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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Gold Is Pow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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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问。

    作为一名出生在湿堡的转生者,发现自己缺钱时,最好的选择是什么?

    答案1:猎杀吸血鬼。

    答案2:洗劫平民。

    答案3:猎杀诺曼子爵的卫兵。

    请选择——

    三。

    二。

    一。

    揭晓答案——

    选择答案1的同学们,恭喜!

    你们已经死了。

    死因是被吸血鬼报复而死!

    平时也就算了,血卫军就在附近,现在还跑去猎杀吸血鬼,是嫌自己命不够长吗?

    选择答案2的同学们——

    恭喜!

    你们也已经死了!

    死因是穷死!

    被诺曼子爵以及湿堡卫兵刮过三层的地皮,还能种出庄稼吗?

    饿死你个穷鬼算了!

    那么,很显然,唯一正确的答案,就只有诺曼子爵的卫兵了。

    这可是一帮富得流油的家伙。

    所谓的义贼侠盗,最喜欢的,就是这些家伙了!

    。

    “所谓‘贼在治世是为盗,盗在乱世是为侠’……”

    “我这也算是劫富济贫了。”

    许尧看着远处逐渐向自己走来的两名湿堡卫兵,在心中默默地思考着。

    深夜时分的湿堡。

    他与辛西娅一起,趴在湿堡蜿蜒曲折的道路两侧,手中握着从老罗斯那里借来的烧火棍,看着远处的两名卫兵,打着哈欠,从自己面前走过。

    然后举起手中的铁棍,对准其中一人的脖颈,毫不犹豫地挥下去。

    只听得“乓!”地一声闷响。

    脖颈脆弱处被击中的湿堡卫兵,一声不吭地向前栽倒下去——

    “什么人?!”

    另外一名卫兵有些仓皇地抽出剑来,但还没等他看清楚敌人是谁,一发紫黑色的光球已经射中他的胸膛。

    瞬间腐化发黑的面色,说明他的灵魂已经离体而去。

    僵硬的尸体站在原地愣了两秒,突然伏下身来,拽着身边的同伴,把他扯进了一旁的小巷中。

    “切……两个穷鬼!”

    许尧将卫兵的短剑拔出来,对准昏迷卫兵的脖颈缝隙,用力压了下去,喷溅的鲜血让他觉得有些恶心。

    但身边辛西娅转头就吐的样子,让他意识到,自己还算好的了——

    至少因为未成年保护系统的原因,让他看不到除了“大量血浆”以外的猎奇物。

    “这就是杰克马所谓的认知屏蔽最大化吗……他还真是看得起我们……”

    许尧有些恶心地将手上的血浆,在卫兵的尸体上擦了擦。

    然后轻轻念了句“芝麻开门”。

    瞬间弹出的检索页面,让他很轻易地看到卫兵身上的东西。

    包括圣痕、技能、天赋在内的这些东西,大约150愿力左右。

    这也差不多是每名卫兵身上的平均值——

    天知道这些愿意给诺曼子爵当打手的家伙是怎么想的,每个人身上只有1~2个技能。

    很多时候,连圣痕与天赋树都不装备!

    “是觉得有一个技能,就足以吊打湿堡的原住民了吗……还是因为太穷?”

    许尧想了下,一个月100愿力,说是不少,但连抽次许愿机都不够的,他们省吃俭用,只用最低配置的素体,也就不奇怪了。

    “估计,他们也没想到,会有愿者敢冒着得罪诺曼子爵的风险,对他们偷偷下手吧……”

    许尧思考着,将卫兵长剑在尸体上抹了抹,然后藏在了斗篷里。

    然后他指挥辛西娅,控制着两具死灵化的卫兵,在地上挖了个坑,将自己埋了进去。

    只要没有被阳光照射到,这些尸体,就会一直听从辛西娅的指挥。

    而这个控制距离是150米左右,以辛西娅的能力,差不多可以同时控制5具卫兵,战斗3小时左右。

    但转化亡灵要消耗很多魔力,所以一个晚上,许尧他们最多暗杀四组卫兵,就无以为继了。

    “不过也差不多了,天快亮了,我们走吧。”

    许尧看了看表,今天晚上他们首战告捷,干掉了六名卫兵,以湿堡50人的转生者卫队而言,这或许只是杯水车薪。

    但经历过宁楚余的冷暴力,许尧很清楚什么叫【纳什均衡】。

    “每天损失6个人,10天下来,就要全死上一遍,一个月的时间,就相当于白干半年……”

    “我倒要看看你们能坚持多久。”

    许尧掂量着手中的许愿币,拉了拉兜帽,潜入了黑暗中。

    。

    “该死的!三天的时间!三天的时间我们就损失了12个人!”

