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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六十章 一举定三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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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啊,原来如此。”

    “不过,咱们还要在这两个地方加驻两队人马,阻断他回城的退路,而这边这股贩酒的将士们就要辛苦一些,摆平崔九云的拦截之后,还要将部分酒坛置于城墙之内,城中失火,崔九云又不在城中,劲松必定着慌,令人扑火,此时,我们将另一部分酒坛就地打破,点燃焚火,如此,城里城外火光四起之际,就是王爷拿下琅琊山之时。”

    断人后路,内外火攻,看似毒辣,实则却是伤亡最少的办法。只要城里百姓能够归顺,自然是不费人命刀枪就能顺利夺取琅琊山这处要塞。

    琅琊山的重要,陆谨和在座的将士们都心知肚明,它不仅地处战略要塞,易守难攻,还是通往限胡石的必经的唯一出路,最后,它还是苍浯国太子的一处暗栈,储存了不少兵士,实际上是陆谨他们的一块心头恶瘤。

    若能借此机会铲除,定是一举三得的好事。

    听云裳说完,个个摩拳擦掌,跃跃欲试,替大凤朝的兵将们出口恶气。周围的将士们都很是佩服的看着她,用全新的眼光打量这个小女子,而云裳却慢慢站起,向陆谨告辞,随着那个美青年一起走了。

    云裳并不每日都议事,只是今日陆谨召唤,她才前来。目送他们二人离开,裴刑在旁进言:“陆大人,无忧公主好大的权谋之术,陛下为何不将公主送到前线去?而是用了楼云霓?有无忧公主在阵前的话,定然强过我等数倍。”

    陆谨看着她离开的背影,无奈的皱眉,“就算陛下不让她以身犯险,她不还是来了么?”

    第二日,傍晚。

    楼云霓的兵马来至在琅琊山下,按照先前计划所言,兵分四路,找了实力最雄厚的羽林禁卫作为贩卖美酒的客商,押着满满一车的酒浆大摇大摆的往琅琊山行去。

    途中,有一个小厮模样的人,不慎打破酒坛,顷刻美酒四溢,其他人责怪他之余,纷纷拿起酒碗就着破坛子舀起来,你一口我一口喝的好不痛快,连赶路之事都忘记了。

    他们兄弟几人正又说又笑,喝酒解渴的空当,忽听前方马蹄阵阵,刀枪碰撞出金属的声音,马蹄卷起尘埃,灰蒙蒙的看不清来得何人。

    他们几人互视一眼,装作惊讶不已的神情,又是惧怕又是哆嗦,禁不住连连后退,将车马渐渐离开琅琊山的西北城门。

    “你们这些人听着,将货物钱财留下,爷爷便大开善门将尔等放过山去!”

    来人是一员彪形大汉,他身高七尺挂零,一对核桃大的眼睛好似铜铃,脸上是满把抓的络腮胡子,灰色盔甲,手拿一杆大枪,足有七八十斤重,他看见这些客商胆小如鼠,瑟瑟发抖的模样,心里鄙夷,哈哈大笑,把枪往地上一戳,大地都跟着颤动几下似的,好不骇人。

    “好酒,好酒。他奶奶的将酒留下,快滚!若说个不字……”

    他说的哇哇乱叫之际,耳后便是震天动地的人声嘶喊。

    “杀啊。”

    他没来的及说的话被咽回去,扭头定睛观瞧,脑袋顿时嗡了一声,却是他冲下山时叮嘱守卫们等他回山,是以门吊桥未曾收起。竟然是给敌军的一队人马留了一条畅通无比的进山之路。

    崔九云行伍出身,一见便知道是着了埋伏,他回神的当口,已经被其中一人一刀足足砍中左臂,痛得他大呼一声,大枪险些脱手。

    回头看时,正是那几个“胆小如鼠,瑟瑟发抖”的行脚客商作怪,见他们个个手持兵刃,满脸杀机,哪里还有半分先前胆怯的模样?他顿时怒目环睁,暴跳如雷,将大枪耍的一团银光似的密不透风,几人瞬间竟是近不得他身。忽而其中一人,眼疾手快大喝一声,将手里的酒坛连珠炮似的飞进城墙之内,一边顺手将酒坛打破。

    崔九云被这边粘住,回身不得,见有人往城墙里丢酒坛,心里一翻个儿,再回头看时,城里已是火光冲天,而他带出来的这几十人的小队也被火势所阻,没有回路了。

    他顿时眼珠通红,这次却是着了道了。

    这几个人斗得团团转暂且不说,只说琅琊山城门西北面,蜿蜒小路上,一队人,将手里的杂草木柴纷纷丢进火场,引得火势更旺,放了一把好火之后。他们又转身而下,跨上战马一路飞冲杀进城中。

    这时,在东南面与陆慎等人相持的劲松见城里火起,心里焦躁,有心回身救火,却无奈道路被阻,干着急使不上力气,渐渐也没了抵抗的心思。

    不远处,有一人一马带着不知多少的兵士快马赶来,卷起偌大的尘埃,马蹄混乱中,劲松隐隐听见有人嘶吼。

    “楼郡主,陆慎前来助你!”

