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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讨粮食以温饱,乞讨衣物以御寒,乞讨尊严以苟活!——陶吉什
把时间调回到十二小时前,将位置锁定在小蓝屋往东走十公里的一处瓦砾堆上。
有个矮子左手举着块肮脏的木板,挡住迎面被寒风卷起的细沙颗粒,右手则牢牢地抓了把能够以素代荤的羊肚菜,脚踩凹凸不平的石块,沿着陡坡下到底部一面残存、坍塌的墙壁前。
一个包裹着火焰的土窑砌在墙脚边,窑上架好一口破旧的铁锅,锅旁端坐个穿风衣、扎丸子头的女人,她正掀开锅盖检查里头的水温,见水面仅有少许的气泡浮起,她眉头微皱,继续添加本就剩余不多的木条。
矮子把木板丢在地上,这里地势低洼,外加立着有不少的断壁,给闯入此处的浪人提供了一个良好的避风口。
他朝地上吐出两口淡黄色的痰,抹干净嘴巴,一边看着女人,嘴里一边骂骂咧咧地说:“奥娜莎,你调查‘禁地’的情报是从垃圾桶的纸团上摸来的吧,这天气哪里适合行动了?瞧我的皮肤,被寒风吹开多大一道口子,说真的,再待多一会,你就要失去一位得力同伴了。”
“死了可好,至少我们能够吃上一顿好的!”奥娜莎白了他短小的双腿一眼,没好气的语调中,似乎在为什么事情生气着。
矮子脾气可不好,要换做是在早上他是会还口的,但现在自己理亏,他知道女人生气的原因。下午通过东边绝缘峡谷上的吊桥,进入这片“禁地”的时候,谷底横向吹来的穿堂风猛的砸在身上,导致他险些跌落谷底,虽然人最后得救,安全通过了吊桥,但是背包里的粮食都被风卷落到谷底去了。
所以现在锅里面只见半沸腾的水,一星半点吃的都捞不出。这人一没吃的,肚子填不饱,就会闹脾气,几千年来都是这样。
矮子浑身哆嗦地在女人对面坐下,肚子发出咕噜咕噜的响声,他伸手就要将羊肚菜直接丢到锅里,手腕却被奥娜莎迅速地抓住,他短叫一声,立马缩回来,手里的东西已经被她给夺了去。矮子的手腕上红了一片,心想这女人的力气可不小,埋怨地说:“还不让人吃了?”
“沙粒吃得嫌少是吧?下锅之前洗洗最好,别一粒老鼠屎,坏了一锅汤!”奥娜莎转过身,走到身后几块大石头旁边,下面掩埋着一条不易发觉沟渠,渠中有流水通过。她把食材洗了一遍以后,丢到铁锅里。
矮子拿走放在女人脚边的短斧,把带来的木板劈开成条。四下大作的狂风中,火焰在竭尽全力的燃烧着,却不足以提供抵御入夜的寒冷。他继续把刚才女人没有回答的问题多问一遍:“这鬼地方本来风就大的离谱,一到晚上还格外的冷,咱们就不能挑白天的时间来吗?”
奥娜莎拿着一根木条,搅拌着入锅的菌类,她平淡地说:“除非你想在白天被一群疾狼撕成碎片,届时连甘山外围都进不去,就反手把自己贱命给赔了。只有避开疾狼,我们才有机会完成任务。”
她口中提及的“疾狼”是一种白天活跃在丛林里的異兽,它们拥有一对一尺长锋利的獠牙,而且奔跑起来的速度极快,即便是在地形复杂的丛林里。“不过……这天气确实跟我调查的情报大有不同!”
她皱起眉头凝望着天空厚重的云层,进入禁地之前,她曾经找过自己的好友打探过消息,因为过去很长一段时间,那人常会来此寻找一味重要的佐料——现在浸泡在锅里面的羊肚菜,一种能够提高鲜味的高级食材。这不过并没有如此深入。这次来这,她也准备给好友带一些回去当谢礼。
“除了盘踞在甘山外围的異兽以外,这片‘禁地’也没有什么危险。我得到的消息简单说来就是这样,现在看来只不过是天气恶劣了些而已,你可不要打退堂鼓呀!”
奥娜莎话才说完,就看到矮子一副落寞失望的样子,与昨天信誓旦旦的夸海口相比简直判诺两人。矮子靠着满是涂鸦的墙壁,眼神闪过一丝失落,他轻声地说:“奥娜莎,老天不站在我们这边。咱丢了粮食,顶多只能够坚持到明天中午,如果没有找到目标,我们就提前撤退吧!”
