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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于大人物们的苦恼,普通士兵和百姓们的快乐却是实实在在的。黄泥山村便是这样,这个最早建立起来的安置难民的村子,如今已经成了附近远近闻名的一个样板村。
随着战争的结束,军队里的那些修修补补的活计已经越来越少,但其它的活计却是勃蓬发展了起来。原本的那个伤兵村正,已经返回了大明,回到了他自己的家,而王遵之取代了他的位置。
王遵之原本是一名秦军军官,由他来管理这个村子,村民们更容易接受,而他,也将他的管理才能发挥到了淋漓尽致。
村子里的男人越来越多了,王遵之在黄泥山建起了砖厂,瓦厂,烧制砖瓦,距黄泥山村不远处的黑泥山村有着现成的石炭,弄这些厂子,燃料是不用愁的,如果单纯靠去砍柴的话,那人手可就不够了。
有了砖瓦,王遵之首先便开始改造村子里的房屋,原本的简易的茅草房,如今可都换成了青砖碧瓦,因为是村子里公共产业,为村民们改造屋子,都是免费的。大家伙一齐动手,丰衣足食,半年的时候,整个村子已经是旧貌换新颜。
改造完了村子,再烧制出来的砖瓦,便开始向外销售了,逃难的百姓已经开始返回了家园,原本那些荒芜的村子一个接着一个的在恢复生气,他们的砖瓦并不愁销路。
而距他们不远的黑泥山村,因为有着丰富的石炭资源,日子也过得相当滋润,来自新桐的商人在黑泥山村办起了烽火炉作坊,一头卖炉子,另一头便卖烽窝煤,那个商人精明得很,最初的一批炉子都是采用赠送的方式,送炉子,买烽窝煤。这个小小的手段,让他的生意很快就在这一带风糜开来。
这种炉子有一个显而易见的好处,那就是方便。不用的时候,将风门关上,一个煤球便能管上大半天,期间还能让你一直有热水可用。再者,这个炉子比起烧柴禾来说,要干净了许多,煤球烧完之后变成的煤灰,仍然是一个个的蜂窝形状,收拾在一起,可以用来铺在村子里的道路之上,沥水性能极好,即便是下雨,也不用一脚水来一脚泥。
很多的男人们都在这个作坊里作工,打制炉子的铁匠,工钱自然是相当丰厚的,即便是那些下苦力的汉子,每日的收入也都是不菲。做一个蜂窝媒,可以赚上一文钱,一个精壮的汉子勤快一点,一天做上千个一点问题也没有,这可就是一千文,折成银子都一两了。一个月下来,三十两银子到手。
当然,这只是理论上的收入。并不是每一天都能开工干活的,做这东西,还要看天吃饭,要是下雨,那可就没有场地做了。但是每个月平均下来,十几两银子那是妥妥当当的。
对于秦人来说,这可是一笔极大的收入了。他们中的很多人,在过去辛苦一年,在年终看看自己的荷包,也不见得能有十几两银子的财货,而现在,只不过是一个月的收入罢了。
而且现在看起来这种炉子大有风糜雍都之势,商人们已经开始在城中推销,一旦城中也开始使用这种炉子和煤球,那他们的收入还会再提高。
毕竟使用这种煤球和炉子,算起总帐来,比起买柴禾烧不仅要更方便,而且也更实惠。
黑泥山村的人有了钱,自然便也要想着改善一下自己的生存环境,那么黄泥山村烧制的砖瓦便也有了去处,这些日子,王遵之正带着一帮人,在替黑泥山村的人盖房子。
昔日的军官,如今已经转化成了一个成功的村正,一个成功的商人。管着整个村子一千多人,好几个砖瓦作坊以及数个建房子的工程队。
王遵之觉得现在的自己比以前过得可充实多了,而且也快乐多了。每天看着村民们那乐呵呵的笑容,看着他们逐渐红润的脸色,慢慢强壮起来的身体,他便无比的开心。只是偶尔想起那些战死在沙场之上的战友,还有那些孤儿寡妇们的时候,心里才会涌起一股淡淡的哀伤,美好的日子是来了,但换来这日子的代价,可真是不小呢!
