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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决意斩断自己的过往开始重新生活,有些人却不得不背负过去艰难爬行。
位于浙东省的姜庄市是一座地地道道的山城,三面环山,一面临海,是国内为数不多的盆地城市。这里四季如春,花团锦簇,即便是初冬天气,鲜花也并未凋谢。
沿着市区主干道一路前行,很快便能抵达市中心广场。这里虽然比不上纽约那般繁华,但广场中心来来往往的人也有不少。自古以来,姜庄市都是国内的旅游胜地,这里汇集了各个国家不同种族不同肤色的游人,由于是冬季,游客并不是很多,聚集在这里的大多倒是一些本地人和商贩。
广场正中央的雕像下面,是青年男女最爱停留的地方,听说相爱的彼此在这里许下誓言就一定会白头偕老,虽然仅仅只是个传说,但出于热恋中的男女谁不希望自己能够和他(她)相伴永远?
今天有些例外,处于雕像下方的只有一个哭泣的女孩子,这女人长发蒙面,哭的声嘶力竭,引得路人纷纷侧目。
虽然看不清她长相如何,但所有看到女孩的路人都下意识的认为这是一个美女。女孩双腿极为修长,她坐在雕像下面,双腿并拢,双手捂着脸肆无忌惮的痛哭出声,优雅如白天鹅般的脖颈在阳光的照射下似乎能隐隐的看清其下的血管。
洗的发白的牛仔裤,干干净净的旅游鞋,白衬衣,黑外套,没有一件是名牌,但穿在女孩的身上,看着却极为协调。这女孩子给人的感觉很干净,甚至有些透明。
“美女,有什么烦心事,说出来给哥听听。”
这是街头混混常见的搭讪方式,只不过此时此刻说这句话,显得很不合时宜。
女孩抬起头,一个笑容极为阳光的青年就站在自己面前。他双手插进裤兜里,墨镜别在头顶,狭长的双眸中多少现出一丝贪婪之色。
“你是谁?我不认识你……”
女孩擦了擦眼睛,站起身,有些戒备的后退两步。
这里是市中心广场,来来往往的人也不知道有多少,所以尽管心中警惕,但女孩倒也没感到有多么害怕。
“瞧你这话说的,啥叫不认识?说几句话,侃几句大山不就认识了?美女贵姓?”
青年肆无忌惮的盯着女孩娇美的脸蛋,从头到脚将她细细欣赏了一番,眼中露出一抹赞赏之色。
遇到这种惫懒之人,女孩也懒得再和他废话。拎起脚下的包,她低着头打算离开。
青年也不挡着,只是他并未就此停止,反而一直跟在女孩身后。
前行一段距离,女孩子不得不停下脚步。
“你到底想干嘛?”
“不想干嘛,就是想和你认识一下。难得遇上一位美女,就这么放过岂不可惜?”
青年的微笑有些邪气,狭长的眸子却很是好看。如果这个人不是这么无赖,他长得其实也挺帅。
女孩深吸了口气,决定不再搭理此人。自己本来已经够伤心的了,如今又遇到这么一个混混,心情别提有多差了。
半个小时以后,她不得不再次停下,这个牛皮糖耐性太好了。因为害怕对方对自己有所企图,所以女孩一直都沿着大道走路,想着他跟自己一阵也就算了,没想到这个讨厌的青年竟然一直尾随在她身后。
“我警告你,你再这么跟着我我可要报警了!”
“报警就报警,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大不了我被警察抓进去暴打一顿……”
今天遇到变态了,女孩心想。奇怪的是这个青年虽然让人有些讨厌,但她并没有感到有太多的生气,这可能得益于对方那副还算不错的皮囊。
“你到底要干什么?”
这是她第二次询问。
“不是告诉过你了,就想和你做个朋友……”
“然后呢?”
“然后嘛,陪我跳跳舞,喝喝酒……”
“继续……”
“接下来的事你也知道啦,不用我说的那么明显了吧……”
“流氓。”
她狠狠的跺了跺脚,转身就跑。
等女孩子气喘吁吁的跑过两条街道以后,一回头,发现那个青年不见了。刚松了口气,却听到身后那讨厌的声音再次响起:“跑这么快干嘛?害怕我吃了你呀……小妞身材的确不错,尤其是一双美腿,啧啧……”
回过头,青年正色迷迷的看着自己,那表情要多**有多**,要多下贱有多下贱。
“你个神经病……”
她突然觉得好累,伤心、委屈、无助,女孩蹲下身,开始无声的抽噎。
“呃……”
青年人脸上露出一丝尴尬,这可不是他的本意。
一条洁白的丝质手帕递到她面前,女孩抬头,泪眼朦胧中,看到这个可恶的家伙正一脸真诚的看着自己。
女孩瞪了他一眼,接过手帕,眼泪鼻涕全都抹在上面。青年脸色稍变,似乎是有些心疼那方手帕。
我就是一个没人管没人疼的可怜虫,一辈子活的规规矩矩小心翼翼,唯一喜欢的那个人今天结婚,可惜新娘并不是自己。既如此,何不放纵一把?
女孩心中下了决定,她用力擦干眼睛,很突兀的伸出右手,说道:“我叫余佩淑。”
“我在家排行第三,你可以叫我三哥……”
这个混蛋,到现在还不忘占便宜。
女孩狠狠的想,她自然不会叫他三哥。
“喂,你刚才说要我陪你喝酒跳舞,是不是真的?”
“当然。”
名叫“三哥”的青年回答的一本正经,理所当然。
“那好,你带我去吧。先说好,我身上可没多少钱。”
“开玩笑,难道你看我像一个吃软饭的人?”
三哥说这话的时候微昂着头,看着极是骄傲。
“……我看挺像。”
余佩淑同样一本正经的回答。
“你……”
青年苦笑着摇摇头,“呃……能不能把手帕还我?”
“脏了,等洗干净再给你吧。”
一段时间后。
“你不是说带我去喝酒么?”
名叫余佩淑的女孩子抬起头,看着街边一排排商铺,很有些疑惑。
她虽不是本地人,可在这里大学四年,又工作了两年多,对于市区并不陌生。这里是姜庄最著名的步行街,左右两边全都是一些奢侈品店铺,是所有有钱人最爱逛的地方,可没听说这里有酒吧。
“这你就不懂了,无论干什么都得有相匹配的穿着,喝酒当然得穿喝酒的衣服……”
“所以?”
“所以咱们先买衣服,然后我带你去参加婚礼。”
“啊?”
余佩淑愣了一下,大脑有些转不过弯,她被青年这天马行空的想法弄得不知所措。
“你不是说要去喝酒么?怎么……”
“当然是喝酒啊,难道参加婚礼就不能喝酒了?我不但要喝酒,还要喝最好的酒。听说今天盛海董事长的千金结婚,咱们混进去喝免费的酒难道不好?”
三哥笑的有些贼,半晌却没听到女孩的回话。
他有些疑惑的转过头,发现余佩淑脸色苍白一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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