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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同夏浔赴西域的三万精锐之师,是从京营里抽选出来的。这场声势浩大的抽选活动被军中将士称为“选锋”。
明初京营官兵确实是国之精锐,不只是装备远胜于边军,其战斗力也较边军为胜,从这数十万精锐士卒中优中选优,所选出的三万人,自然是精兵强将。
战场上,并不是军队的数量占据绝对优势就一定能打胜仗的,一支精锐部队,完全可以以少胜多、左右战局。
三万锐卒,坐堂主将是塞哈智,这是个鞋官,当年朱棣派夏浔智袭大宁时,他曾与夏浔联手先行,两人算是旧相识了。大军行将开拔时,夏浔赶到了军营,塞哈智得到通报,立即率诸将赶来迎接,两人曾经并肩作战,今日重见份外欣喜,寒喧一番,便并肩奔了辕门。
大军马上就要拔营起行了,三军精锐俱已集结完毕。二人一进大营,迎面看到的就是一队披挂整齐的轻骑兵,一式的轻便牛皮铠,外罩鸳鸯战袍,威武的头盔上是鲜明的火红盔缨,杀气腾腾,军威雄壮!
这支军队,可是真正打过仗的军队,远的且不说,四年靖难,这些人都是参战过的,百战余生的老兵与新兵哪怕是同样的勒马一站,同样的肃立不语,可是从他们身上透出来的自然就是不一样的气势,那是真正的杀气,此时正是初雪之后,又是清晨,天气寒冷,可是站在他们中间,你感觉到的只有他们那一身的杀气。
“国公,这些兵,都是百战沙场的精锐士卒,骑射、法令、军纪等方面完全不用担心吃、住、行、走、战、藏、埋伏,诸般技能俱都精通,这些人调出来就能用,只要稍加适应,彼此就能配合的天衣无缝。”说话的是傍在夏浔另一侧的副将荆峰,塞哈智骁勇善战,但是斗大的字儿不识一箩筐,因此给他配的这个副将算是一员儒将,与他互补不足,向夏浔介绍这抽选的三万精锐情形时塞哈智自知拙于唇舌,因此都委托给了他。
“嗯,辖重呢?”
夏浔满意地看着选出的这些精兵悍卒,又向荆峰问道。
“除了兵士们骑乘的马匹,另有备马一万匹呃……这已经是抽调了京营一半的战马了!”夏浔点点头,荆峰又道:“营帐、棉衣、被褥、甲胄、兵器、箭矢、火药、药物,俱都齐备,由备兵和役夫输运,至于粮草,士卒们只携带三日口粮沿途各地府县负责供应所需只三万兵马的话甘凉地方足以承担,无需再从京师运去,因此咱们需要运输的东西并不多,路途上不必耽搁太多时间。”
夏浔笑了笑摇头道:“这备兵和役夫的数量,要比咱们这三万精兵还要多吧?”
荆峰不着痕迹地撇了撇嘴心道:“这不废话么?远征打仗,备兵和役夫的数量一向数倍于战兵的呀,这位爷到底知不知兵呀?”心里想着,嘴里他可不敢说出来,只是恭恭敬敬地道:“是,因为咱们不需要输运粮草,所以需要的备兵和役夫倒也不是很多,人数大概只比战兵多上一万左右!”
夏浔叹道:“我就知道……”
他忽地勒了一下缰绳,沉声道:“役夫一个不要,备兵只留一万,叫他们携带些战兵实在难以载带的东西,其他的一应物品,全部由战士们自己驮起来、背起来!”
荆峰吃惊地道:“国公,这可是京营里挑选出来的精锐,他们是要上阵打仗的,叫他们干这些活儿……”
夏浔微笑道:“你以为,我这是大材小用么?”
荆峰赶紧道:“末将不敢,末将是
……”
夏浔打断他的话道:“西域地广人稀,你以为到了那儿,一打起仗来,后勤辐重还可以像现在一样便利及时?咱们这三万精卒,人人都配了战马,你以为是为什么?要守城,何必在京营精锐之中再选精锐。
一旦发生战事,他们是要游骑在外,发挥奇兵之效的。
到那时候,野战对他们来说,只是家常便饭。可比不得戍守城头,饿了有人送饭、渴了有人送水,晚上轮番下城休息,伤了有郎中带你下去裹伤用药,他们要去的是西域!真打起来,大漠弋壁,千里难见一缕人烟,所以必须得学会自己驮载作战和生存所需的各种物资,必须得摸索如何才能携带更多的物资、必须得琢磨如何捆绑急行军时才不会失落,必须得适应载重情况下的长途奔袭、野营、就餐和用药、裹伤!
从这儿到甘肃,会经过各种地形,路途很遥远,叫他们自己驮载这些东西,做这些事情,的确很辛苦,可是唯有如此,他们才能练出充沛的体力和强韧的耐受力,在即将迎来的战斗中,尽可能的保全自己的性命!你就这么吩咐下去吧,这种行为,我叫它拉练!“选锋,已经结束了“拉练,才刚刚,
开始。能从南京一直拉练到嘉峪关的兵,我才承认,他是真正的锋锐!”“国公爷说的好!”
