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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2章 天不绝良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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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庚突然弃棍不用转而用手,这点不仅仅是果肯花,就连瑶光也有些诧异起来。

    难道他认为手刀比天机棍更有力量?在同一时间,两个女人几乎都冒出这样的疑问。

    对于这件事,陈庚是有苦自己知。他强行破镜,随后又将封闭着的气窍强自打开了一处,虽然这让他拥有了比以往更加强大的实力,但先前在硬抗天雷时所留下的伤势并未好转,反倒加重起来。

    随着不停的动用超越俗世的强大力量,他的伤势重上加重,如今身体的整个机能都隐隐有些枯竭,一个不慎,恐怕会全然崩溃。

    他体质特殊,修为极其繁杂,平素病毒不入,寒暑不侵,可一旦受伤,却也不是一时半会儿就能好的起来,从这方面来说,他其实和普通人并无两样——不容易生病的人,一旦生病肯定更加难以康复。

    开始的时候之所以用天机棍,他其实是在赌博,赌果肯花以前见过这只棍子。自从双方第一次见面,陈庚心中就有些猜测,随后看到女人所用是早已失传多年的“饕餮大法”,陈庚的猜测便有了根据,紧接着两人的交手也证明陈庚是赌对了。

    对方果然认出了天机棍,在女人惊恐的喊出“你怎么会有修罗王的东西”这句话时,陈庚就知道大局已定。

    高手相争,实力第一,气势次之。无论果肯花的修为到了什么境界,可她心中一旦有了恐惧,再强的实力也会大打折扣,能够化恐惧为力量的人毕竟很少,果肯花并不属于此列。正因如此,果肯花才会被陈庚几棍子敲得如痴如醉、魂飞魄散,别说反击,就连招架都是左支右绌。而陈庚此刻最希望的是速战速决,自己的情况自己最清楚,时间拖得越久对他越不利。

    饕餮大法虽然邪恶,但修习到极致,要对付起来也非常麻烦。若是在人多的情况下,对方几乎是杀不死的,因为有源源不断的“人肉沙包”供她驱使。好在女人在陈庚如暴雨般的攻势下早已寒了心,她乱了阵脚,陈庚弃棍不用,已然下了杀招。

    从陈庚弃棍到手刀落下,前后不过一眨眼的时间,和刚才不同的是,陈庚用棍时果肯花还能勉强抵挡一下,当他并指成刀直砍下来,一股沛然的压力也随之而来,在女人的感觉中,似乎有一条奔涌的大河朝着自己当头压下,那河浊浪滚滚,带着一股莫名的力量,直欲将自己压为齑米分。

    女人发出一声惊啸,毫不犹豫的丢掉手中唯一的那柄斧头,身躯急剧缩小,眨眼间变为一个白发苍苍、满脸皱纹的老太婆。

    但她身前却有一道虚影,这道虚影双手交叉紧握,极快的迎向陈庚的那记手刀,老太婆却是趁势后掠,速度之快,简直让人瞠目结舌,散出一道道幻影。

    没有震天的爆响,双方接触的瞬间,以虚影和陈庚为圆心,周围起了一阵无声的风暴,夯实的麦场下面就如同突然钻出了一只怪兽,尘土朝两侧不停翻滚涌动,原本距离二人较远的那些壮实汉子,此刻就像是麦子般齐刷刷的倒了下去,吭都没吭一声就此死去,他们的脸上甚至还保留着生前的表情。

    这些人死的很快,基本没受什么痛苦。这种超越俗世的力量并不是仅仅冲着敌人,站在陈庚身后的瑶光此刻也感觉到了极大的危险。她深吸了口气,脸色瞬间变得苍白,双手紧紧握住天机棍,棍头朝下猛的一击,棍子深入泥土,以天机棍为中心,一道肉眼无法看见的罩子撑了开来,挡住了漫天飞舞的尘土以及那股强大的力量。

    现了本体的果肯花早已逃之夭夭,以陈庚之能,竟也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对方如弹丸般深入丛林,眨眼不见。

    陈庚呼出一口气,身形一阵摇晃。瑶光吃了一惊,手腕翻转,天机棍倏忽不见。她一个闪身来到陈庚身边扶住对方,惊声问道:“先生,你怎么了?”

    陈庚摇摇头,没有说话,自己全力一击竟然仍没能留下对方,陈庚心中暗自警惕。果肯花所表露出来的实力连他都感到吃惊,对方最后那招应该便是“金蝉脱壳”,可这明明是梵蒂冈光明骑士的独门绝招,为何会被一个邪物学了去?难不成这个女人和梵蒂冈有瓜葛?可凭他对教皇那老头的了解,对方或许对权力有些过于热衷,可要说将此等秘技传授给一个常年修习饕餮大法之人,陈庚却怎么也不能相信,他不认为教廷会堕落到如此地步。

