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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老王和小王

作者:书荒干脆我写返回目录加入书签推荐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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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方便称呼,王子骞和对方商量之后,自己以后就叫对方老王,人家就叫他小王。

    本来一开始王子骞是准备叫对面大王,不过被对面直接拒绝了。

    因为人家觉得这个名字听起来怪怪的,总感觉像是山贼土匪头目,或者是亡国之君什么的……

    呸!

    你真当劳资不知道隔壁老王的梗?

    王子骞恨恨的朝地上吐了一口唾沫,对于对方在称呼上占一点便宜,他也认了……

    一方面是因为以后他仰仗对面的地方要多得多,另外一个也是因为——

    假如说这时空是一条河的话,自己在上游他在下游,只有对方喝他的洗脚水的份,你怕不是心里没点B数?

    当然话说回来,这么多电影小说也不是白看的,时空悖论他也是略知一二的……

    虽然两个自己同处一片空间不假,但是时间是一条不断往前的略微带点波动的直线——

    一旦在某个节点分了叉,未来都是无数个毫无关联的树冠状镜像平行宇宙,分支和原来的那条主干时空线各自朝不同的方向一往无前,自此再无任何瓜葛……

    特别是对于王子骞这种觉醒了金手指的人来说,未来的时空线是百分之百会因为蝴蝶效应滑向岔道……

    因此目前的时空线已经永远不可能和这个老王那个时空再有任何交集……

    当然反过来说也是一样,所以说其实这两人基本上从一开始,就身处两个毫无关联的平行世界,无论对方做什么永远都不会影响到另一方……

    这道理现在的王子骞明白,十年之后阅历更加丰富的老王当然更清楚……

    其实老王也不担心王子骞在这个时空做什么事情影响到他,因为时空线是一条不断前进的直线,他已经在前面跑了十年——

    这又不是他穿越时空回到过去,王子骞所处的这个时空对他来说是已经成为既定事实的过去,已经盖棺定论的东西还谈何改变呢?

    ……

    两个人就这么兴奋地交谈起来,王子骞就像一个充满了好奇心的孩子,对未来的一切都非常好奇——

    而老王则是像一个传道授业的人生导师,一方面和王子骞回忆青春,一方面作为过来人,也特别热衷于向“后辈”传达自己的丰富人生阅历和感悟,避免对方重蹈覆辙……

    ……

    “叮~”

    “对不起,您的余额所剩不多,请到服务台续费,谢谢合作。”

    直到网吧电脑的续费提示音突然响起,王子骞这才惊觉,原来不知不觉这种“传纸条”,已经聊了一个通宵到了早上七点……

    现在他整个人兴奋的恨不得当场去跑一个马拉松,根本一点困意都没有好吗?

    不过这开了一个包厢通宵,结果愣是一分钟都没玩,这20块钱算是完全打了水漂了!

    不过意外觉醒金手指的王子骞已经顾不上这心疼这点损失了,毕竟从今天开始劳资就要咸鱼翻身了,这区区一二十块钱算个屁啊!

    尽管两个人简单的协商,最终达成了较为一致的意见:

    老王利用未来的巨大优势,先帮助王子骞咸鱼翻身走上人生巅峰,然后王子骞再反哺回去,最终实现共同富裕……

    毕竟老王相较王子骞来说优势显著,不至于说到了降维打击的地步,但是肯定反过来那要困难无数倍——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些细节问题需要探讨,比如说因为两个时空钞票大肆流通本身存在隐患,可能得换成其他的更保险不易追踪的金融标定物,譬如黄金玉石之类的……

    这些都是小节,可以慢慢的研究,但是基本共识这就已经达成了……

    假设这是两个完全无关的陌生人,肯定还得尔虞我诈勾心斗角一番……

    毕竟是同一个人三观正五官合,先天就很亲近亲密度直接MAX,甚至可以说凌驾于一切父子或者恋人之上,可意会不可言传。

    更妙的是可以双赢完全没有竞争关系,那么一切就简单多了……

    当然这里面还有一个特殊的因素,就是已经死过一次再活过来,老王已经大彻大悟对于名利金钱早已看淡了很多……

    而且觉醒了金手指更是侥天之幸,让他整个人由内到外一下子就升华了……

    当然了他也不是没有执念,就是将自己过去的十年郁郁不得志那这份愤懑遗憾,希望在王子骞这里得以改变。

    他已经错过了从头开始的如歌岁月,只能退而求其次将这份复杂的情感,寄托在“过去的自己”那边了……

    毕竟那个男人不曾幻想过梦回青春,少年得意鲜衣怒马,和那些曾经让他魂牵梦萦的初恋,在最美好的年纪再脸红心跳一回呢!

