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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后。
伦敦某机场,繁忙的人流,各式各样鞋底与地面接触的声响,汇集盘旋,交织着现代社会特有的冷漠和匆忙。
经过十几个小时的长途飞行,林菲疲累的揉了揉太阳穴,推着刚取出来的行李走的漫不经心,大大的墨镜遮住了她大半张脸,极冷淡的样子,整个人都透着一股生人勿近的气息。
忽的,她眼前一亮,随即扯开嘴角,缓缓露出一个真心的微笑。
来人穿着简单的白衬衫,黑色A字群,窄窄的上衣衬得腰身细细的,袖子只随意卷到了手肘,露出一截雪白细嫩的小臂,就像是一阵清凉的风,灵动又养眼。
“晏晏,我来求你收留了。”
宋晏比起在国内的时候瘦了一些,可精神却极好,听到林菲的话,只嗔怪的睨了她一眼,就上前接过了行李。
“正好我那儿还缺一个煮饭的阿姨,你能做就留下,干不了就去睡大街吧。”
林菲一手摘下墨镜,另一手已经毫不见外的搭上了宋晏的肩膀,“啧啧,这么抠门……”她打量着已经留学一年的好友,笑道,“对我抠就罢了,对也舍不得啊,瞧瞧你这一身,清汤挂面的,比女高中生还高中生。”
顺着她的目光,宋晏摸摸脑后随意绾起的头发,满不在乎,“学生就要有个学生的样子不,我可一贯是好学生。”
隐约一些林菲出国的缘由,她心里担心。却也不愿马上逼问,就像是从小到大玩惯的那样打趣着。然后一起回了她在英皇附近租住的公寓。
房东太太是个四十多岁的,棕色卷发。灰色眼睛,面容干瘦,看着保守又古板。
宋晏她们进来的时候,她正在喂猫,听到动静,立马抬起头来,审视的目光如利箭一般射向来客。
林菲被那严苛敏锐的目光打量到寒毛倒竖,连上楼的步子都变得谨慎安静了许多。
一直到进了宋晏的房间关上门,她才吐出一口气。抱怨道,“找了这样厉害的一个房东,活像中世纪教堂里的老修女。”
“我还就看中了贝茨太太严厉才住在这儿的,要是门禁不严,人都能进来,那多不安全。”宋晏把林菲的行李箱推到窗户下立着以节约空间,又腾出手来给她到了一杯白开水,“把水喝了然后就去睡觉,晚饭的时候我会叫你起床。”
“晏晏……谢谢你……”
谢谢你没有问我离家的原因。谢谢你装作毫无所知的样子对我笑……
林菲轻轻叹了口气,没有说下去。
她就,在她感觉无处可去,彷徨无依的时候。晏晏总不会让失望。
床很软,房间又隔绝了暑气显得尤为凉爽,加上离开了那令人窒息痛苦的环境。林菲这一觉睡得非常香甜,等她再一次睁开眼睛的时候。天已经黑了。
打开看了下,估计宋晏还在做饭。林菲起床穿上拖鞋,这才有心情打量这个小小的房间。
和宋晏以前的喜好很像,墙上刷着奶油色的墙漆,稍微偏了点暖黄,在夏天不仅不显地闷热,反而浮动着一种特别的温馨,窗帘极为亮眼,应是手工的绣品,帘面素雅,四边却密密实实绣着繁复的折枝莲花样。
书桌上堆着厚厚的专业书,乳白色的衣柜边还有一个木制的小巧书架,同样塞的满满当当不留空隙。西北角的一个小隔间被做成简单的隔音室,透过双层的玻璃,可以看到里头一架金色的lviDne47E竖琴正闪耀着迷人的光泽。
林菲懒懒的披散着头发,找到在公共厨房里忙碌的,靠在门口看着宋晏熟练的将平底锅里的食物倒进餐盘,忍不住有些看住了。
自一年前出国,她就极少得到宋晏的消息,加上那些时候被感情上的为难纠葛弄得心力交瘁,倒也没有怎样接触。没想到一年不见,晏晏就似乎不是从前的那个晏晏了……难道国外的水土真有这么大的影响?
“你醒啦?”宋晏一抬头,忙着催促,“正好开饭,赶紧洗洗手来帮我端菜,我去把这盘子鸡肉送给贝茨太太。”说罢就解了身上的围裙,从碗柜里拿出两只干净的碗,示意林菲帮忙。
“做了给我接风洗尘啊?”林菲瞄一眼菜色,瞬间喜上眉梢,“够意思,喝了一年洋墨水,还记得我喜欢的菜。”
宋晏没好气的瞪了她一眼,自去送菜。
两个人吃饭就是比一个人香,争抢着很快就把几个盘子吃了个干净。吃完后看着狼藉的桌面不由相视一笑,似乎又回到了以前无忧无虑、无话不谈的日子。
隔天林菲的情绪就高涨了不少,急着想见识一番——她对宋晏大老远跑来伦敦学音乐很不理解,在她印象中,晏晏擅长的是古琴,竖琴的,可从来没有听说过。
“这里……”
地铁站的过道里,林菲张目结舌的看着来来往往的人流,声音都结巴了。
转头却,宋晏已经把竖琴从便携包里取了出来,27弦的Jun小竖琴,是意大利lvi公司的得意之作,大红色的琴身在冷色调为主的空间里显得尤为亮眼。
现在差不多是九点,地铁站里正是客流量最大的时候,很多族行色匆匆,还有不少背着书包的学生。
地铁站向来是流浪歌手的天堂,这里回音效果好,客流量大,所以好的位置早早就被占去了。到处都能看到穿着或朋克或颓废的流浪歌手,他们有的握着麦克风有的拿着乐器,肆意展现着。
林菲看着宋晏自在的调试琴弦。眼看着就要开始演奏,不由大急。“你疯了,这种地方也是你演奏的地方吗不跳字。
在林菲心中。这种路边式的演奏说得好听是艺术,可其实就跟古时候的街头卖艺没两样,她脑子里总是想起小时候第一次见宋晏演奏古琴,焚香、净手,琴声袅袅,雅致到不行,让她瞬间明白了何谓阳春白雪。
她无论如何不能接受,宋晏在街边演奏的样子。
而且,即便她学过竖琴。基本常识还是的,竖琴声音以轻灵纯净著称,本就是从希腊神话中衍生出来的美丽乐器,又哪里适合嘈杂浮躁,充斥着流浪歌手尖叫和高分贝吉他声的地铁站?
