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叮!
“芷若姑娘,恭喜你伤势痊愈,而且功力更上一层楼。”
伴随《天空之城》的最后一个音符落下,周芷若身上的伤势终于全部祛除。
“多亏沈大哥费心半月之久,芷若才能这么快就痊愈,并且突破境界。”周芷若轻声道。
“芷若姑娘你又来了,举手之劳而已。”沈云笑着摆手道,此时,他已除去旧衣,换上了崭新的青衫。
这半个多月以来,他一直住在丁家宅院里,演奏《天空之城》为周芷若疗伤。原本周芷若已经听过了曲子,也懂几样乐器,自己就能够演奏。
可这方天地的规则实在神奇无比,因为他是第一个演奏曲子的人,所以被默认为原创。凡是他演奏过的曲子,除非是周老那种乐道精深的大家演奏,否则效果会大打折扣,旁人无论如何也达不到他的那种地步。
乐道修养越高,效果的还原度也就越高,乃至超越。
可东门镇并不大,这样的人只有他和周老。所以为了让周芷若尽快康复,只能他亲自上阵了。
而这半月以来他也收获颇丰。在音乐的熏陶下,配合小还丹的强大药效,一下子猛增十年内力,昨天再次打通了两条经脉,一举突破到炉火纯青之境,力大如牛,初步具备了自保之力。
不足一月,武功修为连破三关,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门外汉,成为炉火纯青之境的小高手。这样恐怖的修炼速度简直令人咋舌。
以致严策对他更加看重,再三想办法圈他。尽管每次都惨遭拒绝,依旧孜孜不倦地一边蛊惑陆小野投靠自己,一边绞尽脑汁的劝沈云为朝廷效力。
治疗终于结束,两人寒暄了一会儿,沈云就起身告辞。
他还要应赵括之约,去演武堂弹奏乐曲辅助镇民们修炼。自从演奏《天空之城》惊动了左邻右舍,他会创作音乐的事一传十,十传百,很快就成为镇上众人皆知的秘密。
于是乎,沈云瞬间就成了名人。那些家里有孩儿的,一一带着厚礼登门拜访,只为求一首曲子。除了一掷千金的郑员外,为远在边陲的两个儿子买走了一首歌曲,其他的全都被沈云全部拒绝。。
千金贵吗?不贵!而且是物超所值。
一首从未被弹奏过的歌曲,哪怕是两个人同时演奏,只要占据原创身份,得到的好处比起通过其他途径而言,将会超出好几倍。而且这种东西,可不是一次性消耗物品,是可以持续使用的。
所有人都知道曲子的巨大价值,但有财力购买的却没几个。
镇民们买不起,只能每天幽怨地盯着他。无奈,在赵括的请求下,沈云最终答应每天弹奏一次《剑心》辅助大家修炼,算是报答此前在镇子上受到的照顾。
“来了,来了,云哥儿来了。”
“云哥好,一会儿去我家坐坐啊,甜妞可想你好些日子了。”
“云哥,听说杨记的烧鹅不错,等下我们一起去吧。云哥……”
沈云刚一迈进演武堂,顿时引来一阵热切。自从他来弹奏后,不少天赋不错的人因此突破,尝到甜头后,以往不来演武堂的人每天都会准时来修炼内力。而每个人见到他都超乎寻常的热情,哪怕面色不那么自然,也会努力挤出一丝笑容来,生怕得罪了他。
不过也有一个人例外,就是郑雄那个小胖子,依然不给他好脸色看。虽不再像以往那般见面就喊打喊杀,但对沈云一首曲子几乎掏去了他家三分之一家产的行为耿耿于怀。
“哼……”见众人讨好着沈云,郑小胖嫉妒地将头扭到一边。
沈云也不介意,在场之人,无不是敬畏他所掌握的乐道,真心敬他的没几人。除了郑小胖外,这些人真实多于伪善。与他们相比,郑小胖将一切喜怒哀乐表现出来,更显真实。
一一婉拒掉众人的殷勤,他走到演武场中央开始弹奏《剑心》。众人见状也没有再纠缠,自顾自地盘膝修炼,生怕错过每一个音符。
连续弹了几遍,沈云方才停下。
可就这时,门口传来一阵突如其来的抚掌赞叹,令专心修炼的镇民们惊醒。
“好曲!好曲!想不到在这边陲小镇之中,还有这般厉害的人物。”
沈云循声望去,眼中精光一闪。只见一个头发略长,长相英俊潇洒的公子正站在那里,武道修为连他也看不出。
“此人至少是出神入化的高手!”沈云暗道。
“阁下何人,如此高声喧哗惊扰镇民修炼,不觉冒昧吗?”
姥姥的,好不容易让镇民们入境,这下又得重弹了。
“抱歉!在下聂风,初临此地,听闻曲风如此新颖的曲子,一时情不自禁。失礼之处,还望海涵!”聂风温文尔雅,抱拳致歉道。
“聂风?你可是天下会神风堂堂主风中之神聂风?”