“说一套做一套,亏你昨天还口嗨,在那么多人面前说你能够找到甘山里头的野人,这下可好办,我看你怎么跟金大水解释!”奥娜莎早就知道他是一个只会耍嘴皮子的人,眼下连甘山的山脚都瞧不见影子,这家伙就一个劲的卸别人的信心,真叫人讨厌!要她说着就是那群家伙设的骗局,甘山那鸟不拉屎的地方,别说野人了,真要有人,那也是一堆尸骨才对!
矮子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他长嗯了一声说:“没关系,我跟他有些交情,办不妥还能怎么办,自罚三杯就得了!”
他们主动接受金大水的委托,去甘山里找野人,这件事还要从昨天夜里他和奥娜莎还有另外一个同伴罗切,三人“应邀”参加金大水的酒宴开始说起。
绝缘峡谷东南方向不远的半坡上,有一个名叫阿土列尔的小村落。村落里有一间酒馆,酒馆老板便是金大水。昨天下午他们流浪到村里寻找食物,恰好赶上了金大水举办的生日酒宴,宴请村落所有的男女老少一同欢庆。
矮子得知这个消息,大喜,着急拉着奥娜莎和罗切一同前往。但奥娜莎觉得不妥,哪里有浪人去人家酒宴摸鱼的做法,这传出去岂不是要丢了自己的饭碗。浪人不能够以尊严来乞讨,这是他们加入浪人这个大家庭以后必须遵守的三大规则之一。
矮子一向不喜欢框框条条的东西,明明是浪人,干的就是没有尊严的活,何来谈尊严不尊严的。但他想要说服两人陪同自己,就要换一个更有说服力的理由。
“那个金大水是我的老战友,十年前我曾经参加过贝夏大战,在征兵的时候认识的,只不过后来我因为身体的原因没能去到前线,而金大水就带着我的那份奔赴利刃去。我一直都以为金大水死在了战场上,没有想到这家伙居然还活着。”
奥娜莎半信半疑地说:“原来是认识的人呀!那就没关系了,希望等会不是被扫地出门!”她认识矮子这么长的时间,没想到他居然还是一个参加过战争的士兵,这倒是新鲜事。
于是在矮子的带领下三人混迹到人群中,进入金大水的酒馆里找到个不起眼的角落坐下。奥娜莎询问为何不去跟老战友相认,矮子激动的神情中夹杂着一丝的羡慕,他解释说两人保持这种距离就足够,再多是奢侈。三人享受美味的食物,期间没有与金大水有任何交流,饭饱后准备悄悄离开,但是却被一人给拦下来,矮子抬头,拦者是金大水。
矮子一时间还很紧张,以为自己是被认出来了,但不过虚惊一场,金大水说宴席还没结束,接下来要安排个有趣的环节,需要在场心中怀揣勇气的人参加,当然有相应的报酬。
一听到有报酬,矮子立马扯过奥娜莎跟罗切回到座位上。只见金大水举着酒杯,顶着大肚腩,站到圆桌上,豪爽地说:“感谢各位父老乡亲前来赴宴,我金某人在此谢过诸位。希望咱们阿土列尔村能够一直和平的生活下去,也希望诸位保重身体,光明会永远护佑着你们!”
他将杯中的葡萄酒一饮而尽,紧接着说道:“今天不瞒各位,我金某其实还有一事相求。大家都知道我有一个女儿,不幸的是她在甘山中被野人掳走了,而我侥幸苟活下来。那是多年前的旧事了,我祈求军方的人帮我,找回我那宝贝女儿,但是他们却以甘山中没有野人为由拒绝营救我的孩子。无论我怎么祈求,他们都不愿派兵。甘山是个危险的地方,我明白进去的人难免九死一生,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想要见到我的女儿,即便是仅剩尸骨也无妨!肯请有勇气之人,替我去甘山中寻找野人的下落,如果能够得到线索,我将能说服军方进山讨伐異兽。”
他示意手下从房间里抬出一个宝箱,宝箱打开后,金光闪闪,里面是满当当的金币。“我将给予一百金币的报酬,堵上你们的性命,有哪位勇者愿意出手相助?”
一番话说完,在场的村民都陷入沉默,随后相继离去,无人愿意接下桩危险的活,毕竟甘山可不是说进就进、说出就出的地方。突然角落里啪的一声站起个矮子,他举起手,大声喊道:“我们愿意一试!”
金大水满怀感激地走过去抱起矮子,他第一眼就觉得这个矮子很眼熟——是恩人的气息,不过倒未认出此人是自己曾经的战友,便欣然将这个重任交予三人,还特地备好三天的粮食。
下午出发前,他在村口含泪送别:“万分感谢,我金某将牢记你们的恩德,还望保重,光明护佑你们,一路顺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