塞哈智把那张飞似的大胡子一扬,一双绿豆眼烁烁放光,异常赞同地道:“国公爷说的对!我们蒙古人打仗,就没见过一个兵带一群人侍候的,这种老爷兵,再能打仗也不成,到了大漠草原上,拖也被人拖垮了。尤其是咱这三万精兵,本来就是当尖刀用的,后边拖拖拉拉一大帮人侍候着,这尖刀还刺得出去吗?老荆,就按国公爷说的办,谁敢不服,老子抽他娘的!”
荆峰无奈,只好苦笑着答应下来。
再往前去,是重甲骑兵,他们胯下的马匹更加雄峻,足足四千人,端坐在雄健无比的高头大马上甲胄鲜明,鞍耩整齐,鞍侧之前挂一面黑色生漆牛皮骑盾,绘着猛兽图案右手红缨长漆枪竖指天空,那枪杆儿都有鸡卵粗细,枪尖一尺有半,血槽宛然,映日光寒。
再往后是火器兵,肩背的火镜,抬架的碗口锐,看着那杀气不及轻重骑兵手中的兵器直观,但是知道这火器厉害的人却不会这么想。
娄浔喟然道:“火器,总有一天会完全取代刀枪剑戟,成为战场致胜的主流兵器,不过现在还不成,它还有诸多缺陷,比如射速、比如天气的影响。所以我们得扬长弃短,让它与其它兵器互相配合,才能发挥它的最大威力。
贴木儿的兵,都是骁勇善战的骑兵,马快如风,而西域又多是一马平11利于快攻。如果我们以火器对敌纵然是以三段击法几息之间,敌骑也能杀到面前,火器不足为恃,不过若是在城池攻守处或两军筑战壕对峙的时候火器便比弓弩更加有用了。纵然臂力超群者,能发多少枝箭矢呢?而火器只要你还有一丝力气,就能使用。
同时,火器攻坚破固,远较箭矢为强,尤其是碗口锐等火炮,发一炮而弹丸过百,杀伤面极广,因此,我井意选这一支火器兵出来,不是叫他们去与贴木儿的骑兵对战的,而是叫他们做师傅,教授甘凉等城堡士兵,学习使用火器匠作新近研制的诸多火器。
所以,这三千火器兵不用参与拉练,他们将离开大队,护着火器和火药运输营,以最快速度赶到河西,教授平羌将军嫡系部队学习火器的使用。因此,他们不用负重而行,还有重骑兵,也无需负重而行!”夏浔虽然来自后世,但他并不迷信火器。到了这个时代这么久,他已经清楚地认识到,在目前这个时代,战场主流依旧是冷兵器。事实上直到十八世纪,火器依旧不能完全替代快马硬弓的作用,在适宜骑兵发挥的地势下,火器甚至还要处于劣势。
比如十八世纪,普鲁士国王斐特烈大帝的线性火枪战术打遍欧洲无敌手,称得上是十八世纪火枪战术的颠峰,后世甚至无法模仿其精髓,可是这样的队伍碰上当时俄罗斯哥萨克长矛骑兵却占不到丝毫便宜,而夏浔这个时代才刚刚进入十五世纪,火器较之那时差得更远,现在就冀望火器全面取代冷兵器,适应一切做战环境,那是不切实际的。
夏浔这番话正称塞哈智的心意,老塞打了一辈子仗,使惯了长矛硬弓、策马驰骋,对这些拿着铁筒子上阵打仗的所谓火器兵,他压根儿就看不上眼,夏浔要把这几千人挪出去单独偻用,正合他的心意,他当然不会反对。
一行人继续往前走,一边走一边检阅各个兵种,临到尽头时,塞哈智道:“国公,咱们马上就要出发了,国公要不要对三军再做一番训示?”夏浔失笑道:“从这儿到兰州,还有得走呢,誓什么师啊,就算给他们打足了劲、鼓足了勇气,等他们走到兰州时,也早泄得精光啦!”
塞哈智摸摸后脑勺,尴尬地笑道:“呃”末将其实也不大喜欢这种把戏,只是看汉官出兵前,都喜欢这样做,还以为国公您也喜欢,这个这个……拍马屁拍到了马脚上,末将好不惭愧!”这塞哈智的性子实在憨的可爱,夏浔和荆峰听了忍俊不禁,不由放声大笑起来。
三军匆匆阅罢,塞哈智立即下令开拔,大军离开军营,夏浔则赶回金陵城,去接安成公主。他此去西域,一手大棒,一手胡萝卜,这安成公主,分明就是永乐皇帝送给宋晟的一根胡萝卜了。他要回城接了公主的鸾驾,过长江后再与塞哈智的队伍汇合。
回城之后,他先回了趟自己家,以便捎上两位龟兹姑娘。夏浔前脚刚刚踏进府门,后院儿里便出了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