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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四章 狠心下手送妓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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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霓梳妆打扮好了,狠狠嘲笑了春心一通,就和陈秋花先往镇上走了。

    春心一个人对着镜子,憋着劲儿,表情好像拉屎一样,可是她越涂越觉得不像样,糊了一层白粉的脸,好像鬼一样。这要妆扮好了跟西门往一块一站,恐怕谁也分不清哪个是人,哪个是鬼。

    左右是弄不好了,她也嫌烦了,干脆把脸洗了,就这么素净着一张脸,看着更顺眼。

    照着镜子,镜中的她有清澈明亮的瞳孔,弯弯的柳眉,长长的睫毛微微地颤动着,白皙无瑕的皮肤透出淡淡红fen,薄薄的双唇如玫瑰花瓣娇嫩欲滴,这种天然的美,果然比涂得像掉面粉堆里的脸好多了。

    记得以前韩骄子说过,天下至美之物莫过于天然,就这么着,没准她就能“至美”了。

    这么素着一张脸出了家门,走到镇上,画像的绘画馆已经到了许多人,画像可以,每个人还得交一钱银子。一钱银子就是一百文,她这回出来带的钱不多,搜遍全身也就几十文。

    她问春水,“你有钱吗?”

    春水在身上找了半天,最后从鞋坷垃里掏出两个铜板递给她,“姐,这是过年的时候爹给的,你回头记得还给我。”

    他是汗脚,隔老远都能嗅到那股味儿,春心眼神闪了闪,“我的弟,你这是脚臭加铜臭,你洗洗脚行不行?”

    春水又缩回手,“你到底要不要?”

    “要。”臭是臭了点,好歹也是钱啊。

    算了算,刚开始比赛她已经花了三两了,也不知就手里这十两银子,能不能撑到比赛结束。

    交了钱在门口等着,周围不知有多少百姓在看热闹。每一个从画馆出来的姑娘都喜笑颜开的,那些瞧热闹的人们,对着每个出来的姑娘指指点点,在评论哪一个长得最美。

    轮到她时,春心走进去,看见几个姑娘围着画师推来桑去,使劲撒娇,还有的拿着银子塞进他手里。

    她眨眨眼,这就是传说中的贿赂啊。

    在一个个打扮的花朵般的女孩面前,她本来就不占优势,又没钱给贿赂,输赢似乎已经定了。这会儿真有点后悔参加这比赛,白白搭了三两银子进去。

    以为自己注定要落选的了,也没抱什么希望,但是有时候总会跟你开个玩笑。特别想要的时候不给你,刚一放弃便又送到面前。让人恨不能对着天狠骂一句,“老天爷,你奶奶的。”

    过了没过几天,参加预赛的名单就贴出来,他们县里选中的十人中,竟然她和红霓都在榜上。

    后来她才知道,画像嘛,画的是眉眼,只要你有鼻子有眼就行,你长得好看,那是用笔画出来的,单靠胭脂是增不了色的。

    她本来天生底子就好,红霓长得漂亮,她也不差,只是一只疏于打扮,一天到晚连头也不梳,才会一直被人忽略。而那些画师虽收了不少银子,但镇长有命,这又是为镇上争光的事,总要选几个看得过眼的人送到县城的。镇上报名的女子虽多,但有过人姿色的统共也没几个。

    选出来的画像送到县城,老百姓们也没那么多的慧眼,能从一个头像就看出一个人打扮的好不好,自然挑那些眉清目秀看着顺眼的,如此一来,花许多钱准备的衣服首饰胭脂水粉,倒白瞎了。

    这又再一次证实了韩骄子说过的,“天下至美的东西莫过于天然。”

    只可惜这是对画像而言,到了当面评定的时候,那就要另当别论了。

    陈秋花得知红霓成了候选的十人之一,特别高兴,逢人就说我们家红霓如何如何。还拉着成婶的手,一说就是大半天。

    成婶听了,很觉牙疼,她一向瞧不上陈秋花,觉得她妖里妖气,对红霓她也看不上眼,总觉得这小丫头天生一副媚骨,不是好人。

    她撇撇嘴,“咱们春芽不是也选中了,我瞧着她可不比红霓长得差。”

    陈秋花哼一声,“就怕她参加不了比赛。”

    成婶以为她就是发发狠而已,也没当回事,谁想到陈秋花心里早生了毒计。她总觉得春心是她女儿最大的对手,有她在就会威胁红霓夺魁。虽然表面上她瞧不上她,但这小丫头长得极好,她就像一块美玉,若是精心雕琢,肯定能放出异彩。

    她女儿是她唯一的希望,是她的心头肉,她绝不会叫她因任何人的威胁而功败垂成。

    之后的几天,陈秋花对春心特别的好,不让她多做家务,还说过几天就要比赛了,让她好好养养。

    春心很是奇怪,平常也没见她这么好心,难道是良心发现了?

