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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雁没想到唐天宇会记得自己的生日,她瞪大双眸,泪水从眼眶溢出,哽咽道:“你怎么知道的?”
凌雁之所以这么匆忙来到星州,因为今天是她的生日——凌雁有一个梦想,要与自己最爱的人,一同过生日。
但她从来没有跟唐天宇提起过生日一事,甚至来到星州之后,也不想告诉他,凌雁不想给唐天宇施加太多的压力,毕竟两人之间的关系很隐秘,也很脆弱,她知道自己的权限,有些东西能要,有东西不能要。
凌雁是一个聪明,又让人心疼的女人。尽管她经历了一些为世俗之人无法包容的事情,但凌雁骨子里是一个善良的女人,她没有贪念,只是因为生活经历,让她生活变得有些另类。
唐天宇看着凌雁的目光,毫不掩饰宠溺的关心,笑了笑道:“你得感谢自己有个好闺蜜!”
鲍美晨前几日特地打了个电话给唐天宇,一方面是为了感谢唐天宇,帮助鲍美晨找了一个合伙人,在铜河开了一家高档美容化妆品店。沈筱茜是渭北诸多化妆品牌的区域总代理,手里资本雄厚,想要投资一家化妆品店不是什么难事,更重要鲍美晨是由唐天宇介绍的,她二话没说,便与鲍美晨合伙,在铜河市中心开了一家主要针对女性服务的美容化妆品店。
如今运营了半年左右时间,鲍美晨俨然已经尝到了甜头,荷包鼓了不少,完全没了之前的落魄窘相,她对唐天宇的感激之情自然是溢于言表。
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凌雁。鲍美晨知道唐天宇之所以对她另眼相看,主要是看在凌雁的份上。所以她千方百计地撮合凌雁与唐天宇,如今凌雁即将快要过生日,自然要通风报信,提点一番。
凌雁回过神来,叹道:“原来是美晨,她还真是个嘴碎的女人。”
凌雁语气虽在责备,但毫不掩饰温馨,闺蜜虽然大大咧咧了一点,但对自己很关心,也是支持凌雁与唐天宇始终保持联系的动力。若不是鲍美晨,凌雁可能早就与唐天宇分道扬镳了,那或许又是另外一种生活,必然要经历一番深入骨髓的痛苦。
唐天宇扶着凌雁坐起身,静静地打量着她精致的面容,由衷地叹道:“谢谢你,愿意让我陪你过生日!”
凌雁微微一愣,盯着唐天宇棱角分明的脸,轻声道:“不应该是我谢谢你吗?若是一人过生日,我会很孤独!”
唐天宇轻轻地抚了抚凌雁的刘海,帮她整理好略有些凌乱的额前发丝,淡淡笑道:“陪伴是相互的,我帮你过生日的同时,你也帮我驱逐了孤独。”
凌雁心中安慰,破涕为笑,轻声道:“你什么时候变成诗人了?”
唐天宇耸了耸肩,幽默道:“我一直很有才,你以前没发现,一定是你缺少发现美丽的眼睛。”
凌雁撇了撇嘴,低声道:“嘴贫。”
唐天宇伸了一个懒腰,从墙边取来了高跟鞋,递给了凌雁,笑道:“美女,肚子应该饿了吧?赶紧穿上鞋,咱们去吃饭。”
凌雁嘴角露出幸福的微笑,她轻轻地蹬了蹬修长的小腿,晃动着两只小巧玲珑的脚面,撒娇道:“大老远地跑过来,我身上一点劲儿都没有了。要不,你帮个小忙呗?”
唐天宇没好气地叹了一声,蹲下身给凌雁仔细套好了鞋,抱怨道:“娇气的姑娘!”
凌雁见唐天宇真的为自己穿鞋,她藏在心底的冰层瞬间被融化,鼻子一酸,泪珠啪嗒啪嗒地滚落下来。凌雁咬着嘴唇道:“你是不是对每个女人都这么温柔,这么绅士?”
唐天宇诧异地看了凌雁一眼,道:“太感动了吗?”
凌雁伸手勾住了唐天宇的脖子,凑到他的耳边,叹道:“任何一个女人看到心爱的男人肯为她穿鞋,都会感动,何况我心爱的男人还那么与众不同,是这个城市的市长呢?”
唐天宇刮了刮凌雁粉嫩的鼻尖,笑道:“你啊,心眼太小。”
凌雁点了点头,得意道:“是啊,我就是一个小心眼的女人,喜欢被人呵护,喜欢与心爱的人在一起。”
唐天宇终于帮凌雁穿好了鞋,站起身捶了捶发麻的小腿,叹道:“呵!小女人,可以起身了……咱们去填饱肚子吧!”