这不是胡闹么!
宋晏笑笑只不做声,将注意力投放道身前的竖琴上。
在她双手触及琴弦的那一霎那,林菲就感觉到她变了,耳边所有的嘈杂声音再也不能侵蚀这片小小的空间。
一首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舒缓、宁静。偶有活泼泼的音符调皮的穿插其间,犹如小孩子童稚的咿呀嬉闹,让人忍不住会心一笑。
从震惊中回过神来的时候,就注意到有人驻足了。人数不很多,不同的皮肤和瞳色,脸上却都带着微笑。像是想起了叫人愉快的。
琴声清越,又没有音响。传不了多远就会被各种声音震散,可是这音乐实在是太过奇妙。可以那么轻易的穿透人们的心防,像是从心底响起来的一样,尤能激起灵魂的共鸣。就连她也受到了影响,脑中不由自主想起童年被爷爷驮在背上,“威风八面”四处“巡视”的无忧无虑……
她一定让他们失望透了吧……
鼻子一酸,林菲忙仰起头,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等心绪平静下来,才不远处一个气急败坏朝她招手的青年。
迟疑着走,“你叫我?”
青年穿着破破烂烂的骷髅装,鼻子上还带着鼻环,头发乱七八糟像是被狗啃过,实在不像个好人。见总算把人叫来了,他松了口气,哼哼道,“你是那的?”
顺着他翘起的留着长指甲的中指,正是结束了一曲,正准备第二首的宋晏。
周围听众纷纷鼓掌,不少人掏出了钱包,让青年的脸色更黑了。
“是啊,我们一起长大的。”青年的话带着颇重的考克尼方言口音,让林菲颇不习惯,回答也就慢了一拍。
“一起长大啊……”青年嘀咕着点点头,“看你穿的衣服,那应该也不穷吧。”随着他的动作,浑身都传来叮叮当当的声音,不穿了多少环,听得林菲汗毛倒数,谨慎道,“一般吧,富人谁会到这里来,早去剧院演出了。”
不说还好,一说他反而更暴躁了,“骗鬼啊,她一看就是专业学音乐的,我他妈哪儿得罪她了,犯得着每次都在我旁边的地方弹琴么?说给上帝听上帝都会站在我这边!”
“她……经常来?”
青年抓了抓头发,撇嘴道,“也不是,就假期和周末常来……”说着说着他神色一变,瞬间怒了,“最可恶的是,她居然还在人群中藏了保镖,谁靠近她一点就要挨揍,你该为有这样的感到羞耻!哦,看在上帝的份上,她来的那些时候可是最挣钱的,凭……”
“哔——”
对面一个吹黑管的黑人见他激动了起来,忙提醒似地重重吹了一声。
成功给青年降了火,再想想因为动手动脚,自上个月起就消失不见的大鼻子托尼,青年骂人的话戛然而止。
林菲见他突然变色的脸,不高兴道,“你跟我说这些做,我来锻炼不行啊?!”虽然心里也不赞同,但是在人前还是要挺晏晏到底的。
“……总之,你跟你好好说说,一定要说啊,没事不要来这里,不然早晚被人迷昏了卖……”话还没说完,就看到宋晏看了,他吃了一惊,脸瞬间憋得通红,想要做出凶狠的样子,却是有所顾忌,只好讪讪回到了的摊子边。
演出完毕,宋晏收拾好了琴,遥遥跟青年打招呼,“小吉米,你又在说我坏话了吧。”
吉米气呼呼的撇过头不去看她,手里的架子鼓被他敲得几要散架,这太可恶了,就逗他,他哪里小了,小吉米也是她能叫的吗?!
“晏晏你缺钱吗不跳字。离开了地铁站,林菲终于忍不住了,“你是来学习的,这种地方鱼龙混杂,样的人都有,安全哪有保障?”
宋晏呵呵笑着安抚,“我像是那么要钱不要命的人吗,放心,小侑那小家伙比你还担心呢,早帮我请了人照应。偶尔来这里演奏,不仅能得到观众的回应,还能够挣钱,多好。”
不怪林菲惊讶,若是放在一年前,她也不敢,有一天会“奔放”至此。(未完待续……)
是 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