    根生对两个女儿都能去府城的事很是开心,若将来两个女儿都能嫁得好,他也能跟着沾光。春心没钱准备装扮之物,他就跟陈秋花商量把这几年家里攒的钱拿出来一些,陈秋花居然同意了,张罗着给她买了块丝绸布,还有两件首饰,一根银簪子还有一朵珠花。

    这是春心第一次拥有自己的首饰,拿到屋里对着镜子比划了半天,心里美极了。

    红霓见了,心里很不舒服,转身就去找陈秋花,问她干什么要给春心买首饰。

    “娘,你也是,那小村姑,村就村着去吧。”

    陈秋花道:“你别那么小气,你爹想给她买的,我又阻止不了,想不让她参加有得是方法,再忍几天吧。”

    红霓不悦,“你不会以为,我真比不过她吧?”

    陈秋花哄着女儿,“我的闺女自是天底下最好的,小心总没坏处,这是你最大的机会,娘不希望有任何事能阻止你。”

    她说着,狠毒的眼神扫向院子里劈柴的春心,这丫头她早就看不顺眼了,忍到现在也差不多到头了。

    到了比赛的前几天,镇上会有马车把几个参赛的少女送进府城,这一回她们一个县选出的十个人里,有三个都是在洪海镇,镇长一高兴,就特别派了马车护送她们,还会在镇上准备了酒宴,敲锣打鼓的等着替她们送行。

    离出发还有几天,这几天她们都在家里准备比赛的东西,红霓在院子里跳舞,她的舞是陈秋花教的,舞姿妖娆,很是动人心魄。

    春心是没本事学这样的舞,她只管睡觉,把皮肤养的好好的,到时候不化妆也水灵灵的。

    陈秋花不让她干活,每天吃喝都端给她,她倒也挺享受的。如此养了几天,脸似乎都有些圆润了,她本就偏瘦,这几日倒把脸色给养好看了。

    转眼到了出发之日,一大早陈秋花就给两人弄了碗糖水荷包蛋。她亲手端给红霓和春心,笑道:“你们还要赶路,先吃点东西,一会儿你爹回来就送你们到镇上去。”

    红霓最喜欢吃糖水蛋,欢笑着几口吃光了。春心也吃了一碗,吃完后忽觉眼皮发沉,昏昏欲睡。

    她“扑通”倒在地上,手中的碗也摔在地上,恍惚间似乎感觉到陈秋花在对她笑。接着她好像被人抬起来,抬去哪里她不知道,但肯定不会是好地方。

    等她再醒来时,人已经在一辆马车上了,她的手脚被紧紧捆绑着,根本动弹不得,浑身又酸又疼,头也很疼,就好像被什么重物敲过。

    她张嘴高呼:“救命——”

    刚一张口,就见车帘掀起,一个女人从外面探进头来。

    她大约四十多岁年纪,头上插了满脑袋的花,乍一见还以为是什么花精。她脸上涂着厚厚的粉,白色的粉末扑扑簌簌往下掉,虽然长得不丑,但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

    那女子看了她一眼,“醒了?”

    春心问道:“你是谁?”

    “我是胡妈妈。”

    “这是哪儿?”

    “马车上。”

    “我是问要去哪儿?”

    “平城。”

    平城是距离他们县很远的地方,坐车至少要三天。但那里离清心道观很近,难道这是她与师父的缘分开始,她马上要被送到道观里了吗?

    心里知道这一次肯定是陈秋花给她喝的糖水里下了药,为了不让她参加比赛,才把她弄晕了送走。这也怪她,居然一点警惕心都没有,看来是三年的平稳日子,把她的戒心都给过没了。

    她问:“道观什么能到?”

    女子似乎不明白,“什么道观?”

    “清心道观。”

    那女人掩嘴一笑,“你这丫头真是可乐,去什么道观,咱们要去的是百凤阁。”

    她一怔,“那是什么地方?”

    “还能是什么地方,伺候男人的地方呗。”

    立时天上打下一道雷,把她劈了个外焦里嫩。陈秋花为了自己女儿的心,她能理解,但至于下手这么狠吗?

    她自己出身ji院,就要把她也送进ji院去吗?当年只把疯了她送进道观,这一回下手可是更狠了,她也不怕根生回来追问吗?

    根生确实问了春心去了哪儿了,他一大早被陈秋花支出去买油条,等回来时春心已经不见了,红霓也不在了。

    他追问两个孩子去哪儿了,陈秋花笑道:“还能去哪儿,你去了那么久都没回来,两人等得着急,我就叫她们先走了。”R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