    一黑色盔甲金边腰带的大将忽然杀至,远远看去如同天神凛然,让人望之生畏。劲松听完他的这句嘶吼,立马浑身冷透,“大事去矣。”

    大凤朝响当当的叱咤风云的陆长天,骁勇善战的陆慎的大名谁人不知,谁人不晓,偏这时候叫他遇到这个煞星一样的人物。

    他暗暗叫苦,责备崔九云不该擅自开城门,给人漏洞,只好勉力硬上,迎上陆慎的大刀,顿时手臂发麻,虎口迸裂,自己的双股剑还只剩得单只。

    只一回合,劲松就明白了自己的差距。

    这个战神将军的名号,陆慎绝非浪得虚名。

    不出三招,登天虎劲松就被陆慎一刀斩落,他咔嚓一刀,砍下他的头颅,俯身捡起,高扬手臂大喝:“尔等听好,贼子劲松已被本将军斩落,投降之人,本将军概不追究。”

    他浑身浴血,手执敌军头颅,黑盔金甲,刀锋雪亮,于万军中一喝一立,单骑潇洒,自有一股睥睨万物的傲然。

    病体堪忧的楼云霓在马上一见陆慎得逞,顿时好了大半,精神抖擞的一指前方:“随陆将军一起杀进城中,夺了琅琊山。”

    一声将令,如同咒符,令下,五万精兵便箭矢般悉数涌出,嘶喊声惊天动地,大凤朝男儿今日才一洗前耻,扬眉吐气!

    孔杰和邓隼自是在后掠阵,余光中瞥见一架车马停在不远之处,却不与他们亲近。

    小巧的马车,入目便是女子所乘,他心念一动,不再言语。

    前方,劲松已死,而西北面的火光中,仍有许多人在相互厮杀,争执不下。

    崔九云自持武艺甚好,一口憋气横在心头,咬牙硬撑,豁出性命不要也要多拉几人陪葬,竟是鱼死网破的决心。

    他周身灰色的铠甲已被鲜血染透,手持大枪在乱军之后杀进杀出,竟是无人可挡,最后任由他发疯一般冲破包围杀回城中。

    小丫鬟璎珞见鬼似的惊声对云裳说:“公主快看,那贼首又杀回去了!”

    帘拢高挑,露出马车内的乾坤。

    一人,一案,桌上有小巧酒壶,碧玉杯子,人是闲散自得,一派悠然。

    完全是和这副修罗战场的血腥污渍丝毫不符的摸样。

    她干净的仿佛出世仙人,误坠凡尘。

    云裳轻笑:“怕什么,孔杰将军已在城里恭候他多时。”

    “喏,你看。”她纤瘦的手指遥遥一指,璎珞随着她看去,果然,牙墙上,孔杰黑甲长刀而立,正蓄势待发。

    而他的下方,一个血衣乌甲的军士正奋力攀上城墙,借着挂在墙壁上的悬梯摇摇欲坠。

    正是守城大将崔九云!

    他的左臂受了所以伤攀爬起来根本使不上力气,只有用右臂死死拽住绳索,双腿一齐用力,一杆百十斤重的大枪被他夹在左臂之下,不断有鲜血顺着枪杆流下,饶是如此,也没有丝毫停下来的打算。

    此刻,不知何时,大凤朝这边的进攻已经缓慢下来,陆慎甚至抬手阻止了弓箭手的发射。他看到了孔杰已经占据了主城,砍倒原先的杏黄大旗,竖起威武的“陆”字帅旗。

    迎风招展,好不威风。

    看时候,已是天近擦黑,朦胧的氤氲之中,夹杂了点零星雨丝,似乎还有点小雪,纷纷扬扬的一起飘落。

    满地血流成河,死尸鳞次栉比,雨渐渐变大,逐渐浇灭了地上燃烧的木柴等物,城墙之上依旧还有些许残火。

    烧的映透苍穹,给满眼的惨景加上一点怒意和生气。

    四周已是静寂,士兵们各自找寻着兵器和自家的伤员,而两军主帅却丝毫未动,定定望着那个浑身是血的男人一点点蹭上城墙,留下一道蜿蜒的血迹,形容狰狞。

    崔九云的头盔早就丢失,头顶也被陆慎的大刀扫掉一片,汩汩的冒着血。他立枪而站,双手抱住伴随了他几十年的大枪,将全身的重量压到它的身上,却是让自己立而不倒。

    孔杰有些佩服的看着他,沉声道:“阁下身受重伤,我这时候和你打,只怕要被人笑骂欺负伤者,你已经不可再战,降了吧。”

    “降?哈哈。”崔九云发出一阵歇斯底里的吼笑,近乎是野兽濒死般的咆哮,他笑够了,指着孔杰大骂,“大凤朝果然多奸佞小人,用计骗我。赚我出城,趁虚而入。真小人也!”

    孔杰为难的看了看城墙底下那乘小小的车马,云裳可就在里面。

    崔九云又愤愤的唾骂了一阵,终是嘶声力竭,他忽然发现孔杰的目光正看向某处,他也跟着看去,发现那马车里端坐的人。

    “壮士,我知自己将死,只求死个明白!此次,出计之人到底是哪个?”

    他近乎衰竭倒地,但语气仍是万般决绝。

    孔杰眼里闪过不忍,以实相告,“就是大凤朝无忧公主,楼云裳。”

    车内,有人白衣胜雪,乌发明眸,盘膝而坐,一手倒酒一手托腮。

    崔九云呆立半晌,顿足垂泪,仰天长叹,“想我崔九云一生征战,竟是要死在个女人手里!罢罢罢。”他说完,双手一横,将大枪压下,反手抽出腰间佩刀,横在脖颈之上。

    余光中,他看见马车里的那名小小女子,手执酒盏向他遥遥一举。

    血光过处,崔九云的死尸咕咚栽倒。

    琅琊山彻底完败。

    一场耗尽了陆慎心力的战争终于在敌军将令自刎的结局中,悄然收场。Z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