的奖惩制度,提出从最基层起逐级教练,最后合练的训练方法;重视赏罚,提出“杀一人而三军震者杀之,赏一人而万人喜者赏之;杀之贵大,赏之贵小”的思想,在书中记述有各种赏罚的具体规定和要求。

    而魏缭在进入秦国之后,则是有两个典故:

    尉缭一到秦国,就向秦王献上一计,他说:“以秦国的强大,诸侯好比是郡县之君。我所担心的就是诸侯‘合纵’,他们联合起来出其不意,这就是智伯、夫差、闵王之所以灭亡的原因。希望大王不要爱惜财物,用它们去贿赂各国的权臣,以扰乱他们的谋略,这样不过损失三十万金,而诸侯则可以尽数消灭了。”一番话正好说到秦王最担心的问题上。秦王觉得此人不一般,正是自己千方百计寻求的人。于是对他言听计从。不仅如此,为了显示恩宠,秦王还让尉缭享受同自己一样的衣服饮食,每次见到他,总是表现得很谦卑。

    相传尉缭懂得面相占卜,在被秦王赏识之初曾经认定秦王的面相刚烈,有求于人时可以虚心诚恳,一但被冒犯时却会变得极之残暴,对敌人也毫不手软。尉缭认为这样的秦王欠缺照顾天下百姓的仁德之心。多次尝试逃离秦王为他安排的住处,(《史记?秦始皇本纪》:“秦王为人,蜂准、长目、挚鸟膺、豺声,少恩而虎狼心,居约易出人下,得志亦轻食人。我布衣,然见我常身自下我。诚使秦王得志于天下。天下皆为虏矣。不可与久游。”尉缭这段话也是历史上关于秦始皇面容的最早记录),相传“曾与弟子王敖一夕遁去,不知所往。”尉缭刚入秦时,与后来的秦国将军蒙恬偶遇,蒙恬为之亲自牵马,请回府中。蒙恬曾请尉缭继续著书。尉缭断然回绝,并打算离开蒙府,在蒙恬的苦苦央求下才留下。秦始皇嬴政多次求教,尉缭多次拒绝,后来出走。秦王大怒,本欲杀之,但在当时的廷尉李斯的苦求下同意让李斯将其追回。并在李斯的建议下授以国尉之职。最后终于得到尉缭的肯首,愿意扶助秦国,入朝为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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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从这些观点可以看出魏缭的思维方式,而这种思维方式也间接影响到《尉缭子》的内容描述。

    而值得一提的是,后世在银雀山汉墓所得到的《尉缭子》,虽然证明在汉朝时期已经有了《尉缭子》兵书,但是这本书的内容到底是否全部都是魏缭所书,事实上还有疑问。

    而在银雀山汉墓出土的《尉缭子》,相对于《汉书?艺文志》的描述为兵家著作三十一篇。

    但是就算是算上银雀山汉墓的出土竹简,只有二十四篇。很有可能,《汉书?艺文志》的记录,更多也不过是根据相应的流传说法而记录的编章数字,而当其时实际上流传的,也不过是二十四篇,而七篇已经失传。

    而从《尉缭子》二十四篇的内容描述来看,《尉缭子》有可能是汉朝时期经过修改的版本,或者是汉朝时期的人对《尉缭子》进行过相应的整理。因为从魏缭的思维方式而言,《尉缭子》二十四篇的内容,可以说比较“乱”。

    而这本《尉缭子》二十四篇,有可能是加入了另外一个隐士魏缭的内容,而组成的杂家内容。

    这一点从部分内容可以看出:

    《天官?第一》:

    梁惠王问尉缭子曰:”黄帝刑德,可以百胜,有之乎?”尉缭子对曰:”刑以伐之,德以守之,非所谓天官时日阴阳向背也。黄帝者,人事而已矣。”

    “今有城,东西攻不能取;南北攻不能取;四方岂无顺时乘之者耶?然不能取者,城高池深,兵器备具,财谷多积,豪士一谋者也。若城下池浅守弱,则取之矣。由此观之,天官时日不若人事也。

    “按天官曰:「背水阵为绝地,向阪阵为废军。」武王伐纣,背济水向山阪而阵,以二万二千五百人,击纣之亿万而灭商,岂纣不得天官之阵哉!

