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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走吧。想吃什么?”柯震问道。
只要是基于公平的考验,他并不惧怕柯爵。就算,时光实业集团幕后的老板,真的与柯爵关系匪浅,他也有干爹这样的底牌。
“回家吃吧。”郑可婉说道。她低头看了看自己的高跟鞋。
新的红色高跟鞋,配着她一字肩的红色长裙,真的很搭,可是新鞋硌得脚真的好痛,要是没有意外的话,她的脚应该硌出水泡来了。
郑可婉不由地皱眉。
柯震低头,看向郑可婉的脚,沉声问道:“脚痛?新鞋硌脚?”
“有点!”
柯震二话不说,弯腰便将郑可婉抱起来,往车子方向走。
郑可婉下意识地挽住柯震的脖子。她看着这个男人冷硬的面部线条,这个男人,和柯爵长得其实还挺像的。
可是,爱情就是这样子的,爱了一个人,就爱不了另一个人。就算长得像,也不是那个人!
车子一路驶回柯家大宅。
车子里,柯震对郑可婉道:“以后不要为了漂亮而穿这么高的鞋子,脚是自己的,伤到脚,痛的是自己。而穿得漂亮,只是为了给别人看,很没有必要。真正在意你的人,不会去在乎你好不好看,只会在乎你是不是过得舒服。不在乎人的人,你又有什么必要打扮得那么漂亮去让他看?”
他的声音,一如既往的显得有些冷淡,但这其实已经是他柯震二十四年人生里,比较温柔地在说话了。
他只是从小经历了太多的人情冷暖,才会养成了如此低沉,显得冷漠的性格。
郑可婉惊讶柯震竟然会说这样的话,可是,她却并不苟同他的观点。她看向窗外,看着窗外渐渐远去的风景,挑起下巴,稍显高贵地说道:“女人,随时都应该穿得漂亮,因为,你很有可能在下一刻,就面对你的对手,你怎么能穿得比你的对手差劲?而且,穿得漂亮,自己也会更加自信,更加幽雅,更加有底气。”
“可是脚痛了,人会难受。”
“优雅会更重要。脚痛了,自己回到家以后,涂一点药就好了。可是,作为帝都第一名媛,连穿着都不讲究了,把邋遢的一面展现到别人的面前,那真的是特别丢脸的事情。我不能忍受别人异样的眼光,那样,比脚痛更让我难受。”
“好吧,回去我给你擦药。”柯震不再相劝。
他喜欢郑可婉优雅的样子,也疼惜她因为穿着高跟鞋而脚痛。也许,这也是郑可婉吸引他的一个重要原因。
车子很快驶回柯宅。
柯震将郑可婉抱回房间,小心翼翼地给她上药。然后稍显温柔地说道:“我去让佣人给你把饭端到房间来吃。”
郑可婉摇头:“不必,夏千寻都知道讨好爷爷,难道我就不会?”
柯震感激地看着郑可婉。她终于肯为他而努力了吗?
郑可婉收回视线。
只有她自己知道,她为了什么?
她为了让柯爵失去继承人的位置,然
后,她在他失意的时候,闯进他的生命。就像九年前,他闯进她的生命那样。
郑可婉站起身来,换了一双鞋子穿,可是脚还是很痛。
柯震皱了皱眉:“我扶你吧。”
郑可婉固执地摇头:“不用,这只是小伤而已。”
她仿佛真的变得坚强了,以前她连掉一块指甲盖都会尖叫的。现在竟然能忍受脚后跟磨出两三个水泡来。
两个人往柯家主宅的餐厅走去。这个时间点,快要开饭了。爷爷吃饭的时间,特别准时。爷爷是一个严苛,又特别遵守规矩的人。
却是没想到,竟然会在餐厅门口遇到柯爵和夏千寻。
与他们的盛装不同,柯爵一身纨绔的立领风衣,夏千寻穿着白色的运动套装,平常披着的波浪卷发高高地在脑后束了一个马尾,脚上,是白色的运动鞋,给人一种好青春好有活力十分随意自然的感觉。
郑可婉看着夏千寻能装运动套装穿得比模特还有活力,心头不爽,忍不住说道:“作为柯家的大少奶奶,穿成这样,合适吗?还有,不是去修阳了吗?巴巴地跑回来做什么?”
夏千寻看着郑可婉,笑起来:“穿成什么样了?怎么就不合适了?这是在家里,在家里不就应该穿成居家的样子吗?修阳是我的家,我想回去便回去了,这里也是我的家,我想回来就回来了呗!”
