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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顿饭吃的热热闹闹,相互之间的距离也是被拉近很多。
这餐桌文化,还真就是一种拉近关系的特殊交际活动。
特别是元志山炖的排骨跟鱼,里面加入了少量中药材,也就是元晟从高昌那边带回来的药材。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些药材经过穿梭之后,药效要更加明显,温和而又温补。
这药材加入炖汤之中,这汤的味道都被稍微改变了一点,香味扑鼻不说,喝起来更是让人浑身暖洋洋的!
其实元晟对这些药材,还有药酒都不怎么感冒,他根本就不需要用这些东西来调理身体。
孟莹她们三个女孩,倒是对这顿饭赞不绝口,夸赞的元志山跟李英都是红光满面的。
送走了孟莹她们三个,元晟这才松了一口气,这一天下来,脸都快要笑僵了。
不过有一点可以确定了,自己马场里的这些马,如果自己真打算出手的话,还真不愁买家。
想到这一点,元晟这才揉了揉有些发酸脸,直接开车去了镇上。
再次买了一百斤的散装酒,而且还是之前那种最贵的,又买了腊肉腊肠跟烧鸡,青菜买了一些,这才回了马场。
把东西都搬到自己房子里,元晟这才出去转了一圈。
这冬天天黑的早,如今太阳已经快要落山了,元晟跟着元志山一起喂了马,这才回屋。
一直到了深夜,元晟这才换好衣服,带着东西:
“穿梭!”
回到烽燧堡三楼,元晟先把菜跟烧鸡腊肉腊肠这些搬下去,散装酒最后给提了下去。
而最早带过来的散装酒,则是被元晟给提到了书房里,这些散装酒元晟平时除了自己喝之外,从来没有让别人碰过。
这都是元晟买的最贵的一批,除了泡药酒,剩下的,都是他给自己准备的。
过去了这么长时间,把这些酒再带回现代社会,绝对都是最为醇香的白酒。
元志山喜欢喝酒,元晟同样喜欢喝酒。
本来元晟买的这些散装酒,就是最贵的酒,这带到高昌之后,就一直在烽燧堡里放着。
再带回现代社会,这酒的味道绝对会更好。
就像是那些葡萄酒,还有之前带回去的那些药酒,味道就比高昌这边的要好一些。
西域地区冬天太过寒冷,元晟从一开始的时候,带过来的就是那些高度酒。
他自己喜欢喝高度酒,自然带过来的也是高度酒,要不然,当初陈大他们也不会醉的人事不省。
把这些都收拾好好,元晟这才给炉子里加了煤炭,拿了被子,再次躺在沙发上睡了过去。
高昌这边实在是太冷,烽燧堡里的火炉子从来就没有熄灭过,不然无法保持屋里的温度。
一大早起来,元晟洗漱完毕,就带着张荷跟彩蝶出去跑圈,这是每天的都要坚持的!
胡杨林里的积雪很厚,可寨子周围跟烽燧堡外面,积雪已经被处理过了。
村里的年轻人们,再次回复了之前的操练,元晟每天都要跟他们一起操练。
大冷天的,一群年轻人被操练的热火朝天,陈大跟李三,就在监督他们。
元晟那简单粗暴的格斗,就是跟着李三学的。
伙食方面不用操心,顿顿都是大鱼大肉,青菜同样不缺,主食不是米饭就是大饼,每顿饭还有紫菜蛋花汤。
现代社会之中的虾米虾皮,同样被元晟给带了过来。
这深处西域地区的河湾地,饮食习惯,正在快速的向着现代社会之中,东部沿海地区的饮食习惯在靠拢!
中午吃完午饭,元晟来到陈大这里:
“陈爷,这大雪虽说过去了,可气温一直都这么低,北面的那些阻仆人,受灾应该更严重吧?”
陈大双手抄在袖子里,就坐在家里的火炉子边上:
“这谁说的清楚,反正伊州那边现在肯定也不会好过!”
伊州那边,元晟了解的不多,对那里的人文更是知之甚少:
“这伊州城里,咱们汉民应该不少吧?”
“伊州城,还有高昌城,汉民确实不少!”
陈大点点头,他也是听说的,具体的也不太清楚:
“以前啊,确实听村里的老人说起过,当年的大唐,就在那里设过州县,现在……哎!”
安西四镇,当年可是大唐控制西域的军事基地!
安西军团,威震西域将近两个世纪,这期间,中原来的汉民移民可不少。
只是元晟来到高昌这边之后,出去村里的这些汉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其他汉民。
河湾地的周围,除了异族人还是异族人,哪怕是土城那里,依然没有汉民的存在。
可人心最是善变,特别是在利益与生死存亡之间:
“陈爷,冒昧的问一句,这伊州城,还有高昌城那边的汉民,心中可还有汉土?”