    皱眉沉思半晌,也没什么结论,看来自己得尽快动身往欧洲一行,可身上的伤……

    陈庚暗中叹了口气,自己多少年来不曾受伤,可如今正值乱象频出之际,他却无法再次动用裂空绝技,真是……

    有村民三三两两的走了出来,然后哭声惊叫声便不停响起。麦场中央的那些惨象着实触目惊心。村长是个六十多岁的老头,头发已然花白,他伛偻着腰,大喊着让乡亲们将所有的死者聚在一起埋葬,然后转过头朝着陈庚深深一稽。

    ……

    此间事了,既然遇到了阮灵秀,陈庚自然不会就这样放任对方像只没头的苍蝇般胡乱找下去。虽然解决了这里的山匪,可中州一地仍不太平。像阮灵秀这样一个娇滴滴的女孩子,无论走到哪里恐怕都会惹来一群狂蜂浪蝶,陈庚决定带着她一起上路。

    在吉汗老爹家里休息了三个多小时,天已大亮,三人简单的洗漱一下便朝着香槐镇进发。半路的时候遇到一辆进镇的小货车,瑶光拦住司机,付过钱后,他们便被很客气的请进后面的车厢,汽车颠簸着一路向前走去。

    这真是一次新奇的体验,三人中,没有一个人以前乘坐过这样的交通工具。东风凛冽,半道又飘起了雪花,陈庚和瑶光修为颇深,倒是不虞严寒,可阮灵秀就惨了。女人冻得嘴唇发青,加上山路颠簸,她死死的抓着货车前面的车架不放手,手指早已冻僵,此刻已经没有太多的知觉。

    这是自己这辈子最糟糕的出行,阮灵秀心中哀叹,一只手伸了过来,将她拉离了车架,阮灵秀只觉得对方的手掌如一只暖炉,很快她全身都热了起来。

    转过头,瑶光正微笑的看着自己,她的手此刻就握着自己的手,阮灵秀冲对方笑了笑表示感谢,那一笑,倾国倾城。

    虽然听着是个镇子,但充其量也就比一个大点的村庄更大一些。香槐镇同样贫穷而落后,和陈庚刚经过的村子相比,这里唯一的好处是有电,旅馆也有几家,可都是破旧,光看外面就让人大皱眉头。

    镇口的时候三人下了车,一路步行着进镇。街道倒是挺宽阔,可触目所及,几乎看不到什么车辆,人却有不少。一些摊贩顶着严寒的天气努力叫卖,街道上偶尔会飞过去几只公鸡,也有流浪狗夹着尾巴跑过,时不时的还会看到几只绵羊。

    雪下的倒是不大,但却无比寒冷。陈庚使了个眼色,瑶光点点头,倏忽消失,不到一会儿又出现,手里拿着一件厚厚的大衣,内衬竟是羊毛所制,虽然看着难看,但极是保暖。

    阮灵秀接过披在身上,顿觉一股暖意。她感激的冲陈庚和瑶光点点头,却也没说什么。

    等三人转过一个拐角,身影早已消失时,附近的一家村户中才传出一声带着哭腔的吼叫:“哪个狗娘养的偷了我的羊皮大衣……”

    一路走一路打听,竟是没有一个人听过“孙秀英”这个名字,更别提认识这样一个女人。陈庚眉头紧锁,难不成习崂山给自己的消息是假的?孙秀英根本就没在这个地方?

    以习崂山的势力,要想找一个人应该不是难事,更何况这个女人还是他这辈子最重要的人,所以略作沉吟,陈庚就否定了自己的判断。孙秀英一定在这里,或许她只是改了名字也不一定。

    阮灵秀又累又饿,她可不是陈庚和瑶光这样的变态,其身体甚至比普通人更为不如。瑶光察言观色,看到阮灵秀已然快迈不动步子,于是压低了声音在陈庚耳边低语了几句。

    陈庚看了看阮灵秀,又瞥了瑶光一眼,眼神有些奇怪。

    瑶光瞬间红了脸,呐呐的说不出一句话来。

    陈庚释然一笑,拍了拍瑶光的肩膀,低声说了句“好女色不丢人……”

    碧眼美女一下子涨红了脸,陈庚揭穿了她心中最大的秘密,她并没有恼怒,反倒有种淡淡的轻松。

    瑶光是个真正的女人,但她并不喜欢男人,这点没有任何人知道,想不到陈庚却是一眼就看了出来,先生的观察力真不是盖的。

    “这位大哥,请问您知不知道孙秀英住哪里?”

    陈庚随意拉住一个三十多岁的青年问道,这一路走来,这样的问话不下二十次,他本来也没报多大希望,没想到青年听到他的话后却是后退了几步,一脸诧然的反问道:“你们是什么人?怎么会知道我娘的名字?”

    “你娘?苏秀英是你~妈?”

    陈庚吃了一惊,仔细打量,才发现青年的长相像极了习崂山,莫非……

    他由衷的笑了起来,习崂山一辈子光明磊落,临到了却连一个扶棺的人都没有,可天不绝良人,陈庚几乎能够肯定,这个青年一定是习崂山和孙秀英的儿子。

    “这家伙枪法倒是不错,竟然一枪中的……”

    陈庚暗中嘀咕了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