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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子,你跑哪里去了?”回到游客中心,胡律就碰到了到处找人的胡启天。胡律停了下来,一脸漠然地听着胡启天的一连串责备,无外乎是“这里人多不要随便乱跑”“要出来也不跟爸妈打个招呼”之类的话。三分钟后,胡启天一脸无奈地停了下来,抬手揉了揉胡律的脑袋,叹了口气,“走吧,咱们去换身衣服,差不多该去吃饭了。”
说完,胡启天便拉着胡律的手,朝更衣室迈开脚步。胡律黑漆漆的眼睛一直没有离开胡启天,眼神却凉薄漠然,跟着走了几步,他忽然停了下来,用力甩开了胡启天的手。胡启天讶然回过头,胡律却别开脸,避开了他的视线。“……我这样就好。”胡律说完,转身就往外走。
胡启天脸上止不住地露出惊愕的神色,胡律竟然主动跟他说话了?鼻头不知为何有些发酸,胡启天用手在脸上一抹,扬起笑容来,对着走远的胡律大声喊道,“别乱跑,等会儿爸带你去吃顿好的!”
被淹没在人群里的胡律顿住脚步,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腕,眼睛朝后方转了一下,似乎想转过头去,可最终却只是闭了闭眼,迈开脚步走出了游客中心。
晚上,胡启天果然带着胡律去了莫海有名的大酒店,大包厢里只有三个人显得有些空荡,服务员依次送菜,盛好汤倒好酒之后,就带上门出去了。一时间,无人说话的包厢竟显得冷清。
胡启天端起面前的红酒,笑容满面地对胡律说。“儿子,生日快乐!”
虽然日期提前了几天,但这却是胡律第一次过生日。胡律原本就是个非婚生子,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这样的身份的孩子对两个年轻男女来说还太过沉重,更何况这两个人都心有抱负,不甘平凡。于是理所当然的,胡律被拜托给老人照顾,本该承担抚养义务的父母各奔东西,几乎记不起自己还有这么一个儿子。
——在胡律的记忆里,本该是这样的。也更不会有什么回国探望,什么庆祝生日。胡律垂下眼眸凝视着高脚杯里颜色漂亮的液体,忽然觉得有些厌倦。
“来,多吃点啊,儿子。”胡启天笑眯眯给胡律夹菜。“上次来的时候你挺喜欢这家酒店的百合炒牛肉的,这次来多吃点。”
晚饭过后,胡启天兴致勃勃地揽着胡律的肩膀,说是要带他去逛夜市。莫海的夜市十分热闹,沿着河道,两岸河堤上扎着一个个帐篷,卖小吃的、廉价衣服、饰品的,甚至穿耳洞的、纹身的、打枪的、套圈的、手机贴膜的,什么都有。背着背包的游客或者提着蒲扇的本地居民,都悠闲地在这些摊位上转悠着,一边与身边人闲聊,一边走走停停。
不知是不是因为怕人多走散了,胡启天一直揽着胡律的肩膀,姿态从所未有的亲密。胡律默默挣了几次,没挣脱,也就随着他去,不理会了。虽然是在逛夜市,但两人的心思都不在这夜市上,一路走来,没有在任何一个档口前停留,与其他人相比显得有些特殊。
“哥!快来快来!有棉花糖耶!”一个比胡律稍微矮一点的少年从他身后窜了出去,不注意间还在胡律右手臂上撞了一下,少年笑嘻嘻地回过头来说着“抱歉”,却忽然神色古怪地在胡律身上扫视了一下。
胡律看着这名少年,也皱起了眉。刚刚两人撞在一起的时候,他似乎感觉到了下午时和那名魏科长一样的奇怪感觉,可现在,那种感觉却消失了。
“怎么了,儿子?”胡启天敏锐地感觉到两人之间的不对劲,问了一句。还不等两人做出回应,一名紧随而至的青年便亲密地揽住少年的肩,对胡律父子两歉意地笑了笑,拥着少年转身挤入人群。
“儿子,你认识他们吗?”胡启天再次问了一句,胡律却将视线走那两兄弟身上收了回来,径自走向前方。“儿子?”胡启天抓了抓脑袋,回头看了看那两名已经被人群淹没的兄弟两,神色有些深沉。他对自己的耳力很自信,刚刚那两兄弟走远之后,撞到胡律的那个少年说了一句话,“没想到能在外边遇同类呢,好像才刚觉醒,不过倒是不弱……”
同类,觉醒?胡启天直觉这句话有点问题,可却想不出个所以然来。等他回过神,胡律已经走远了,他追了上去,拨开人群,却看见胡律坐在“无痛穿耳”的档口里,那名档主已经用棉签蘸了酒精,给胡律的耳骨消毒了。
胡启天对儿子穿耳洞倒没有太多反感,抱着双臂站在一旁等着。直到完成了,才付了钱与胡律一同离开。胡律上辈子便因为耍酷在左耳上打了两个耳洞,这次两个耳洞重新回到身上,他有种找回自己的感觉。
“别乱摸,这几天也别碰水,小心感染。”胡启天抓住了胡律摸耳朵的手,刚刚有创口的地方不能乱摸,容易感染。为了转移胡律的注意力,胡启天开始对胡律介绍起莫海的特色小吃和非常具有地方特色的旅游纪念品来。可胡律却始终一副兴致缺缺的模样,胡启天一拍额,嘿嘿笑着一揽胡律的肩,“儿子,我带你去个地方,你保证喜欢!”