两人在酒店附近逛了一阵,穿过几条位于步行街附近的小巷,选择了一家看上去不是很起眼的鸡公煲店,找了个位置。老板很热情,未过多久便上了鸡公煲,凌雁尝了一口,轻声笑道:“环境看上去一般,但是味道不错,很合我的口味。”
唐天宇尝了一口,发现味道过辣,便没有多吃,笑眯眯地盯着凌雁有滋有味地大快朵颐,慢条斯理地喝着爽口的啤酒,暗忖这是来星州之后,为数不多比较惬意的一天了。
尽管身居高位,但唐天宇发现星州异常凶险,走错一步棋子,极有可能坠入万丈深渊,尤其是唐天宇以姜德恒杀鸡儆猴之后,个中的局势异常微妙,否则也不会出现有人跟踪自己这一情况。
星州民风彪悍,官风更是睚眦必报,对手绝无可能受了一次重击之后,便沉寂下去,怕是已经开始精心谋划,要还给自己重重一击,扳回自己出其不意占领的先机。
因为鸡公煲的确有点辣,凌雁鼻尖上已经冒出了些微汗珠,她伸手取了纸巾擦了擦脸,又见唐天宇沉思不语,默然地盯着自己,她脸颊飞起一团红霞,抬头斜视了唐天宇一眼,道:“盯着我做什么?我脸上有花吗?”
唐天宇从思绪中走出,笑着摇了摇头,叹道:“我是在欣赏你吃饭的样子,真心别有一番风味。”
凌雁放下筷子,横着俏眉,不悦道:“不许看,害得我都没有胃口了呢!”
唐天宇觉得自己有点失礼,笑道:“好吧,我不看了,别吃得太多,等会咱们逛逛周边,到时候还有很多好吃的东西,可别吃不下了。”
凌雁眼前一亮,梨涡隐着浅笑,道:“你啊,太坏了,总用美食诱惑我,气死人了。”
鸡公煲的份量很足,凌雁吃了一半,便摸了摸微凸的肚皮,毫不掩饰地打了一个饱嗝,并抱怨有点撑了。
唐天宇知道凌雁念着要品尝其他小吃,故意留了肚子,便果断买单,带着凌雁去逛步行街。
星州步行街的规划略有点凌乱,卖衣服、小吃的各式商贩零星分布,虽然已经到了八九点,街上的人却是很多,两人穿梭人群之间,虽然觉得有点拥挤,但别有一种热闹的气氛,让人全身心放松下来。
途径内衣店,凌雁突然停下脚步,诡异地提醒道:“老板,我想进去逛逛,如何?”
唐天宇顺着凌雁手指的方向望去,只见里面花团锦簇,老脸一红,道:“你去吧,我在外面等着,抽根烟。”
凌雁打趣道:“还不好意思了?”
唐天宇并未否认,点头道:“一个大老爷们进内衣店挺尴尬,恐怕还得打扰其他顾客,多有不便。”
凌雁噗嗤笑出声,叹道:“没想到你还有害羞的时候,真是太可爱了。”一边说着,她一边在唐天宇的面颊上掐了一把,嚣张的气焰,激得唐天宇差点暴走。
见凌雁摇着姣好的身姿步入内衣店,唐天宇从口袋里掏出了一根烟,一边从皮包里翻出了打火机,点燃香烟悠悠地抽了一口。不远处,一个身材矮小的小孩引起了他的注意。幽暗的灯光下,小孩的脸色黢黑,看上去十岁不到,他慢慢地伸出手,探入身侧一个娇小女人的皮包内,动作熟练地拉开链子,从里面拈出了皮包。整个过程不到十秒钟,甚至都没有引起那女人的注意。
小孩得手之后,将皮包夹入怀中,叹了一口气,他转过身正好与唐天宇迎面相对,微微一愣,旋即目光中多出一抹很厉之色,似乎在警告唐天宇不要多管闲事。
这激起了唐天宇多管闲事的性格,他将烟头抛在地上,用脚尖捻灭,径直迎着小孩的方向行去。小孩先是一愣,随后脸上露出惊慌之色,快步往阴暗的角落里奔跑。因为动作太大,引起了周围人群的注意,被窃的女人这才摸了摸皮包,发现口子被拉开,很快意识到被偷窃,茫然地环顾四周,脸上露出了茫然之色。
唐天宇的体力很好,追了一两分钟,便跟上小孩,伸手一捞,提出了小孩的衣领。
小孩却镇定了下来,他冷冷地看着唐天宇,轻声道:“如果不想死的话,赶紧放我走!”
唐天宇叹气道:“把钱包给我,我让你走。”
小孩脸上露出了讥笑之色,后面传来了脚步之声,只见两个身材不高的中年男人冲了过来,其中一个人手里拿着明晃晃的刀子。不过,他们还没来得及叫嚣,便闷哼连连,很快趴在了地上。小孩见情势不对,连忙跪在地上,不断地磕头,与地面发出砰砰的撞击声,口中念着“对不起,大叔,放了我吧,我再也不敢了。”
唐天宇脸露苦涩的笑意,终究没有妇人之仁,拨通了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