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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千六百三十章 再灭魔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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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立即便感觉到情况不妙,这神像的出现,证明他根本一直没死,只不过是借尸还魂罢了。

    当神像再一次出现在我的面前时,完全变了另外一副样子,但是直觉告诉我,这东西就是森林里的魔头,应该不会错。

    “唉,魔头,你怎么还没死?”

    “死,小子,你想太多了吧,我乃是魔神之身,怎么可能会死,这李沟村都是我的天下,啊,哈哈!”

    我拿着噬魂幻化的匕首,使出了吃奶的劲,朝着眼前的魔头直接刺了过去。

    也许是有了先前的教训,他对我手中的这柄匕首十分忌惮,不断的后退。

    “哼,小子,你等着,待我恢复之后,我定然不会放过你!”

    我当然不肯放过他,一路狂奔,直接将这匕首扔了出去,然后招出天雷从天而降,与这该死的魔头抱在一起。

    一道手臂那么粗的闪电从天而降,划破夜空,直接击中我与魔头之间,我瞬间感觉到自己仿佛经历了一场空间传送,回到大秦帝国。

    然后整个人重重地打了一个激灵,全身都快要散了,再看抱紧的神像,已经变成了灰骨,死的不能再死,彻底的消失了。

    噬魂也重新回到了我的手上,而终于彻底解决了这该死的神像。

    如霜家里的小卖部已经烧得所剩无几,乐瑶整个人傻呵呵的站在空地上,满眼惊悚的看着我,嘴巴微张,像是受到了很大的惊吓。

    我赶紧拍了拍身上的这该死的灰土,然后匆匆的来到她的身前,小声问道:“唉,你没事吧?”

    她重重地甩头,然后却无比惊悚的问道:“你到底是人是鬼?为什么这么奇怪,那些鬼呢,死了吗?”

    “对呀,如果他们不死,就是你和我死了,赶紧走吧,已经够乱的了。”

    而她依然忍不住的向着房间里面寻找着,说道:“你说说如萍究竟去了什么地方?刚才那个人真的就是她小时候,可是怎么可能呢?她20年前就死了?”

    这种事情我没办法跟他解释,如果是一个正常人,20年来她已经长大成人,可是她他在那一年死了,20年后,她还是那个样子,只不过是怨念所化罢了。

    小超市能烧的地方都已经烧得干干净净,但愿在里面的鬼魂也一并被烧死,我和乐瑶回到镇子里的时候已经是天明之前的最后的黑暗。

    我和她经历一场生死之后,便来到了她的家里,家里只有她一个人,父母是在职员工,所以老家的房子极少回来。

    她也是半年前才回来跑这条线,因为家里只有她一个女儿,而且她又是一个闲不住的人,所以他爸和二叔合买了一辆车跑这条线。

    所以就堂而皇之的坐上了售票员这个职务,可是我进门之后却发现屋子里有一张结婚照,并且有一张一家三口的照片,她却对此只字未提。

    结婚照的新娘子就是乐瑶自己,旁边的男人一定是她的老公,这一家三口的照片想必就是她的爱人和孩子。

    从厨房出来的她,看到我注视着这张照片,才冷哼一声说道:“好吧,你们男人总是对女人的过去很感兴趣,这是我老公,三年前离婚,孩子归他,很老套的故事,在婚礼他出轨了!”

    “啊?”

    这个时候我不知道应该用什么词安慰一个女人,只能够简单的呵呵一笑,她说:“其实不怪他,我对这种事情毫无兴趣,生孩子对我来说都是一个最大的挑战。”

    原本我深更半夜的来到一个女人的家里,本来就比较尴尬,她却让这份尴尬变得更加尴尬。

    很显然,我与她之间讨论如此隐私的问题,不利于建立长久的友谊。

    于是我换言说道:“是吗,每个人都有自己选择生活的权利,只要你过得开心,怎么着都行。”

    她给我端来了一杯水,笑着说:“没错,所以我放任他和那个女人在一起,并且和他离婚,成全了他们,我是不是很伟大?”

    “呵呵!”

    这是我能想到表达当前心境最好的两个字,除此之外,别无选择……

    然后关于她怎么结婚以及怎么离婚的其他事情,并没有多说,给我安排在客房,我想着可以美美的睡上一觉,哪怕距离天亮只有不到两个小时。

    一张老式的木床,就跟我姥姥那一辈睡的床差不多,没有柔软的席梦思,床板上面铺了一些草,草上面再铺两床被子,总的来说,透气性跟席梦思差不多,很舒服。

    吱呀,吱呀……的声音,从门外传进来。

    不断的摇晃着房间的门,就这么来回晃荡,这种声音听得我都快要抓狂了,我不得不从床上爬起来,看了看时间,只不过过去了一个小时。

    可是我感觉自己才闭上眼睛,五分钟而已。

    打开门之后发现隔壁的房间,也就是乐瑶的房间,门一直在自己动,我推开门走了进来,发现床上没有人,我吓了一跳。

    打了灯便叫:“乐瑶,乐瑶!”

    “你干嘛来我房间,你该不会是大色狼吧?”

    我吓了一跳,这声音从我后面传过来,她穿着睡衣站在我身后,目光惊悚的看着我,我解释道:“我刚才听到有人关门的声音,所以便出来了,以为出事了。”

    “喔,没事,我房间的门装的是弹簧,所以它会一直响,我喜欢这样!”

    如此匪夷所思的喜欢,让我难以理解,人都说女人心海底针,我信,连个正常房间的门都给搞成这样,让人无语。

    一直天亮,我打开朝着待面的窗帘,大街上来来往往的许多人,各种商贩吆喝着,很是热闹。

    这要是倒退几百年,都能够抵得上长安城里赏花灯的热闹,而现在只不过是一个小镇的早晨而已。

    在人群中,我见到一个熟悉的面孔,之前旅馆红眼睛的那个老板娘,拿着一个黑色的塑料袋,快速的穿行在人群之间。

    我感兴趣的是她手中的这个黑色塑料袋,感觉这塑料袋里面似乎装着某些东西,想到这,我便准备下去跟着她。15