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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两边的地里,绿油油的青苗长势不错,看得野狗直咧嘴,笑咪咪地招呼着身边的的人道:“吩咐下去,都小心一些,不要踩着了这些青苗,回头这可都是我们的了,踩毁了,还得补种。”
邹明心情却是颇有些沉重,这兰陵县,以前可是一个丝毫不输于丰县的繁华县治,其实沙阳郡的绝大部分县治,都还是挺富裕的,现在他们已经距兰陵县城不远了,但一路之上,几乎没有看到什么人影儿。
“这人都到那里去了?”他郁闷地道。
“这还用说,要么逃了,要么被顺天军裹协走了。”野狗道:“回头咱们打起来,里头说不定就会有兰陵本地人。”
对于顺天军这种到一地便裹协一地百姓的作法,邹明除了表示愤怒之外,却也无法可施。“但愿打起来这些人跑得快一些,不要给顺天军卖命,不然要是死多了,以后咱们也麻烦。”
“刀枪无眼,这个可真说不准,要真是大混战起来,也不说他想跑就能跑得掉的。”野狗淡淡地道,邹明还没有经历过真正的大阵仗,他可经历过,那种数万人在一起混乱在一起的惨烈景象,让人思之心有余悸。想跑,四处都是刀光剑影,你除了不停的挥动手中的刀之外根本没有任何空间却做别的事情,因为你只要敢有丝毫的松懈,下一刻就是被乱刀砍翻。躺下装死?别逗了,你会活生生的被人踩死的。
远处响起了马蹄声,野狗抬起头来,看到于超和他的斥候队正如飞一般的奔了回来。看于超的脸色,却不怎么欢喜。
“怎么,吃亏了?”野狗扬了扬眉,两军交战,最先交锋的便是双方的斥候,斥候,亦是一军之中最为精锐的一批人,他们或者不通军队,但个人能力勿容置疑,看于超的模样,野狗还以为在与对方斥候的交锋之中吃了亏。这在军队之中是司空见惯的事情。
“吃什么亏?”于超撇了撇嘴,“对方的斥候远远的看见我们,转身便跑,本来我还想抓两个活的探听一下兰陵县的具体情况呢,这下好,我便是插上翅膀也追不上他们。真是的,什么狗屁斥候,哪有隔着这么远便打马就逃的?”
野狗大笑,“这便是顺天军。对了,你有什么其它的收获?”
“全缩回去了。”于超哼了一声道:“数万人全都缩回到了县城之中,现在外面顺天军的大营,已经一个人也没有了。”
野狗大笑,“包不凡被我们打怕了,看到我们来了,居然缩回到城里去了,也罢,他不出来,咱们也懒得理他,没空与他纠缠。他要龟缩在县城里,便缩在城里吧,咱们走咱们的。他要敢出来,咱们便再收拾他一回。”
包不凡站在城头,看着远处太平军的旗帜渐渐接近,最前方数十匹战观,稍后一点,最多只有千余步兵。
包不凡的脸孔渐渐扭曲,慢慢地转过头来,看着一边的陆一帆,牙齿咬得格格作响,“这就是你所说的上千骑兵?”
如果是上千骑兵,此时自然已经全部出现了,没道理步兵都来了,骑兵却还没有看见。
陆一帆身子向后缩了缩,“将军,或者,或者他们的大队骑兵去了别处。”
“放你娘的狗屁!”包不凡勃然大怒,劈脸就是给他一巴掌。区区几十个骑兵,上千步兵,竟然将自己数万人都吓得躲进了县城,这要是传出去,自己以后还用做人吗?本来在丰县自己的大败,已经让大营里的其它人对自己侧目而视了。
“将军,你看,他们有后续部队啊,你看!”挨了一巴掌的陆一帆,看见远处出现的又一拨队伍,大叫了起来。
包不凡抬头,果然,视野尽头,又有太平军的旗帜出现了。但人数也并不多,两拨加起来,也绝不会超过三千人。而陆一帆嘴里的上千骑兵,根本不见踪影。
“准备出城作战,全军出城作战!”包不凡狠狠地挥舞着拳头,他要找回在丰县失去的骄傲和尊严,唯一的办法便是击败眼前这支敌人。
“让所有男人,拿起武器,冲出城去。”包不凡怒吼道:“畏缩不前者斩,犹豫不绝者斩,作战不力者斩。”
城上响起了隆隆的战鼓,城门猛然打开,震天的呐喊之声响起,野狗眯起了眼睛,从大开的城门处,乌秧秧的人群涌了出来,没有什么阵型,也没有什么攻击梯次,唯一让人感到的就是人多。
“圆阵应战!”野狗举起了手中的铁刀,对着于超挥了挥:“于超,你们先去圆阵之中躲一躲。”
“躲,为什么要躲?我们可是骑兵。”于超不满地道,“我们先去冲杀一阵子。”
“你拉倒吧!”野狗提着刀指着黑压压如同潮水一般涌过来的:“就你这点子人马,你觉得你能向前冲几步?咱们太平军现在几十匹好马可都在你们这儿,要是给玩没了,老大非得心疼死。”
于超嘿了一声:“敢情你是心疼马啊!”
