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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 止不住的思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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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怨过了,恨过了,日子还要照常的过。

    她把水浇满了,把灵芝种进土里,就等着它发芽了。虽然也知道这东西不好种,但也不相信像韩骄子所说的要等上一千年。真要必须等,那她死后就在地里立一块牌,上面写上:我已死,灵芝交给你了。

    他若哪天想起她过来看看,没准能给她种下去。这也算是在她心里存了一个念想吧。

    转眼一个月过去了,根生的伤也好的七七八八,他开始下地干活,把春心也彻底解放出来了。她又恢复了以前洗锅刷碗,既劳累又无趣的生活。

    明焕和韩骄子都走了,浩然因为课业忙,也不能经常来找她,她似乎比以前沉静了许多。每天也不怎么出门,只在家里做些针线,干干家务,有时候借春藤的书拿来看一会儿。要是闲下来了,还会教春水写写字。春水一天天大了,若是连自己名字都不会写,总归不是什么好事。

    相比她的沉静,红霓的生活却似乎丰富多彩起来。

    自从那日陈秋花口传,教她如何留住男人的神功之后,她经常无人的时候自己练习,刚开始还背着春心,后来被她撞见的时候多了,也懒得背她。两人睡觉的时候,当着她的面就敢把那木头雕的男人物件拿出来,用手轻轻抚摸着,舌尖轻舔,好像在品尝什么绝妙美味儿。

    春心看得心里直犯恶心,倒不是那男人东西恶心,而是那木头被她整天摸来摸去,不知沾了多少脏污,又全吃进肚子里去,她也不怕闹毛病?

    除此之外陈秋花还教她妩媚女子的风情,如何将万千言语凝于一瞥,如何用兰花指轻缓托起荼盏,如何走着细步,腰肢摇摆的好像弱柳扶风,又如何将柔软丝巾遮在脸前……

    在这种身心一齐的努力下,红霓果然比她发育的快,在未来的三四年功夫,身体愈发玲珑有致。陈秋花就赞过她,说她胸部饱满丰盈,乳/尖粉润鲜红,男人一定会有含住的冲动,臀部丰厚圆滑,乃是一等一的尤物。

    当然做为一个母亲,这么赞自己孩子,从本质上就是错误的。这根本就没想把人往好道上领。

    这个时代的教育,女人要因循守礼,要三从四德,要相夫教子,要会持家,从来还没听说过是要床上功夫好的。

    但那是一般人的想法,许多女人却不这么想,就连一些大户人家的姑娘为了将来留住夫婿的心,也会修炼床上功夫。以色侍人虽不会长久,但要无色可侍,那是更要命的事。

    春心自幼被她娘的熏陶,对于这种教育女儿的方式是不敢苟同的,可是看看人家仪态万千的模样,再看看她自己胸口刚刚鼓起的小包子,以及那双粗粗的大手,顿时有种很丧气的感觉。

    为什么,为什么她的地方就不怎么长呢?

    ※

    时间如梭,三年转瞬即逝。

    三年时间可以改变一个人的身形,也可以改变许多事。

    三年了,韩骄子自从走了之后就再没出现过。她有时候心情烦乱之下跑到上岗大喊一通,可回应她的依旧是大山的阵阵回声。

    三年了,南门的脸还没有治好,任凭他四处奔走寻了许多古方,都没什么成效,没了美貌的他,再难勾引女鬼,这也让他消停了不少,出现在她面前的时候也比以前多了起来。只是有时候他啰哩八嗦的太烦了,让人恨不能把他的下巴也打掉。

    三年了,春藤和春水的个头都窜了老高,春藤长得比她还高,身子也更壮了,只是还像以前一样看不上她,对她吆五喝六的,轻易不给个好脸色。不过他对红霓的关注却越来越多,两人经常凑在一起窃窃私语,好的跟蜜里调油似地。相比较他在女人身上下的功夫,那原本被他当做理由不干活的功课,倒落下了不少。

    根生原本还指望他能考中个进士状元什么的,看他这样,心里也很觉失望。

    三年了,浩然也变了很多,他个子也长高了,稚气褪尽的他显得温文尔雅,颇具风度,也更招女孩子喜欢了。红霓看他的眼神也和以前不一样了,只要浩然来,她就会很刻意的出现在他面前,把她那纤细的小腰和丰满的胸部都展示一遍。就连浩然都说,红霓越长越漂亮了。

    她有些吃醋了,问他,“难道我就不美了吗?”