    卫兵值班室里,亚瑟正在大声咆哮。

    作为湿堡卫队“亚特兰大营”的副队长,也是高良民的探路兵——

    亚瑟无论是在干坏事、战斗、还是开会的时候,都会冲在最前面。

    看到“咆哮的亚瑟”,其他几名卫队长面面相觑地看了一眼,有些想笑,却不想表露出来。

    “亚瑟,三天只损失12个人已经很不错了,第一天的时候,你们就死了六个人,这两天只增加了6个,不是很好了吗?”

    “底比特营”的副队长,叉着腰,有些轻佻地说道:“7天后死18个人,15天后死24个,31天后死30个,63天后死36个,127天后死42个,255天后死48个,刚好和你们16个人的半年工资持平嘛!”

    “底比特营”的副队长,明显是个男人,却化着中性的浓妆。

    而若是对他稍微有些了解,就知道他是个毫不掩饰的基佬。

    事实上,底比特营的大部分人都是基佬,为了享受诺曼子爵赐予他们的权力,底比特营甚至有一个自己的监狱,里面关满了被他们搜刮而来的男性原住民。

    他们每天晚上都在里面开派对,经常能看到有人从那高耸宛若监狱的高塔上一跃而下,撞在古堡下面的街道上,肝脑涂地。

    论天怒人怨的程度,或许还超过高良民与亚瑟的亚特兰大营许多——

    至少亚特兰大营的正队长高良民,只对权势有兴趣,而很少组织集团性的暴行。

    而听到基佬副队长的挤兑,阿瑟忍不住咒骂出声:

    “QNMD!”

    “好了,两位副队长!”

    “诺曼大人催促你们,尽快把袭击卫兵的犯人抓起来!再这样下去,城卫队在市民中的印象,就会威风扫地了!”

    一名梳着分头的金发骑士,皱眉看着剑拔弩张的两位副队长,出声劝阻道。

    他是原住民,也是诺曼子爵派来监督卫队愿者的骑士。

    作为有资格追随诺曼子爵,在未来成为长生种的贵族剑士,他能够很轻易地看到亚瑟与底比特副队长身上红到发黑的罪行灵光——

    无论在什么世界,走投无路的地痞无赖,都是贵族们最好的打手兼家奴。

    相比之下,反倒是一直坐在阿瑟身后的高良民,让他有些看不清楚。

    这名东方人在加入湿堡卫兵团的时候,身上也有不菲的红色灵光,但随着成为亚特兰大营的队长,他身上的罪行灵光,反倒在变得越来越浅——

    看起来,仿佛再做一两件善事,就可以彻底洗去自己的罪人身份。

    但金发骑士却又很清晰地意识到,在场的所有人里,没有人比高良民更加邪恶——

    他就像诺曼子爵一样,是拥有“伟大的邪恶力量”中的一员……

    想到这里,他虽然有些忌惮,但还是望向高良民,深沉地说道:

    “高队长,你觉得该怎么做才好?”

    听到金发骑士的声音,东方人微微抬起沉思的脑袋,挑了挑眉毛。

    他想了想,似乎是不打算得罪金发骑士——诺曼子爵身边这位大红人。

    缓缓开口说道:“在第一天受袭之后,我们亚特兰大营就加强了防备。”

    “但为了防止被对方袭击,我们将巡逻人员增加到4人一组,基本丧失了对湿堡的控制力。”

    “敌人可以很轻易地从巡逻缝隙中潜入到湿堡内城。”

    “所以我觉得接下来,要面对敌人袭击的,就不只是我们这些外围卫兵了……”

    他将视线投向金发男子与基佬:

    “还有贵部率领的内城守卫——”

    “伦敦营与底比特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