“自然,人现在好找,上好的战马,可真是难寻呢,快去圆阵之中避一避,要是觉得闲得慌,那就帮着射几箭呗!”野狗大笑着。
于超耸耸肩,瞧了瞧已经地成圆阵的士兵,大部人看起来很从容,而少部分虽然强作镇静,但不住颤抖的身体却暴露了他们内心真实的想法。从容的是老兵,至少也是参加了上一次丰县大战的兵,而紧张的,自然是刚刚扩张的一些士兵了。
“举刀,闭眼!”野狗的大吼声让正在踏入圆阵的于超忍不住又回头张望了一眼,野狗闭眼的命令却只对那些新兵有效,而老兵们,眼睛却瞪得极大。这是敢死营的土法子,第一次参加战斗的新兵会被命令闭上眼睛,只管听命令挥刀就是。
战争是残酷的,绝大多数人在第一次踏上战场的时候,根本就无法适应这种惨烈的战斗,特别是像敢死营这种部队,更是如此。而这种防御战,对士兵的协同一致的要求是相当高的,一个地方出现了软胁,很容易全队被人打穿的。
现在他们面临的顺天军有多少,野狗凭经验瞄了瞄,已经出了城正在向自己扑来的只怕便有上万人了,后面还在黑压压的涌出来。顺天军的人海战术,应用得真是得心应手啊。
欺软怕硬,是人的天性,这些顺天军士兵面对着最多只有千把人的太平军,内心深处自然是觉得这是十个指头捏田螺,稳打稳的没有丝毫问题。人多力量大嘛,虽然大多数手里更多的锄头,钉靶,羊叉,钎担,甚至只是棍棒,但大家上去一个一下子,不也能将对方铲平么?平素在乡下打架不就是这样的么?或者他们这样声势浩大的冲锋,早就将对手吓得狼狈而逃了。
当然,这是他们的想法,而不是太平军的想法。
一千人,围成了一个小小的圆阵,一柄柄铁刀高高举起,有的大睁着双眼,有的却紧紧地闭着眼睛。闭上眼睛的新兵们,耳朵里虽然还能听到震耳欲聋的呐喊之声,但看不见如潮水般的人群,看不到寻方狰狞的面孔,也自慢慢的平静下来。脑子里想得却是训练之时,教官们用大头脚与棘条教会他们的条例。
“弩箭,射!”距离圆阵八十步,野狗大声下令道。
嗡的一声,数百支羽箭蜂涌而出,扑向黑压压冲过来的人群,用不着瞄准,因为此时,他们的周围,已经全部是顺天军的士兵,而他们,就如同大海之中的一块礁石。
惨叫之声响起,羽箭落处,一个个顺天军士兵翻身跌倒,但旋即便被更多的人淹没,凄惨的嚎叫之声在更大的呐喊声中,根本就如同蚊子在嗡嗡,除了近前的人,不会有人注意到。
三轮箭罢,顺天军士兵已经冲到了近前。
“砍!”圆阵之中,老兵们齐声怒吼,数百柄举起的铁刀猛然落下。汹涌的潮水撞上了礁石,溅起的却是鲜红的浪花。
几乎就在士兵们整齐的劈下手中的大刀的时候,野狗却是大吼一声,高举着大刀,从圆阵之中一跃而出,落在圆阵之前十数步处,手中铁刀横扫四方,瞬间便清理出一大片空地。而与野狗一齐冲出去的,还有邹明,手中铁枪吞吐,枪枪夺命。
圆阵之中的于超,骑在马上,一箭一箭的射击着冲上来的对手,他也是第一次真正观摩太平军的阵战。他可是见过大场面的,但眼前的一切,却让他震惊不已。这可是一支成军才不过半年的军队啊,但表现出来的东西,却要比他服务了多年的越国正规军要更强。而此时,那些新兵们还闭着眼睛,根本就没睁开过。
“举!”
“砍!”
命令很简单,来来去去就是两个字,但这些士兵们造成的杀伤,却远远要超过冲入敌群之中的两位高手。
呼的两声,冲出去的两位高手又飞了回来,坐在圆阵之中不停的喘着粗气,而那些士兵们,却还在有条不紊的在举,砍的命令声中机械的重复着相同的动作,在这个时期,他们只不过是前后换了一次位而已。第二排的站到了第一排,让已经劈砍了十余次的第一排士兵退回到了圆阵的当中。如果是对上有经验的正规军队,这种换位是最危险的时候,因为很有可能就是在这个时候被人杀出缺口来,奈何他们的对手却是一群根本没有什么战斗经验的农民而已。(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