    浩然笑了笑,“不一样的。”

    她问怎么不一样了?他只是笑,却闭口不肯再说。

    正所谓食色性也,不管十几岁的小男人,还是七十岁的老男人,对看女人的标准都差不多,绝大多数还是喜欢腰细丰满,脸蛋漂亮的。看春藤盯着红霓的眼神,跟苍蝇看见肉似地,就知道这话有多靠谱了。

    过了年之后,浩然就已经不在书院读书了,他爹给他在省城报名了一家风山书院,要他专心读书准备考秀才。

    临走时,春心去送他。他很是不舍,低低地声音道:“等我。”

    春心心里很难过,本来聚在身边的人一个个全都走了,先是明焕,后来是韩骄子,现在又是他。他们在时,有时候觉得这些人挺吵的,可一旦离开,却又忍不住思念。尤其是韩骄子,都三年了,难道他一点也不想她吗?

    送走浩然,她重又过起了平静无波的生活。

    这三年,她的日子一直都很平静,村子里没出现什么妖魔鬼怪,天同也没再出现过,他似乎去了南方,在那边招摇撞骗的赚了不少金银。

    家里活不多时,一有了时间,她就钻研一下茅山之术,把师父教过的本事多加练习,还专门准备了许多黄裱纸,每天都画许多。红霓常常看不惯,她画了她就撕,撕了就再画,两人如拉锯似地,倒也打发了不少时间。

    这三年,陈秋花没有想尽办法找她麻烦,她似乎已经默许了她的存在,没撺掇根生把她送走,也没使劲虐待她。

    在三年前,她本来就该被送到道观的,而这件事推后了三年还没完成,这让她心里有些遗憾,又有些庆幸。遗憾的是,跟她和师父的师徒缘分推后了,庆幸的是,她终于有了改命的希望。或者只要消除明焕对她的仇恨,就不会再发生那年一模一样的惨事吧?

    但是可能吗?他走得时候瞪着她,眼神中满是决绝,他应该很恨她出卖了他吧。

    坐在院子里的板凳上一边抠着玉米粒,脑子里一边想着乱七八糟的事。

    春水大汗淋漓地从外面跑进来,一进屋就叫着饿了,让春心给他准备饭。

    春心白他一眼,“你也老大不小了,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家里什么活都能干,你也该自己学着点,也帮家里干点活了。”

    春水撇撇嘴,“我说姐,你整天念念叨叨的,这么嘴碎,也怨不得比不上红霓招人喜欢了。”

    伸手在他脑袋上狠狠打了一下,“你个臭小子,说什么呢。”

    时间是一把无情的刀,但也分对谁,这三年让红霓改变了许多,简直出落的越发水灵漂亮,亭亭玉立的,虽然才十四岁,却好像个十七八岁的大姑娘,好像水蜜桃一样,让人一见都恨不得咬一口。

    她是村里公认的美人,四里八乡的人都知道,他们村有个美人红霓,每天上门提亲的把门槛都踏破了。陈秋花以红霓年纪还小都推拒了,她一心想让红霓嫁到富贵人家,自不可能让这些乡野小子占了便宜。

    越是如此,一天到晚的家四周都转着些闲着没事的浪荡小子,有的还趴到墙头上,看见红霓从屋里出来,就大声吹口哨。红霓也不恼,幽幽一个媚眼跑过去,那些小子们的心都化了。

    她这样四处留情,可苦了春心了,每回都得她拿着扫帚把人轰走,如此一来她的恶名也传了出去,尤其在红霓的衬托下,更显得她平凡无奇了。

    其实有时候她对着镜子照照,也没觉自己比红霓差多少,但可惜往她面前一站,她就是打眼不起来。就好像一朵小雏菊,见到了千娇百媚的芍药,虽然同一个颜色,但品味相差太多。

    红霓每天涂脂抹粉,打扮花枝招展,而她灰头土脸,一身的饭菜味儿,满鞋的炉灰渣子。

    红霓一开口莺声燕语,身段娇媚妖娆,莲步轻盈,而她一张嘴就是大嗓门,身段吧,穿衣服太多也看不出来,至于走路,她要是莲步了,那还能上山砍柴吗?

    她们两个一个当丫鬟养,一个当小姐养,本身就有很大的区别。她能比得了她才怪了。

    也由此可见,陈秋花教的那些杂七杂八的东西,也不是不管用,最起码当真把红霓打造的很迷人。

    看着她摇摆着小腰出出进进的练莲步,春心忍不住想,以她这种姿色,参加一月之后的女狐选举,应该也不会有问题吧。

    女狐选举是他们这一州府县城特有的风俗,每三年一次。他们这一带一向供奉狐仙的习惯,许多地方都建了狐狸庙。在一百年前家家户户都供奉狐狸仙,只不过现在时过境迁,大家对狐狸的尊崇已经没以前那么疯狂,但女狐选举却一直延续至今。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