沈云惊讶万分,这半月来他已从周芷若那里对天下格局有了大致的了解,听过不少前世各种电视剧小说里的人物,没少听说过聂风的大名,只是没想到今天会见到真人。
他连珠式的言语,令聂风哑然,片刻后恢复笑容道:“不才正是天下会聂风,不过却不是小兄弟口中的风中之神。”
没想到还真的是聂风!不过好像还没拿到风中之神的|封|号。
沈云心情大好,这可是他前世最喜欢的经典人物之一啊。
他大咧咧地摆手笑道:“没差了,要不了多久就是了。天下会聂风,英俊潇洒,轻功卓绝,风神腿法享誉武林,我可是久仰多时了。对了,你怎么会跑到这里来了?”
天下会以及诸多大派在南方武林,秦国、大唐、宋国都是北方国度,按理说聂风不会出现在这里才对。
“赫赫……小兄弟过奖了,在下奉家师之命外出访友。路过此地,被小兄弟的歌声吸引,所以前来看看。”聂风和煦道。
聂风听沈云这一通夸奖,也是心情大好。
“典型的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雄霸的性子天下皆知,被他拜访过的人基本上都死光了吧。”沈云暗诽了一句,没有追问。
聂风不愿多说,问了也没意思。他只对聂风感兴趣,或许应该说是对《风神腿》感兴趣。
这门武学无论是速度还是威力都是上乘,有机会当然不能错过。
“聂风,你死哪儿去了?竟敢撇下姑奶奶一个人。”
沈云正欲客套几句,忽闻一道清脆嘹亮的声音由远及近传来。
听风格,难道是……
“幽若,我在这里……”
果然,天下会的千金大小姐,聂大公子的爱慕者之一,幽若姑娘驾到。
没等沈云细想,一个身穿紫色罗裙的美丽女子,就已疾风般出现在聂风身边。这女子生得极美,明眸皓齿,丽质天成,让人一眼便难以将目光从她身上挪开。要不是沈云前世看多了美女,只怕也难以抵挡得了她的魅力。
周芷若美则美矣,可惜年龄尚幼,此时却比不上幽若这朵这完全长开的紫兰花。
演武堂中的男人们瞬间就被幽若美呆了,东门镇由于位置特殊,平时各国往来的商队很多,大家也没少见到美女。可像幽若这种级别的美女,却是第一次见到。
牲口!
沈云无奈扶额,咱看归看,能不这么丢人行吗?那边的郑小胖,你瞎流什么口水?这大小姐可是有暴力倾向,揍你可没人帮你出头啊!
“哎!你们这些人再这样色|眯|眯的看本姑奶奶,小心姑奶奶把你们的眼珠子给挖出来。中间的那个小子,他们都被姑奶奶的美貌所迷,你扶额干什么?难道姑奶奶长得不美?”
一开口就是地图炮。果然,这大小姐的脾气不是一般的坏。这看也不是,不看也不是。
“幽若,不得无礼。”聂风温声劝道,果然谦谦君子,说话都不会太大声。
他对沈云抱拳道:“小兄弟,聂风一向十分敬佩乐道大师,不知可否赏脸与在下喝一杯?”
“荣幸之至!”沈云欣然答应。
还真是瞌睡来了就送枕头,咱刚惦记《风神腿》,正愁没机会呢。
沈云二话不说,带着聂风和幽若来到丁氏宅院。要《风神腿》……不对!要喝酒,当然喝最好的。前几天郑员外刚好送来一坛二十年的女儿红,哪怕隔着封泥,也闻之欲醉,这下刚好派上用场。
招待二人在院子里坐下,沈云将女儿红取来,为了预防幽若这个大小姐出什么幺蛾子,便连她的酒也给一起斟上。
三人仰面一饮而尽,来回几次,便被这二十年的女儿红弄得红光满面。沈云和聂风倒没什么,可幽若本就绝美,这霞飞双颊更生几分美艳,惹人遐想。
沈云不由再次暗叹套路的不可信,谁说古代的酒都是白开水来着?这二十年的女儿红虽然入口醇柔,可后劲儿大着呢。哪怕他们有内力化解,也难免有些上头。
酒桌上,三人很快就熟络起来。沈云舌绽莲花,利用大脑芯片里的诗歌储备对二人进行学识上的碾压,令聂风和幽若佩服不已。
聂风不由赞道:“沈兄果然文武双全,虽然还不知道沈兄对乐道的钻研已经到达何种程度,但此前的那一首曲子,聂风不过听了一遍,就感到内力运转快了许多。凭此一点,沈兄之才,假以时日必定名动天下。”
幽若一直爱慕聂风,听聂风对沈云的曲子大肆推崇,立即双眼放光。趁着酒劲笑道:“沈云,你的乐道那么厉害,不如作一首送给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