十几分钟后,父子两站在了酒吧一条街入口。即使还没踏进酒吧,劲爆的重音乐就已经像是敲打在心脏上一样猛烈。年逾四十的胡启天看起来成熟、刚硬,站在酒吧门前 没一会儿,就已经有好几名路过的女性朝他抛来挑逗的讯息。
如果在平时,胡启天可能会往那些穿着暴露、身材火辣的女郎身上多看几眼,可今天不一样,他可是带着儿子胡律来的。
“怎样?这地方不错吧?”胡启天瞥见有女性将视线落在胡律身上,不禁有些揶揄地拍了拍胡律的肩膀,“儿子,爸今天请你喝酒,如果看到有喜欢的女孩子,也不妨告诉爸爸!爸可是身经百战的啊!”他颇有意味地说。
胡律漆黑的眼睛直直盯着酒吧里边舞台上疯狂摇摆呐喊的视觉系乐队,面无表情地转过身,却被胡启天一把拉住,半强迫式地进入了酒吧。
一踏入酒吧,激烈的音乐风暴顿时盖过了一切。灯光炫目地划过人群,划过垂吊不规则金属饰物的天花板,划过吧台划过舞台,空气里混杂着烟味酒味以及各种体味,胡律拧起眉,脚跟才往后提了一下,就被胡启天拉着钻入了人群。
音乐正是高-潮,电吉他与架子鼓疯狂地颤动,人群的尖叫声一波接着一波。胡启天一边拉着胡律往前走,一边回过头来说了些什么。可周围的激情呼喊却盖过了他的话。胡律的视线在他的脸上停留了片刻,就移向了舞台的方向,透过人群间隙从那个方向射来的光将他的眼睛照得一片晶亮。
胡启天好笑地看着胡律脸上显而易见的崇拜表情,抬手揉了揉胡律的头发,拉着他在吧台前坐了下来。“喜欢摇滚?”他问。
胡律摇了摇头,又点了下头,其间视线一直没有从舞台移开。他那双黑漆漆的眼睛像是蒙上一层水光,少了平时那种直勾勾的慑人感,多了几分孩子气的灵动。
他不是喜欢摇滚,而是喜欢所有唱歌唱得好的人——或者可以称之为崇拜,鉴于这是除了自杀之外他所尝试过的唯一做不好的事,对能在这方面表现突出的人,胡律都抱着几分敬意。
胡启天第一次看到胡律对什么东西表现出兴趣,也是第一次看到胡律这么生动的表情。他有些欣慰地笑了笑,心头却不免涌起几分苦涩。将一杯果汁塞到胡律手里,他转过头,顺着胡律的视线看向被人群层层包围的舞台。
随着最后一个震音,一曲终结。舞台中央那名主唱从台下接到了信号,在队友离场的时候依然站在台上。“朋友们,有一位漂亮的小姐想要上台献唱,你们的意见呢?”
在他说话的同时,一名大约二十六七岁的女人走上了台。她穿着火辣牛仔超短裤,上身一件白色吊带衫,胸围惊人,露在外边的手臂、腰部和腹部的皮肤都呈蜜色,没有丝毫赘肉。染成巧克力色的长卷发披在背后,她的眼线画得很深,典型的浓妆,红唇烈焰,妩媚诱-惑。
人群里顿时发出声声尖叫,这声音在女人毫不羞怯地朝人群送出飞吻时达到了一个顶点。挎着吉他的主唱将话筒递给了女人,女人朝场下露出一个妩媚的笑,抬手勾了勾手指,“come on,baby~”
血脉喷张的男人们几乎掀掉了天花板。连一直表现得很淡定的胡启天都忍不住朝她多看了两眼。“儿子,不喜欢这类型的?”胡启天奇怪地看了一眼胡律,刚刚还表情热切,现在却冷下来了。
胡律低头喝了一口果汁,什么话也没说。
第二天,胡启天安排的路线是妈祖庙、海事博物馆。两个景点相隔不远,游览完妈祖庙,父子两便步行前往海事博物馆。妈祖庙建在山上,由于莫海旅游开发,这座原本应该是荒山的小山被设计成迂回环绕的园林,每个转弯的地方都设有中英文标识的路标。
就在前方那个路标旁边,站着一名彪形大汉。他的高度超过了两米,肩宽几乎有平常人的两倍宽,胳膊更是比普通人的大腿还要粗,浑身肌肉机理分明,铮亮的光头在阳光下闪闪发光,很明显是个不好惹的人物。
在他旁边站着一名大约三十岁的男人,身高也超过了一米九,身材偏瘦,与光头大汉背心短裤不同,他穿着衬衣长裤,显得文明许多,笔直的站姿和严谨的神情让人联想起军人。
胡律看见这两人,眼睛不自觉地眯了一下。“巧合吗?不,应该不是……”
一看见胡律几人,那光头大汉像是得救了一样朝离得最近的胡启天问起路来,那股黑社会一样的彪悍气势一下子变成了巨熊一样的傻傻憨憨,让人忍俊不禁。问到方向后,他立刻转身朝前跑去,速度快得令人惊讶。那名高瘦男人抿着嘴唇,朝胡启天点了点头,视线扫过胡律,刻意停顿了一下与胡律对了一下视线,才转身朝同伴追去。
“看来确实不是巧合了……”胡律高高挑起嘴角,灿烂地笑了起来。他可以预见,他将会遇到一些相当有趣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