“夏千寻,我有句话,想要告诉你,你要听吗?”郑可婉不再纠结夏千寻的穿着。相对于她的穿着,她一定会对那个小女孩比较感兴趣。虽然现在还没有找到人,但是膈应一下她,总是可以的。
“爷爷都说了,以后见着我,记得叫大嫂啊!要不然,我一个心情不好,我会去告状的哦。我听许伯说,祠堂都已经有三个月的时间没人进去跪跪了呢。你的话,我还是不要听了,你的嘴里,又吐不出什么好话来。”夏千寻说着,便往裤兜里一掏,掏出一个小册子来,小册子一展开,里面密密麻麻的全是字。夏千寻找啊找,终于找到了一条,她念道,“柯氏家规第三百五十一条,长幼应有序,不管是在柯家,还是在外面,年幼者见着年长者,不得直呼其名……”
“有病!”郑可婉低咒一声,大步走向餐厅。因为脚痛,她的步子都显得有些奇怪。
“哈哈哈……”夏千寻哈哈地笑起来。她再把小册子塞回兜里。
“调皮!”柯爵微微一笑,语气宠溺。他喜欢夏千寻腹黑小坏的样子。
夏千寻好得意地扬眉:“柯爵,嫁给你这个当大哥的感觉真的很爽啊,难怪郑可婉那么想嫁给你!这种当大嫂的感觉超级棒!”
柯爵:“……”
他伸手揉了一把夏千寻的头。
走进餐厅,夏千寻感觉到手环上微微一震。她立即掏出手机来,眸色冷了冷,她在手机上快速地启动了一个程序。
“干嘛呢?”柯爵凑个头来,好奇。
“运动到点提醒啊,每天提醒三次。我觉得每个人都应该佩戴一个健康手环,现在的人,真的太缺乏锻炼了,不是躺着就是坐着,颈椎和腰都不行。我要做一个爱运动的孩子!”夏千寻脸不红心不跳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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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sp;?她穿运动套装,不是没有原因的。运动衫和手环更配啊!这样再多穿两天运动装,之后她就是把手环戴到死,估计都没人会怀疑她手腕上戴的不是个运动手环了。
柯老看到柯爵和夏千寻,很是高兴。他稍显慈爱地看向夏千寻,询问道:“修阳那边,一切都还好吗?”
夏千寻笑着恭敬地点头:“爷爷,都挺好的。夏氏的生产,也很正常。”
“嗯。”柯老点了点头,示意管家,“都到齐了,开饭吧。”
管家立即安排下去,佣人便纷纷鱼贯而入,开始上菜。
柯家的菜,每一道都比较精致。
用柯老的话说,没有哪一个豪门旺族,每顿饭只吃八个菜的。
同时,柯家的菜,每一道份量都很少。
用柯老的话说,老祖宗所有用辛苦的汉水为后世之人创下美好的生活,并不是让后世的人来无耻地浪费的。
所以,吃可以吃得精细,但浪费实在是可耻。
你可以每顿饭吃一百道菜,但最好是把它们都吃得干干净净。
佣人们很快便端上了三十六个菜,外加六道汤。
“爷爷,以后您要多吃一点秋葵芦笋这一类的菜,对身体很好的。”夏千寻说道。
“好。”柯老心头微暖,点了点头。
郑可婉一听,牙又庠上了,夏千寻这个女人怎么那么讨人厌?吃个饭都不得安生?拍马屁的功夫真是无孔不入。
柯震也不由地多看夏千寻一眼。有些时候,他真的不得不佩服柯爵,运气真的很逆天,临了临了要结婚了,才想着去修阳散散心,没想到竟然撞出个夏千寻这样的女人来。不仅长得漂亮,这脑子,也挺好使!
“爷爷,您年纪大了,要吃多消化的食物,这道粉蒸丸子就不错。”郑可婉笑嘻嘻地说道。
夏千寻用似笑非笑的神情看一眼郑可婉,笑着说道:“这道菜,并不适合爷爷。这丸子是猪肉做的,爷爷要以素食为主。猪肉不仅不好消化,还容易使身体各项指标出现问题。”
“你的意思,就是让爷爷天天啃青菜大白菜呗!”郑可婉微怒。
夏千寻淡定开口:“我当然不是这个意思,人体是需要各项营养来均衡的,肉类必不可少,但完全可以用牛羊肉来替代,牛羊肉的脂肪含量要比猪肉少得多。”
郑可婉咬牙:“不要以为你学了几天做菜就了不起。”
夏千寻扬眉:“我没有认为了不起,相反,我觉得一个人,懂得越多,不懂得越多。”
听到这句话,柯老眸子里快速闪过一抹光亮。
柯爵也是欣慰地一笑。
郑可婉瞪一眼夏千寻:“伶牙厉齿,却又自相矛盾。”
柯老沉声道:“吃饭吧!”
“是,爷爷!”夏千寻与郑可婉都恭敬地应声,然后吃饭,两个人,却是相互看不顺眼,不过郑可婉表现得更明显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