    “楚将公子心与齐人战,时有彗星出,柄在齐。柄所在胜,不可击。公子心曰:「彗星何知?以彗斗者固倒而胜焉。」明日与齐战,大破之。

    “黄帝曰:「先神先鬼,先稽我智。」谓之天官人事而已。……。”

    《十二陵?第七》:

    威在于不变;惠在于因时;机在于应事;战在于治气;攻在于意表;守在于外饰;无过在于度数;无困在于豫备;谨在于畏小;智在于治大;除害在于果断;得众在于下人。

    悔在于任疑;孽在于屠戮;偏在于多私;不详在于恶闻己过;不度在于竭民财;不明在于受间;不实在于轻发;固陋在于离质;祸在于好利;害在于亲小人;亡在于无所守;危在于无号令。

    《原官?第十》:

    官者,事之所主,为治之本也。制者,职分四民,治之分也。贵爵富禄必称,尊卑之体也。

    好善罚恶,正比法,会计民之具也。均井地。节赋敛,取予之度也。程工人,备器用,匠工之功也。分地塞要,殄怪禁淫之事也。

    守法稽断,臣下之节也。明法稽验,主上之操也。明主守。等轻重,臣主之权也。明赏赉。严诛责,止奸之术也。审开塞,守一道,为政之要也。

    下达上通,至聪之听也。知国有无之数,用其仂也。知彼弱者,强之体也。知彼动者,静之决也。

    官分文武,惟王之二术也。俎豆同制。天子之会也。游说间谍无自入,正议之术也。

    诸侯有谨天子之礼,君臣继世,承王之命也。更造易常,违王明德,故礼得以伐之。官无事治,上无庆赏。民无狱讼,国无商贾,何王之至?明举上达,在王垂听也。

    《治本?第十一》:

    凡治人者何?曰:「非五谷无以充腹,非丝麻无以盖形。」故充腹有粒,盖形有缕。夫在芸耨,妻在机杼,民无二事,则有储蓄,夫无雕文刻镂之事,女无绣饰纂组之作。

    木器液,金器腥。圣人饮于土,食于土,故埏埴以为器,天下无费。今也,金木之性不寒,而衣绣饰;马牛之性食草饮水,而给菽粟。是治失其本,而宜设之制也。

    春夏夫出于南亩,秋冬女练于布帛,****不困。今短褐不蔽形,糟糠不充腹,失其治也。

    古者土无肥瘠,人无勤惰,古人何得,今人何失耶?耕者不终亩,织者日断机,而奈何饥寒。盖古治之行,今治之止也。

    夫谓治者,使民无私也。民无私,则天下为一家,无私耕私织,共寒其寒,共饥其饥。故如有子十人,不加一饭;有子一人,不损一饭,焉有喧呼酖酒以败善类乎?

    民相轻佻,则欲心与争夺之患起矣。横生于一夫,****私饭有储食,私用有储财,民一犯禁,而拘以刑治,乌有以为人上也。善政执其制,使民无私,则为下不敢私,则无为非者矣。

    反本缘理,出乎一道,则欲心去,争夺止,囹圄空,野充粟多,安民怀远,外无天下之难,内无暴乱之事,治之至也。

    苍苍之天,莫知其极,帝王之君,谁为法则?往世不可及,来世不可待,求己者也。

    所谓天子者四焉:一曰神明;二曰垂光;三曰洪叙;四曰无敌。此天子之事也。

    野物不为牺牲,杂学不为通儒。今说者曰:「百里之海,不能饮一夫;三尺之泉,足止三军渴。」臣谓:「欲生于无度,邪生于无禁。」

    太上神化,其次因物,其下在于无夺民时,无损民财。夫禁必以武而成,赏必以文而成。

    《战权?第十二》:

    兵法曰:「千人而成权,万人而成武。权先加人者,敌不力交;武先加人者,敌无威接。」故兵贵先胜于此,则胜彼矣;弗胜于此,则弗胜彼矣。凡我往则彼来,彼来则我往,相为胜败,此战之理然也。

    夫精诚在乎神明,战权在乎道所极。有者无之,无者有之,安所信之。

    先王之所传闻者,任正去诈,存其慈顺,决无留刑。故知道者,必先图不知止之败,恶在乎必往有功。轻进而求战者,敌复图止,我往而敌制胜矣。故兵法曰:「求而从之,见而加之,主人不敢当而陵之,必丧其权。」

    凡夺者无气,恐者不可守;败者无人,兵无道也。意往而不疑则从之,夺敌者无前则加之,明视而高居则威之,兵道极矣。

    其言无谨偷矣,其陵犯无节破矣,水溃雷击三军乱矣。必安其危,去其患,以智决之。

    高之以廊庙之论,重之以受命之论,锐之以逾垠之论,则敌国可不战而服。

    《重刑令?第十三》:

    夫将自千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身戮家残,去其籍,发其坟墓,暴其骨于市,男女公于官。自百人以上,有战而北,守而降,离地逃众,命曰「军贼」。身死家残,男女公于官。使民内畏重刑,则外轻敌。

    故先王明制度于前,重威刑于后。刑重则内畏,内畏则外轻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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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的几卷内容,与作为兵书的《尉缭子》描述的基础有很大区别,而假若是从这些内容都可能是一人或者是传承下来的内容,那么魏缭,很有可能是师门传承的关系,就好比是鬼谷子的传承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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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