希望这样的日子能一直延续下去。
雍都城破的消息,很快便传到了黄泥山村,战争已经彻底结束,所有人的一颗心都放回到了肚子里。在明人的统治之下,他们已经生活了大半年了,日子的好转和变化是显而易见的,虽然仍在怀念着那些死在明人手下的亲人和战友,但活着的人总是要继续活下去。
至少,他们现在活得比过去要强得多。王遵之很聪明,他知道村子里的这一切得来的原因所在,所以他也一直在村子里采取着多种方法来淡化村民们对明人的仇恨感。
仇恨是切切实实的存在着的,毕竟这个村子里,几乎每个人都有亲朋好友们死在明人的刀枪之下。
王遵之必竟曾是一个职业军人,对于这样的事情看得更开一些,两国交兵,沙场搏杀,不是你杀我,便是我杀你,仇恨,对于现在的他们来说,那是一个多么奢侈的东西啊!
或者这些人的死亡,能为他们的家人换来如今幸福安康的生活,他们在九泉之下也会安息吧!王遵之希望这种平静的日子一直能延续下去,所以他绝对不允许在村子里有任何仇恨明人的言论出现,一旦让他发现,他会毫不留情面的将这样的人驱逐出村子去。
时间会淡化一切的。当年轻一代们渐渐的成长起来,他们会忘记自己曾经是一个秦人,他们会习惯于自己是一个明人。
安排好了村子这几天的事情,王遵之准备回城一趟,他的家人,可都还在雍都城里呢!当初自己出城,然后一去不复返,或者家里人都以为自己死了吧,他有些苦涩地想着。回去之后,便将家人接到黄泥山村来,一家人团聚,以后和和美美的生活在一起,那才是最幸福的日子。
套上村子里的马车,王遵之带上了两个村民,便准备去城里搬家了。他原本是一名牙将,算是中级军官之中偏上一点的了,在城中的家当自然也还是有一些的。
一行人刚刚走出村子,便看见了数匹战马奔驰而来,在他们面前猛地停住,王遵之抬眼一看,打头的人却是一个熟人,上一次与他一起送战俘到黄泥山村来的明军骑兵军官程小鱼,正想打招呼,却一下子看见程小鱼的腿,脸色不由一变。
程小鱼只有一条腿了。
“王村正,不认得我了?”程小鱼爽朗地笑着,马鞭子指着王遵之,大声道:“你记性未免也太不好吧?”
王遵之心中喟叹了一声,这是一个多么阳光的少年啊,黄泥山村的那些老弱妇孺能够活下来,说起来与眼前这个人有着莫大的关系,如果不是这个少年,那些人,只怕早就在冰中被冻饿而死,如今都化成一堆枯骨了。
这样一个好人,却也在战争之中失去了一条腿。
“你的腿?”王遵之问道,大家都是军人出身,倒也没有太多的避讳。
“没事儿,干了一仗,少了一条腿,不错了,我运气好,整整一个百人队呢,最后活下来的只有十几个人。”程小鱼脸上的笑容稍敛,但紧接着却又浮现了出来:“当兵打仗嘛,正常的事情,能活下来已经很开心了,别看我只剩下一条腿了,还可以跟你比比骑马谁跑得快,当然,打仗估计是不行了。马将军说已经请了一位大师,要给我打制一条假腿,让我还能在战场之上纵横驰骋,我觉得有点儿悬。”
王遵之勉强笑了笑。“程兄弟,你今天到黄泥山来是专程来找我的吗?我正准备去城里接家人呢?”
“当然是找你,雍都城中我可是两眼一抹黑,一进去东南西北都找不着。”程小鱼笑着:“王村正别笑我,我就是一个乡巴佬,平生进得最大的城,就是虎牢关了。这雍都城跟虎牢关可没法儿比。所以只能来找你当一回向导了。”
“程兄弟也要进城去?”王遵之讶然道。
“当然,你忘了,我答应刘奎的事情,便一定要做到。”程小鱼郑重地道:“他的老婆和孩子住在三元里,他亲口告诉我的,可我不知道三元里在哪里,更不知道怎么走,想来想去,王村正跟刘奎是认识的,又是老雍都人,当是很清楚的,便干脆直接来找你了。正好,既然你也要进城,我便跟着你一起去,倒也省了不少事。”
他转过身来,看着身后的几个骑兵道:“哥儿几个,现在没事儿了,你们回去吧!早跟你们说了没问题,偏生你们不放心硬要跟着。好不容易有一天休沐期,还跟着我跑东跑西的,都回吧,等我将人安置好了,再回来寻你们去喝酒。”
几个骑兵笑着点头,与王遵之打了一个招呼,纵马呼啸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