    ……

    一个男人要想出人头地,无非就是升官发财嘛!

    至于混仕途嘛,两个人直接就把这条PASS了。

    一个是本身兴趣不大,另外一个也是有自知之明就不是那块料……

    即便是“年长十岁”的老王,也不过是一个年近三十未老先衰,拼命奔波谋求生计,仍然是一事无成的窝囊废,甚至混不下去的芸芸众生之一。

    总归来说,就算硬往自己脸上贴金,也不过就是一个普通而平凡的小人物多了几分不甘吧!

    如果王子骞天真的认为有了老王的鼎力扶持,拥有先知先觉能力就可以去和那些顶级头脑的人精称量手段计谋,怕是怎么死的都不知道……

    那就只剩搞钱了!

    虽然说商界仍然是波诡云谲精英遍地也没那么好混,但是好歹这里面参差不齐,总归还是有那么一部分幸运儿……

    或许是运气不错万事顺遂,或许是站上了时代的风口上,总归一夜暴富,财运亨通的土老帽暴发户也不在少数……

    没钱的日子他算是过够了!

    甚至他将自己这么多年的不幸,很大程度上都归咎在穷上面。

    如果不是因为家里太穷,贫贱夫妻百事哀。父母就不会因为鸡毛蒜皮几块钱几毛钱的小事,一直吵架乃至最终闹到离婚……

    如果不是父母长年累月的闹离婚,反复拉锯影响了他的精神状态的前提下——

    又忽视了对他学习这方面监督管控,导致他学习成绩直线下降乃至陷入恶性循环自暴自弃……

    结果就是初中升学考试以全校第一全县第三的好成绩,考入本市第一高中重点班的天之骄子,十里八乡眼里的“别人家的孩子”……

    结果到头来都没能成功毕业,高三刚开学就被赶出了学校,臭名远扬成了“平台县方仲永”,在老家走到哪里都难免被人指指点点……

    ……

    劳资TMD要赚钱,赚很多很多的钱!挣到光本金放在银行,光利息就能吃八辈子的那种……

    现在有了芥子空间这么一样奇物作为中转站联通两个平行世界,王子骞和老王可以通过这个通道互通有无——

    只要是体积不超过100平米的东西都可以来回倒腾,想发财那显然还是很简单的……

    别的不说,哪怕一边找个荒滩野岭的河道把石头沙子收进去,然后另外一边再找个隐蔽的地方,拿出来让人拉去卖钱都可以……

    虽然一吨才几十块钱便宜的很,但是人力之外,基本上也没成本啊!甚至连运输费用都省了!

    当然这只是打个比方,王子骞和老王绝对不会用这么蠢的办法来赚钱,风险高且不说,关键是收益低啊!

    毕竟不论是把物体收进空间还是拿出来,都是要消耗精神力的……

    经测试发现,每次消耗和物体本身重量无关但和体积有关,虽然消耗不算太大但也不能一直用啊!更不可能用来干这种低效的体力活!

    这俩人或者说就是同一个人,都是性格有点偏怂喜欢稳健发育的那种……

    老王虽然有胆自杀,但并不代表他不害怕暴露秘密,被关起来甚至拿去切片啊!

    说实话就算以前看网文的时候,每次看到这种随身空间流的小说主角,利用这个玩意儿去偷东西啥的,王子骞总要骂两句脑残!

    就算你没有当场被人发现,不代表这个事情本身没有隐患。

    你不要说是一个如此值钱的东西被盗了,就算是一个不值钱的玩意儿,光天化日这么凭空消失了,都有很多人很感兴趣想一查到底——

    排除掉所有不可能的选项,最后剩下那个不就是唯一的可能性了吗?

    退一万步说夜路走多了总会撞到鬼的嘛!到时候你咋办呢?杀人灭口?何必呢?

    既然你已经有了金手指,本身领先其他人不晓得哪里去了!还来干这种违法乱纪容易被人盯上的事情?这不是捡芝麻丢西瓜,脑子被驴踢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