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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爷子发现了金凤儿扣了卖菜钱,开始以为金凤儿是缺钱了,才会这么做,也就任着金凤儿去了。
结果金凤儿扣的钱越来越多,老爷子也不高兴了,用话儿点了金凤儿两回。
也不知道是不是一孕傻三年,金凤居然没听出来老爷子的话中有话,还自以为自己做的天衣无缝,暗自得意着。
终于有一天晚上,老爷子招呼了程光武和金凤儿过去,说是有话要说
秋生儿在这个家呆了一年多了,自然早就明白了,家庭会议不是他能参加的,借口说出去玩儿,避出门去了。
外间儿饭桌上,老爷子老太太和程光武金凤儿团团围坐。
老爷子这才说明今天开会的内容,大意就是家里人口儿越来越多,孩子越长越大,老是挤在一起住太不方便。所以老爷子决定盖个房子另住。
这出去另住不就是分家吗?程光武一听,高兴坏了,他早就不耐烦老爷子一天天对他管头管脚的。这下老爷子说要分家可好了,分了家以后的日子,还不是他自己说的算?
金凤儿听了却是吓了一跳,慌忙跟老爷子老太太求情。
可不能分家呀!程光武的脾气不好金凤儿是知道的,也知道这几年幸亏有老爷子在上面压着,自己才有好日子过。
这一分家,没人能管住程光武了,以后的日子会是啥样儿呢?没了公公的管束,程光武会不会动手打人呢?这可真不好说。
老爷子听金凤儿求情,也不说话,就那么盯着金凤儿看。金凤儿被老爷子看的出了一脑门子的汗,她终于明白了,自己以为自己做的事儿没人知道,实际上,老爷子是全都看在眼里了。
金凤儿不知道老爷子为什么不揭穿她偷钱的事儿,但是金凤儿这会儿是真心的感谢老爷子了。这要是让一家人都知道这事儿了,金凤儿在这个家哪还抬得起头?
开春儿,老爷子找了屯子里盖房子的瓦匠木匠,又请了乡邻们来帮忙,在加上自家的儿子儿媳孙子们,很快就在程光武家对面起了个三十多平方的砖房儿,房子不大,老两口住着,却是足够了。
房子能住了,老爷子重新置办了家里用的各种家伙事儿,收拾收拾带着老太太搬进去住了,从此以后,彻底跟程光武两口儿分了家。
分家的时候儿,老爷子把家里现有的所有东西,包括拖拉机,都给了程光武。
至于家里的地,两个孩子和金凤儿也都分了地,加上程光武的地,老爷子一根儿垄都没多要,如数的分给了小两口儿。
钱却是一分也没给。
虽然没给钱,金凤儿还是知足的。金凤儿知道,几个大伯哥家分出去单过的时候儿,除了房子,每家只按人头分到几个碗,几双筷子。
如今老爷子给了自己家这么多的东西,还不是老爷子偏心程光武?没看几个妯娌看见她,脸都拉的多老长么?
分了家以后,可把程光武乐坏了。
程光武喜欢交朋友,他的好哥们儿可以说遍地都是。分家之前,程光武总是被哥们儿们邀请出去吃饭喝酒,
程光武也有心邀请好哥们儿们回家吃饭,奈何老爷子管他管的严,还老是说他交的那些朋友没一个好的,让他少跟他们来往。
程光武自然不会听。不让他在家里请客儿,那他就把老爷子每个月给他和金凤儿的零花钱,全都用来请哥们儿们下馆子,倒也自在。
后来有了儿子,程光武这才想到,有钱应该紧着自己儿子花,才减少了请哥们儿们下馆子的次数。
如今分了家,地里的大把的收入从此以后都是自己的了。程光武就开始往家里带各色各样儿的朋友们,今天大鱼,明天大肉的。自在的不行。
程光武的哥们儿们,有一大部分都是城市人,程光武和他们称兄道弟拜把子的越来越熟悉。
金凤儿家附近就是一条溪流。
趟过又清又浅的小溪,对面是一个小岛,岛上自然生长着一丛丛的柳树树林儿,间或还有一片片绿茵茵的草地,草地上零星儿的开着些或知名,或不知名儿的各种颜色的野花儿。
夏天的时候儿,树林儿里总是会传来各种各样的好听的鸟叫声。
树林里面有时还会跑出一只肥硕野兔子啦、傻傻的狍子啦啥的。
那时候儿枪支管制不是那么严,程光武有几个哥们的单位给配了枪,这里就成了他们偶尔开上一枪过过枪瘾的好地方
程光武家附近有这么好的景致,自然慢慢儿的,人家就把金凤儿家当成了免费的度假村。夏天的假期里,经常会有程光武的哥们儿拖家带口儿的来这里玩儿。
程光武看人家的媳妇一个个儿的都打扮的又漂亮又时髦儿,就觉得金凤儿挺给他丢人的,于是也舍得拿出钱来,让金凤儿打扮起来,总不能比哥们儿差了不是?
金凤儿本来就爱打扮,以前和公公婆婆住一起,稍微穿件儿新鲜颜色,老太太就要唠叨她。
分家后也想过买衣服烫头发化妆,可是家里的钱都捏在程光武的手里,金凤儿不能想买啥就买啥,因此还苦恼过一阵儿。
这下儿有了程光武的话可好了,放了两三年的化妆盒儿终于又能见天日了。
金凤儿和马姨交好的时候儿,马姨曾经教过她怎么化妆弄头发,虽然后来没能如马姨的意,把金凤儿培养成化妆师,但是金凤儿学到的东西,用来打扮自己还是够的。
金凤儿用程光武给的钱烫了头发,又去了百货大楼里买了两套衣服。
金凤儿最喜欢的就是大红大绿大花的衣服。
她还记得因为自己这个穿衣风格,被马姨嫌弃过土气。
可不得不说,被马姨嫌弃的那些衣服,穿在金凤儿身上,不仅不土,还让金凤儿穿出了别样儿的味道。
就拿金凤儿现在穿在身上的丝绒的宽松套裙来说吧,黑底儿的衣服满满的都是红色的、紫色的大花,可谓是花团锦簇。
这样儿花的裙子,挂在百货大楼服装部已经好久了。
这套裙子试的人还是很多的,只是这衣服实在挑人的很,一个穿不好容易把人衬得又矮又黑,自然卖不出去了。
金凤儿皮肤白皙红润。一米六三的个子,体态稍嫌丰满。
金凤儿穿上这衣服,并不显胖,也不显个矮,用现在的话来说,还很性感。
金凤儿那张小脸,非但没被那些大朵大朵的花儿压住,反而给人一种相得益彰的感觉。
售货员连连叹息,这套裙子简直是为金凤订做的一般。
金凤儿的这身衣服一穿,在画了个妆以后,如果能够忽略她一双粗糙皴裂的双手,竟然要比程光武的那些哥们儿们的媳妇儿们出色了不知道多少。
这样儿的金凤儿,大大的满足了程光武的虚荣心。也让金凤儿在程光武的哥们儿的媳妇儿们中间出尽了风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