陈大那黝黑的老脸上,看不出任何的表情变化:
“这谁说的准!”
说完之后,陈大就拿起旁边粗钢筋做成的烧火棍,这还是元晟给他带过来的。
用烧火棍捅了捅炉子,这老汉直接伸手拿了一块煤,提起水壶就把煤扔进了炉子里。
旁边就是小铲子,都是元晟带过来加煤用的,可陈大根本就没用这小铲子。
看到陈大拿脏兮兮的手,元晟嘴角直抽抽,您老这是什么习惯?
一个小屁孩风一般的冲进来,被冻的彤红的小手之中,竟然还抓着一只老鼠:
“翁翁,你看,你看!”
小家伙那脏兮兮的脸上,此刻却是充满了欢喜:
“翁翁,这是我抓到的,您给我烤了吃!”
小屁孩说完之后,才有些愣神的看向旁边的元晟,小脸上的欢喜瞬间消失:
“元家伯父……我……我知道错了……”
看着眼前低着头,有些手足无措的小屁孩,元晟不满的看向一旁没事人一样的陈大:
“陈爷,这事儿……”
看到陈大只是微微皱了下眉,并没有说话,元晟转过头去,认真的看着眼前的小屁孩:
“大郎,这老鼠不能吃的,人吃了老鼠是要生病的,大朗听话,把这老鼠扔了!
你现在去伯父家里,就跟你伯母说,是伯父让你去的,让你伯母给你拿一只烧鸡!”
小屁孩有些不安的挪蹭着,小眼神瞟向一旁的陈大:
“翁翁……”
“去吧去吧,你元家伯父一向说话算话!”
陈大叹了口气,对着小屁孩摆了摆手:
“这老鼠带过去喂狗,可千万别给扔了!”
“嗯嗯嗯,那翁翁……呃……还有元家伯父,我先出去了!”
小屁孩一个劲的点头,说完之后,一溜烟就跑了个没影,这么屁大点的娃子,竟然也不怕外面冷。
“小晟啊,你也别往心里去,咱们以前可没少吃沙鼠,你看,这不都挺好的吗!”
陈大双手抄在袖筒里,也不嫌手上的煤灰脏,黝黑的老脸上皱纹显得更深了一些:
“你是世家子弟,你们这些世家大族的传承久远,你说的自然是有道理的,可这里是西域,咱们不能一直都靠着你来接济!”
“陈爷,您这叫什么话,我就是咱们村里的人,也不是什么世家大族,这街坊邻里的,互帮互助不是应该有吗!”
元晟对于这所谓的世家大族,越来越反感,哥们儿靠的是自己。
他能有如今的一切,都是自己的原因,跟世家大族有个毛线的关系。
再说了,一群蒙昧的自私鬼,依靠垄断教育与学识,依靠兼并土地跟收纳隐户发家的特权阶层,怎么可能跟他元某人是一路人。
这些所谓的世家大族,只不过是一群寄生虫而已,也就是那些王朝的统治者,才对他们既爱又恨。
而那些真正的底层造反派,他们才不会管你什么世家大族呢,统统一刀剁了完事!
这江山的稳固与否,跟他们这些活都活不下去的人有个毛关系。
正是看透了这些,元晟才对那些所谓的世家大族不感冒,他们再势力庞大,再盘根错节,敢惹他,一刀剁了了事!
坐在一旁的陈大砸吧砸吧嘴,双眼之中,竟然满是沧桑:
“过贯了好日子,再去吃苦,这谁都受不了,一旦如此,是会闹出人命的!”
“那就一直过好日子!”
元晟想都没想的说道,让他跟着一起过朝不保夕的苦日子,他也受不了。
听到元晟说的如此简单,陈大脸上的皱纹更深了一些,他何尝不想带着大家过好日子:
“在这西域,难!”
“其实也挺简单的!咱们如今又不缺人,更是不缺地,河湾地这里水源又充足,做到丰衣足食,不难啊!”
对于元晟来说,这还真就不是什么难事,再说了,对于明年河湾地的开发,他有自己的打算。
到时候多开垦荒地,直接种植玉米就可以,种子他肯定会从现代社会带过来。
老家村里拖拉机不少,大多数都被人们扔在家里,也有当废铁给卖掉的。
配套的水泵,播种机,旋耕机跟耘锄这些,村里有的是。
就像是元晟自己家里,这些家伙事齐全,只是如今不再种棉花,都放在库房里多年了。
与其被当成废铁卖掉,还不如带到高昌这边来继续发挥余热。
最多就是多折腾几趟,带个两三辆拖拉机头过来,再把水泵这些带过来。
老家那边柴油也便宜,元晟不担心柴油的问题,到时候多带点,在这边储存起来。
至于说什么影响,这干他元某人何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